实字卷之四
外动字四之一
动字总论:内动与外动
【5.0】动字者,所以言事物之行也。
物生而动,物之性也,动斯行矣。夫行,非必有自此达彼之行迹可指也,凡事物之自无而有,自有而无,皆有彼此之分而可以意之者,亦所谓行也。行之所包者广,故动字之为数,至为繁赜,然要不出乎两种,前卷已略言之矣。一,其动而仍止乎内也,曰内动字;一,其动而直接乎外也,曰外动字。而凡受其行之所施者,曰止词;言其行所自发者,曰起词。公羊传隐公元年云:‘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注云:‘加「之」者,问训诂,幷问施于之为。’夫施于者,即行之所施也,止词也;施者,起词也。然则动字之行,可以「施」「受」二字明之者,有由矣。
姑录孟子滕文公上之文,以内、外动字与起、止两词分注各字之下以明之。
当尧之时(记时之顿)。天下(起词)犹未平(内动)。洪水(起词)横流。泛滥(皆内动字)于天下(记处之顿)。草木(起词)畅茂(内动)。①禽兽(起词)繁殖(内动)。五榖(起词)不登(内动)。禽兽(起词)逼(外动)人(止词)。兽蹄鸟迹之道(起词)交(内动)于中国(记处之顿)。尧(起词)独忧(外动)之(止词)。举(外动)舜(止词)而敷(外动)治(止词)焉(犹云「于是」)。舜(起词)使(外动)益(止词)掌(外动)火(止词)。益(起词)烈(外动)山泽(止词)而焚(外动)之(止词)。禽兽(起词)逃匿(内动)。禹(起词)疏(外动)九河(止词)。瀹(外动)济漯(止词)。排(外动)淮泗(止词)而注(外动)之(亦代「之于」二字,②「之」止词,「于」介字)江(宾次)。然(状字)后(记时)中国(起词)可得(皆助动字)而食(此作内动)也(助字煞句,以决事之理也)。
故凡外动字概有止词而其意始伸,以其行之必及乎外也;内动字皆无止词,以其行之不通乎外也。
[1]汉扬雄传:昔者三仁去而殷虚,二老归而周炽,子胥死而吴亡,种蠡存而粤伯,五羖入而秦喜,乐毅出而燕惧。——「去」「虚」「归」「炽」「死」「亡」「存」「伯」「入」「喜」「出」「惧」十二字皆内动字,以惟言作者之行,而其所发之行全存于发之者之内也。
[2]又王吉传:休则俛仰诎信以利形,进退步趋以实下,吸新吐故以练臧,专意积精以适神,于以养生,岂不长哉!——「休」「俛」「仰」「诎」「信」「进」「退」「步」「趋」九字亦内动字,盖惟言作者所发之行,而其行之效不及于外也。至「利」「实」「吸」「练」「专」「积」「适」「养」九字为外动字,以其行及乎外,有止词以受其所施之行也。
[3]左文六: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狱,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为」「制」「正」「辟」「董」「由」「治」「本」「续」「出」十字,外动字也,盖其行之施诸外,皆有止词以见其效也。「出」字,外、内动字皆可,在所驱使耳。
①「畅茂」是静字,非内动字。
②「注之江」的「江」前省略介字「于」,不能说「之」代「之于」。
外动字与转词
【5.1】外动行之及于外者,不止一端。止词之外,更有因以转及别端者,为其所转及者曰「转词」。转词例有介字以先焉。介字不外「于」「以」「为」「与」「自」诸字,而转词介字,一视外动之行而各异。
【5.1.1】凡外动字之转词,言其行之所归,与所向之人,或所在之地,则介以于字,而位于止词之后。
[4]孟子梁惠王上云:王如施仁政于民。——一读,「施」外动字也,「仁政」其止词也,「民」为转词,介以「于」字者,以「民」为「仁政」之所归也。「于民」在「仁政」之后者,转词后乎止词也。下同。
[5]又梁惠王下云: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一句,「托」外动字,「其妻子」止词也,「其友」转词也。介以「于」字者,以「友」为「托」字之所归也。①
[6]又公孙丑上云:非所以纳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父母」与「乡党朋友」为「交」为「誉」之所向也,②故介以「于」字。
[7]又滕文公下云:其有功于子。——一读,「于子」者,乃「功」之所归也。「有」字用法另详。
[8]又万章上云: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一句,「于郑子产」者,言「馈鱼」之所归也。
[9]又云: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意同上。
[10]又告子下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一读,曰「于是人」者,为「大任」之所归也。
[11]左成二:大国朝夕释憾于敝邑之地。——「于敝邑之地」者,言「释憾」之地也。
[12]又成十三:犹愿赦罪于穆公。
[13]又: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
[14]又:君亦悔祸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于穆公」「于我」「于先君献穆」,各为其行之所向也。③
[15]史乐毅列传:短乐毅于燕惠王。④——「于燕惠王」者,言所以「短」之人也。
[16]后汉崔骃传:随形裁割,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于域」者,言「斯世」所措之地也。
[17]韩董公行状:退归,未尝言所言于上者于人。——「于上」「于人」者,言所向「言」之人也。
[18]史老庄列传: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于功实之上」者,言所「加」之处也。
[19]韩曹成王碑:痛刮磨豪习,委己于学。——「于学」者,言「己」所向也。
[20]又:还王于衡以直前谩。——「于衡」者,言「还王」之地也。
[21]左隐四: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
[22]又隐五: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于郑」,言「怨」所归;「于诸侯」,言「宠」所自;「于轨物者」,言所「纳」之处也。
[23]孟离上: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于巨室」者,言「罪」这一般向也。⑤至如
[24]孟子离娄上:小国七年,必为政于天下矣。
[25]又: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云云。——「于天下」者,一言「政」之所在,一言「敌」之所在。
[26]又告子下:愿留而受业于门。——一句,「于门」者,言「受业」之地也。
[27]又梁惠王上: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于河东」,言民「移」往之地也。
○1本节正文说:‘转词,言其行之所归’,而[4]下解说:‘「民」为「仁政」之所归’,不免抵牾。[5]下解说:‘「友」为「托」字之所归’,与正文之说较为符合。余例有的解说同[4],有的解说同[5]。
○2杨云:「于」字有表所自者,马氏于下节已言之。此二句「纳交」「要誉」二字意境不同,「乡党朋友」乃「誉」之所自。非「誉」之所向。马氏云‘「誉」之所向’,适得其反。
○3杨云:「犹愿赦罪于穆公」,乃谓「愿穆公赦晋之罪」,非谓「晋赦穆公之罪」也。故此文乃被动句,「于」字与‘弥子瑕见爱于卫公’「于」字同。下文云‘穆公弗听’,其明证也。马氏‘行之所向’,误矣。「徼福于先君献穆」,易言之,当云「从先君献穆徼福」,此与前条‘要誉于乡党朋友’句例同,「先君献穆」当为行之所从,非行之所向。
○4章云:乐毅传无此语。
○5杨云:「巨室」为「罪」之所自,非「罪」之所向。
【5.1.2】转词指人,或为代字,或为名而字无过多者,则先诸止词而无庸介焉。转词指地而字数亦少者,则仍后止词,介字间删焉。
转词指人先诸止词。
[28]孟公下:子哙不得与人燕。——「人」名也,单字「与」字之转词,今先于「燕」。「燕」,「与」之止词也,盖犹云「子哙不得与燕于人」也。
[29]又: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授孟子室」者,犹云「授室于孟子」也,今「孟子」转词,先乎「室」之止词,①介字不用。
[30]又滕上:文公与之处。——「与之处」者,犹云「与居舍之处于彼」也,「之」代字而为转词也。由是,
[31]孟子滕文公下:汤使遗之牛羊。
[32]又:阳虎瞰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
[33]又万章上:不能使天与之天下。
[34]又告子下:紾兄之臂而夺之食。
[35]又尽心下:能与人规矩。——诸句,曰「遗之牛羊」,曰「与之天下」,曰「夺之食」者,转词为代字而先于止词。曰「馈孔子蒸豚」,曰「与人规矩」者,转词为名而先于止词也。
[36]论雍也:冉子与之粟五秉。——「与之粟」者,「与粟于其母」也。
[37]史韩非列传:李斯使人遗非药。——「遗非药」者,「遗药于非」也。
[38]庄至乐: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子乎?——犹云「吾使司命生形以与子,为骨肉以与子,反父母、妻子、闾里、知识于子」也。②
[39]史蔺相如列传: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偿赵城」者,「偿城于赵」也。
[40]又滑稽列传:置酒后宫,召髠赐之酒。——「赐之酒」者,「赐酒于彼」也。
[41]左庄八:袒而示之背。——「示之背」者,「示背于此」也。
[42]左哀十一: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赐之属镂」者,「赐以属镂」也。「树吾墓槚」者,「树槚于吾墓」也。③
[43]又闵元: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分之都城」者,「分都城于彼」也。
[44]又僖二十三:野人与之块。——解同上。
[45]韩张中丞传后叙:授之柄而处其下。——言「授柄于予」也。
[46]又讳辨:愈与李贺书。——言「与书于李贺」也。
[47]又平淮西碑:天既全付予有家。——犹云「以有家付予」也。
[48]公隐元:公将平国而反之桓。④
[49]史项羽本纪:赐之卮酒。
[50]庄逍遥游:魏王眙我大瓠之种。——四句皆代字转词先置者也。
转词指地仍后止词。
[51]孟万上:子产使校人畜之池。——「畜之池」者,「畜鱼于池」也。「池」指所畜之处也。今删「于」字,语较遒劲。
[52]又滕上:驱蛇龙而放之菹。——言「放之于菹」也。
[53]又万上:象至不仁,封之有庳。——言「封象于有庳」也。「有庳」,所封之地也。余同上。
[54]史管晏列传:遭之涂。——「遭之涂」者,犹论语阳货之「遇诸涂」也。「诸」代「之于」二字,故「遇诸涂」者,即「遇之于涂」也。
[55]又封禅书:故作畦畤栎阳。——「作畦畤栎阳」者,「作于栎阳」也。
[56]又项羽本纪:使人追宋义子,及之齐,杀之。——「及之齐」者,「及之于齐」也。
[57]左僖二十三:乃送之秦。——犹「送之于秦」也。别本作「送诸秦」。
[58]史冯唐列传:陛下下之吏。——「下之吏」者,「下彼于吏」也,「吏」,言所下之处也。
[59]又平准书:愿输家之半县官助边。——犹云「输家产之半于国」也。「县官」者,亦言所输之处也。
[60]又滑稽列传:封之寝丘四百户。——言「封之于寝丘」。⑤
[61]又季布列传:乃买而置之田。——言「置之于田」也。
[62]左襄二十五: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言「枕尸于股」也,「股」言所「枕」之处。
[63]史张释之列传:属之廷尉。——犹云「属于廷尉」也。⑥「廷尉」言「属之」之处也。
[64]左哀六:请就之位。——言「就商之于位」也。⑦
[65]燕策:赐之鸱夷而浮之江。——言「浮之于江」也。
[66]汉萧望之传:皆得以差入榖此八郡赎辠。——言「入榖于此八郡」也。
[67]楚策:赵人李园,持其女弟欲进之楚王。与
[68]左定三:窃马而献之子常。——同一句法,惟转词不言地而言人者,皆以言物之所归也。
[69]韩郓州溪堂诗:以其人之安公也,复归之镇。——「镇」,转词言所归之处也。
[70]左昭十五:王唯信吴,故处诸蔡。——言「处之于蔡」也,常例也。「诸」代「之于」也。⑧
[71]史酷吏列传:时荐言之天子。与
[72]又蔺相如列传:请奉盆缻秦王以相娱乐。——两句,「天子」与「秦王」皆转词,指人,后乎止词,而亦删「于」字者,言所归耳。
① ‘先乎「室」之止词’,应为‘先乎止词「室」’。
② 杨云:此文只是云「复生子之形,为子之骨肉,反子之父母、妻子、闾里、知识」耳……领位名词或代名词之下省去「之」字。 今案:马说与杨说可并存。
③ 「吾墓」不指人,与正文不符。
④ 杨云:「公将平国而反之桓」,「之」字代国,谓「反国于桓」也,「之」乃止词,「桓」却是转词。
⑤ 杨云:此谓「封之以寝丘四百户」,省去「以」字较省去「于」字说为妥。 今案:此例转词不指地,与他例不侔。
○6应为「属之于廷尉」,「属」下夺「之」字。
⑦杨云:原文云:‘彼,虎狼也,见我在子之侧,杀我无日矣,请就之位。’……盖陈乞此时*事高国,日在高国之侧,今欲去高国而近诸大夫,故云请就之位。「之」者,陈乞自谓。「请就之位」者,请高国令己就昔日之位也。
⑧「诸」既等于「之于」,即不属于删去介字之例。
【5.1.3】转词不言所归而言所从所自者,亦介于字而位后止词。
[73]孟离下:逢蒙学射于羿。——「学射于羿」者,「自羿学射」也。「于羿」转词,位于「射」后,「射」动字而为名也。
[74]又公下: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言「自子哙受燕」也。
[75]又梁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言「自水火之中」也。
[76]史管晏列传:免子于厄。——犹云「出子自险」也。
[77]左庄八:诛屦于徒人费①。——犹云「自徒人费诛求其所失之屦」也。
①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说:「徒」当为「侍」字之误。侍人即寺人。汉书古今人表作「寺人费」,是其明证。遍考书传,无「徒人」之官。说详王引之述闻。
【5.1.4】动字之有「于」字以介转词者,间易转词为止词,删「于」字而位于动字之后,又以以字介止词,置诸动字之先。不先者,惟司词长者为然。①
[78]孟万上:天下不能以天下与人。——犹云「天子不能与天下于人」也,「人」为转词,今易为止词,位后「与」字。「天下」本为止词,今为「以」字司词,置诸「与」字之先。
[79]左隐十一:齐侯以许让公。——犹云「让许于公」也。「公」为止词,位于「让」字之后,「许」为「以」之司词,置诸动字之先。
[80]又僖二十四:及河,子反以璧授公子曰。——犹云「子反授璧于公子」也。
[81]庄徐无鬼:以德分人谓之圣,以财分人谓之贤。——犹云「分德财于人」也。
[82]史孟尝君列传:今君又尚厚积余藏,欲以遗所不知何人,而忘公家之事日损。——「欲以遗何人」者,「欲遗余藏于何人」也。「所不知何人」,本转词也,而为止词,置诸「遗」字之后,「以」之司词蒙上文而不言。详介字篇。②
[83]又萧相国世家:民所上书,皆以与相国。——「以与相国」者,「与书于相国」也。
[84]又廉颇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不予城予赵」者,「不予城于赵」也。
[85]汉张禹传:卒以肥牛亭地赐禹。——犹云「赐肥牛亭地于禹」也。
[86]又儒林传: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同上。
[87]又外戚传:以箧中物书予狱中妇人。——亦同上。
[88]又司马相如传:故遗信使,晓谕百姓以发卒之事,因子之以不忠死亡之罪。——「以」之司词长,故后置也。
[89]史乐毅列传:令赵嚪秦以伐齐之利。——「以伐齐之利」后置者,同前。
[90]韩曹成王碑:王出止外舍,禁无以家事关我。——「以家事」,转词也,短则先置。
[91]又许国公神道碑:少诚以牛皮鞵材遗师古,师古以盐资少诚。——两「以」字司词皆先动字。
[92]又胡良公墓神道碑:洗手奉职,不以一钱假人。——同上。
[93]汉张禹传:亲问禹以天变,因用吏民所言王氏事示禹。——「以天变」,转词短而后置者,句意未绝也;「用王氏事」者,「以王氏事」也,「用」,「以」也。③
[94]秦策: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将」,亦「以」也。
○1这一节说明的后半段措词欠明晰,易滋误解。应作‘……又易止词为转词,介以「以」字而置诸动字之先。不先者,惟转词长者为然。’
○2此指【7.3.3】节。
○3杨云:马氏谓「以」字及其司词短者例居动字之前,长者则居动字之后,此但据类例之多少为言,绝无何等理论为根据也。如张禹传此例,「以天变」短而后置,「用吏民所言王氏事」长而先置,正与马氏之言相反。以「句意未绝」为例外之理由,不成为理由也。 今案:下【5.1.5】节[110]例之解说中马氏亦云:‘且文无定法,先后在所驱遣耳。’但杨氏亦承认‘据类例多少为言’,则马氏原来论断亦未可厚非。
【5.1.5】凡外动字之转词,记其行之所頼用者,则介以以字,置先动字者,常也。盖必有所頼用而后其行乃发,故先之。
转词位动字前。
[95]孟尽上: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三公」转词,即所用以「易」者也,故以「以」介焉,而先乎「易」字。「其介」者,止词也。
[96]又: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以道」「以身」皆转词,即所执以「殉」者也。余同上。
至如[97]又尽心下: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
[98]又梁惠王上: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
[99]又: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
[100]又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101]又:伊尹以割烹要汤,有诸?
[102]又梁惠王上:曰:‘将以衅钟。’——诸句,其转词皆介「以」字而置先动字。
转词位止词后。
若[103]又尽心上:附之以韩魏之家。
[104]又梁惠王上:申之以孝弟之义。
[105]又梁惠王下:事之以皮币|事之以犬马|事之以珠玉。
[106]又离娄上:继之以不忍人之政。
[107]又万章上:禄之以天下。
[108]又离娄上:夫子教我以正。
[109]又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诸句,转词介以「以」字置于止词之后者,盖止词概为代字,①而转词又皆长于止词,句意未绝耳。②
转词先后无常。
[110]史封禅书:天子以他县偿之。——「以他县」转词,所用以「偿」者也。「之」其止词,代字也。而不曰「偿之以他县」者,此乃煞句,不若前引诸句,皆在段中故也。且文无定法,先后在所驱遣耳。
[111]左隐元:继室以声子。——同上。此后直接「生隐公」,则知以「声子」置于「继」之后者,所以为下文顶接地步,最史传所习用者。且此句乃过脉,非煞句也。
[112]史汲郑列传:使黯任职居官,无以踰人。——「无以踰人」者,「无有所以踰人」也。「以」之司词隐而不书。
[113]左宣十二:训之以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训之以」云云者,与「事之以皮币」同一解。
[114]庄天道: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以」之司词指上文。
[115]史礼书:诱进以仁义,东缚以刑罚。——「仁义」「刑罚」皆所藉以「诱进」「东缚」之者也,止词不言而喻。
[116]庄徐无鬼:无以汝色骄人哉!
[117]又列御寇:委之以财而观其仁,告之以危而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则。
[118]史叔孙通列传:臣愿先伏诛,以颈血污地。
[119]又冯唐列传:文吏以法绳之。
[120]韩柳子厚墓志铭:愿以柳易播。
[121]论语公冶长云:御人以口给。——皆此例也。「以」字司词,先后乎动字无常。
[122]史张释之列传: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相高」者,「自相高」也,「相」者,「高」之止词也。「亟疾苛察」,静字而名用也,即所持以「自高」也。③
①[109]的止词是名字「人」,非代字。
②参【5.1.4】节注③。
③本节例句包含两个问题,一为「以……」位于动字之前或止词之后;一为「以」后省词、动字后省止词。马氏没有把第二类例句提出来另讲。
【5.1.6】其它转词,有用与字,有用为字为介者,则皆先乎动字,而各视其意为别。
用「与」字为介者。
[123]孟离上: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与之聚之」者,「与民聚所欲」也。「之」转词,「与」字司焉,置先动字。
[124]又离下: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与其妾」转词也。
[125]又告上:圣人与我同类者。——「与我」者,转词也。
[126]又滕文公下:王谁与为善?——即「王与何人行善」也。
[127]又:汤居亳,与葛为邻。——「与葛相为邻国」也。故「谁与」「与葛」皆转词也。
[128]史项羽本纪:臣请入,与之同命。——「与之」者,转词也。
[129]又匈奴列传:匈奴所与我界瓯脱外弃地,匈奴非能至也,吾欲有之。——「与我」者,转词也,所「界」者,动字与其止词也。
[130]汉贾谊传:陛下虽贤,谁与领此?——「谁与领此」者,「与谁领此」也。
[131]又东方朔传:上复问朔:‘方今公孙丞相、儿大夫、董仲舒、夏侯始昌、司马相如、吾丘寿王、主父偃、朱买臣、严助、汲黯、胶仓、终军、严安、徐乐、司马迁之伦,皆辩知闳达,溢于文辞,先生自视何与比哉?’——师古云:‘「何与」犹言「何如」也。’愚谓:「何与比哉」,犹云「诸人之中将与何人相比耶?」「何」「谁」皆询问代字,为司词则先其所介也。有解作「何如比哉」,是与以卜诸人一切相比,而特问其比之之式耳。①
[132]庄人间世: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彼且为无町畦,亦与之为无町畦,彼且为无崖,亦与之为无崖,达之,入于无疵。——三「与」字皆介转词也。
用「为」字为介者。
[133]孟梁上: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折枝」者,动字与其止词也,「为长者」其转词也,置先动字。
[134]又梁下:召太师曰:‘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为我」者,转词也。
[135]又滕下: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我」者,亦转词也。
[136]又滕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
[137]又离上: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诸句皆以「为」字介转词焉。
[138]史河渠书:于是为发卒万余人穿渠。——「为发卒」者,为庄熊罴之言而发卒也,「为」之司词蒙上。
[139]又大宛列传:具为天子言之。——「为天子」,转词,先乎「言」字,「之」者,止词也。
[140]又李斯列传:臣请为子与丞相谋之。——「为子与丞相」者,转词也。
[141]又张陈列传:将军瞋目张胆,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为天下除残也。——「为天下」,转词也。
[142]又李将军列传:无老壮皆为垂涕。——「皆为垂涕」者,「为」之司词蒙上文也。
[143]公隐三: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所为」者,言其故也。「为」后乎「所」字者常也。
[144]左隐三: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所为」者,指上文「美而无子」也。
[145]赵策: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排」「释」「解」三外动字,各有止词,皆以「为人」为转词,先置。
[146]秦策: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为臣」,转词也,「投杼」,外动与止词也。
[147]齐策:天下为秦相割,秦曾不出力;天下为秦相烹,秦曾不出薪。——「为秦」者,转词也,「相割」「相烹」者,自相割、自相烹也。
[148]齐策: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窃以为君市义。——「为君」转词。
[149]燕策: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为燕昭王」者,转词。
前引转词,皆先其动字。
○1这句话没说淸楚。马氏的意思是:如「何与」作「何如」讲,则问的是:与此诸人总的比较(「一切相比」),比他们高呢,还是不如他们(「比之之式」)?
外动字与止词
【5.2.1】「教」「告」「言」「示」诸动字后有两止词,一记所语之人,一记所语之事。先人后事,无介字以系者常也。
[150]孟滕上: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榖。——「教」字后两止词:「民」者,所教之人,「稼穑」者,所教之事也。先人后事,两者并置,而无介字以为系者也。
[151]秦策:乐羊反而语功,文侯示之谤书一箧。——「示」字后「之」,代字,指所示之人也,「谤书一箧」者,指所示之物也。①
[152]左隐元:公语之故,且告之悔。——「语」「告」两字后「之」,指告语之人,曰「故」曰「悔」,乃告语之事。
[153]史张释之列传: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上林尉」所问之人,「诸禽兽簿」所问之事。
[154]又:上指示慎夫人新丰道曰。——「慎夫人」指示之人也,「新丰道」指示之处也。
[155]管子四称:仲父不当尽语我昔者有道之君乎!——「我」代字,所语之人,其后乃所语之事。
[156]史魏其列传:丞相尝使籍福请魏其城南田。——「魏其」所请之人,「城南田」所请之事。
[157]韩王秀才序:太原王埙示余所为文。——「余」代字,所示之人,其「所为文」乃所示之事。
[158]汉王尊传:劾奏尊妄诋欺,非谤赦前事。——「尊」者所奏之人,后乃所劾之事。
[159]又:上书讼尊治京兆功效日着。——同上。凡「褒」「贬」「责」「罚」诸动字间同此例。
故[160]汉书张释之列传:而廷尉乃当之罚金。
[161]又云: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诸句,两「之」字皆言所罚之人,曰「罚金」,曰「族」,则所罚之事也。
①[151]「示之谤书一箧」,与【5.1.2】节[41]的「示之背」结构相同,然而[151]的「之」说是止词,[41]的「之」说是转词。
【5.2.2】「为」字以决是非,则为断辞,已详于前。「为」字有「作为」之解者,则为外动字,合于名字,以言所处之境与所作之事为常。至「征」「拜」「成」「化」诸动字与「以」字后所有「为」字,用如断辞者其常,而解如「作为」者,亦数觏也。
名字前加「为」。
[162]孟公下:孟子致为臣而归。——「臣」名也,「为」字合之,即以言所处臣子之位。故「致为臣而归」者,犹云「辞齐卿之位而归于家」也。
[163]又: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都」名也,而「为」合之,「王之为都」者,犹云「王臣居治邑之职者。」如是,
[164]又滕文公上:有为神农之言者……愿受一廛而为氓。
[165]又离娄上: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
[166]论学而:其为人也孝弟。
[167]又述而:其为人也,发愤忘食。
[168]又: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169]礼大学:为人君∣为人臣∣为人子∣为人父。——等语,凡「为」字合于名字,皆以言其所处之位与所作之事。
[170]汉贾谊传:故主上遇其大臣如遇犬马,彼将犬马自为也,如遇官徒,彼将官徒自为也。——「犬马自为」「官徒自为」者,即「自为犬马」「自为官徒」。「犬马」「官徒」先乎「为」字者,用若状字也,犹云「己将作为犬马」,「己将作为官徒」也。
[171]史酷吏列传:为人小吏,必陵其长吏,为人上,操下如东湿薪。——「为人小吏」「为人上」者,犹云「方其处乎人下」「方其居于人上」也。
[172]又项羽本纪: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犹云「人方刀俎自处,鱼肉待我,辞之何为」也。
[173]又冯唐列传:父老何自为郎?——犹云「身居郎职」也。
[174]又:臣父故为代相。——犹云「臣父曾任代相之职」也。
[175]汉陈汤传:汤为人沈勇,有大虑,多策谋,喜奇功。——「为人」同前。
[176]韩刘公墓志铭:自我为此邑人可也,何必彭城!——「为此邑人」者,作为此邑之民也。
[177]又许国公神道碑:不纵为子弟华靡遨放事。
[178]又郑君墓志铭:不为翕翕热,亦不为崖岸斩绝之行。——三引「为」字,皆有「作为」之解。
[179]又原道: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为道」「为教」者,即所以立道设教也。
动字后加「为」。
[180]史酷吏列传:孝景帝乃使使持节拜都为雁门太守。——此「拜」后「为」字可解以「作为」之意,「雁门太守」乃「为」之止词,位在宾次,犹云「拜都使为雁门太守之官。」①
[181]又:郅都迁为中尉。——「郅都」乃起词,「迁」受动字也,「为」可视为断辞。「中尉」与「郅都」同次,犹云「郅都被迁而为中尉」也。
[182]又:调为茂陵尉。——「为」字可有两意。
[183]又:广平声为道不拾遗。——「声」动字也,「声」后「为」字,解作断词。犹云「广平之治声传为道不拾遗」云。
大扺「征」「拜」「封」「调」诸字后「为」字,解以「作为」者亦可,前于同次包内皆作断词,于义亦通,而句法则两意皆同。
①对「拜A为B」这类句式,马氏有两种分析。[三?290]下解‘拜尉他为南越王’时说:‘「南越王」与「尉他」同次。’本节解[180]‘拜都为雁门太守’时说:‘「为」字可解以「作为」之意,「雁门太守」乃「为」之止词,位在宾次。’马氏在两种说法之间犹豫不决。
【5.2.3】「以为」二字,经籍习见。其「为」字或为断词,或为动字,已详表词篇内,兹不赘引。「以为」二字,共有五解,今各引书以明之。
[184]汉贾谊传:进谋者率以为是固不可解也。——「以为」解「意谓」也,此其一。
[185]汉汲郑传:臣愚以为陛下得胡人,皆以为奴婢,赐从军死事者家。——其一「以为」者,仍解「意谓」也。「皆以为奴婢」者,犹云「皆以胡人当作奴婢」也,故「为」字作动字用。
[186]史陆贾列传:陈平用其计,乃以五百金为绛侯寿。——「为」字,「作为」也,此其二。
[187]史信陵君列传:市人皆以嬴为小人,而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两「为」字皆断辞也。
[188]又万石君列传:徙其家长安中戚里,以姊为美人故也。——言「因姊是美人故」也。此其三。
[189]史孟尝君列传:始以薛公为魁然也,今视之,乃眇小丈夫耳。——「始以」云云者,犹云「初以薛公如此」也,则「为」字乃受动字所习用也,详下。此其五。①
①马氏把「以为」的用法分做五类,只是分类不一致。细分析五类,第一类,「以为」是复合动字,「意谓」义。第二类,前一例([185])「以为」是「使[胡人]成为[奴婢]」之义,后一例([186])「以」「为」是两介字,分别介进动字「寿」的两转词。前后两例分属两种句式,不应混同。第三类,「为」作断辞是前后两例所同的。但前例([187])的「以」是动字,「认为」义,与「为」配套;后例([188])的「以」是介字,「因为」义,其司词「姊为美人故」,「以」之「为」不配套。前后两例分属两种情况,不应混同。第四类,所举之例([189])与第三类的[187]同,不应分列两类。第五类是「以」与「为」的偶合。
【5.2.4】「谓」「言」诸动字后,所有顿、读皆为止词。「谓」与「为」两字,虽互用而不必同解。「云」字用不一式而训解各异,皆当明辨者也。①
谓
[191]论公冶:子谓子贱。
[192]又雍也:子谓仲弓。——「谓」者,称其人也;「子贱」「仲弓」,乃所称者,其止词也。
[193]周语:谓君其何德之布,以怀柔之,使无有远志。——「谓」者,述也,其后乃所述者也。
[194]礼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
[195]又: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所谓」者,犹前文所谓之事;「修身在正其心者」与「齐其家在修其身者」,即「所」字所指,而「所」乃「谓」之止词也。
[196]左成二: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将谓君何」者,有云「将奈君何」也。愚以为「奉君命以师伐人,今遇其师而还,是心无君矣,其将称君为何也」。如是,「谓」字仍原解,「君」止词,而「何」乃「君」之加词也。
[197]又成十七:君实有臣而杀之,其谓君何?——「其谓君何」者,「将以君道为何」也。②
[198]史孝文本纪:是重吾不德也,谓天下何?——言「将以天下为何乎?」其意若曰「将何以对天下」也。凡成句不能泥于一解者,类多若斯。
为。
[199]礼文王世子:故父在斯为子,君在斯谓之臣。——释词谓:‘两句内「为」与「谓」互文同解。’照注内云:‘「为」下当有「之」字说去。’愚以为两句内「为」「设」两字当作原解,于意更顺。盖父子天纲,凡父在不能不是其子,故「为」字作断词解。至君臣之伦,不若父子之重,故云君在而后称之曰臣,则词气稍缓。「谓」字仍作「称谓」之意,而「为」后「之」字非脱落明矣。
[200]榖宣二:盾曰:‘天乎!天乎!予无罪,孰为盾而忍弒其如者乎?’
[201]孟公上: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愿之乎?——「孰为盾」者,言「孰谓盾」也。「子为」者,言「子谓」也,「为」同「谓」之说也。前言「君在斯谓之臣」者,「谓」乃外动字,故「谓之」者犹云「称之」也。如用为受动字,则止词转词为起词矣。
[202]孟告上:生之谓性。
[203]又滕下:此之谓大丈夫。
[204]又告上:惟心之谓与!
[205]韩原道: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
[206]左僖五:一之谓甚,其可再乎?
[207]周语:守府之谓多,胡可与也?——皆作「之谓」者,因止词转为起词,故「之」字亦先乎「谓」字也。详下受动字篇内。
言
[208]孟梁上: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言」乃训释之词,故「言」后诸语,皆可以为止词也。犹云「所引之诗,其意谓举斯心加诸彼而已」也。
[209]又告上: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同上。
[210]又离下: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言」者,「道」也,「语」也,「人之不善」其止词。
[211]史叔孙通列传:叔孙通之降汉,从儒生弟子百余人。然通无所言进,专言诸故羣盗壮士进之。——两「言」字皆「称」也。
[212]易系辞:德言盛,礼言恭。——本义云「言德欲其盛,礼欲其恭也。」以「言」训作「欲」字,未安,惟句法有「欲」字之义。愚谓「德以盛言,礼以恭言」也。③
至诗经诸「言」字,皆可训为语辞,与「曰」字无别。
云
[213]公文二:大旱之日短而云灾,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
[214]杨倞注荀子非十二子引慎子:云能而害无能,则乱也。
[215]荀子儒效:故人无师无法而知则必为盗,勇则必为贼,云能则必为乱……人有师有法而知则速通,勇则速威,云能则速成。——三引「云」字皆「谓」也。释词解作「有」字未安。盖「云」者,承上文而释其意之词也;若以「有能」「无能」为经待,实于本文不贯也。④
[216]汉萧望之传:今将军规橅,云若管晏而休,遂行日昃,至周召乃留乎!——「云若」者,乃「规橅」之意也。故「云」者,「谓」也。有作为语辞者,失之矣。
[217]列子力命:仲父之病疾矣,不可讳,云至于大病,则寡人恶乎属国而可?——「云至于大病」者,谓或至于大病也。「云」者,「谓」也。此句有「则」字为承,有假设之辞,不必以「云」字强解「如」字也,盖假设辞气,可不言而喻。而释词注引
[218]礼檀弓: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则如之何?——以证「云」作「如」字之解,究属牵合。⑤
[219]汉甘延寿传:所以优游而不征者,重动师众,劳将率,故隐忍而未有云也。——「未有云」者,「未有所言」也,常语也。而有解为「未有所如何」者,则嗜奇之失。⑥
[220]左僖十五:岁云秋矣。
[221]又成十二:日云暮矣。——「云」与「曰」字同解,可作「已」字解,则与「矣」字相应。⑦
「云」在句未。
[222]左僖二十九:是生三牺,皆用之矣,其音云。
[223]史周本纪:其色赤,其声魄云。
[224]又封禅书: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其神……从东南来集于祠,则若雄鸡,其声殷云。⑧——四引「云」字,皆以殿句。释词训为「然」字。愚意犹重述其所闻或重述其所见也。
而「云尔」者,则重述其所闻或所见盖如此也。
[225]公宣元:犹曰无去是云尔。
[226]榖隐元: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
[227]论述而:女奚不曰……不知老之将至云尔。——「云尔」者,重记其所言如是也。「尔」者,「如是」也。
云乎。
[228]公庄二十四:枣栗云乎!腶修云乎!
[229]论阳虎: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云乎」者,犹曰「谓之乎」也。「哉」咏叹也。
是则「云」字皆可训作「谓」。「云」在句首,解释前文也,「云」殿句尾者,重述前言也。故述人口气皆以「云」字为煞者,犹云「以上所速有如此」者。⑨
①「谓」「言」「云」诸字,马氏在【3.4.2.6】节说:‘凡「谓」「言」诸动字,训「是为」「解为」之意者,则先后两语所次必同。’所举之例与本节多所重复。而本节却说:‘「谓」「言」诸动字后,所有顿、读皆为止词。’既为止词,则居宾次,与前同次之说矛盾。
○2章云:释词亦解为「其奈君何」。马氏以「君」为「君道」,似误。
○3章引经传释词卷五云:‘「言」,「云」也,语词也。语言之「言」谓之「云」,语词之「言」亦谓之「云」。「德言盛,礼言恭」,谓君子劳谦,德盛礼恭也。「言」,语词。
○4章云:说见经传释词卷三。刊误云:‘王氏释「云」为「有」,是也。马说非。’
○5章云:释词卷三云:‘「云」,犹「或」也。「或」与「有」,古同声而通用,故「云」训为「有」,又训为「或」。’又云:‘「云」犹「如」也。「如」与「或」义相近。’因引檀弓以证列子。马氏以「谓或至于大病」训「云至于大病」,似仍本释词。
○6章云:说见助字辨略卷一。
○7章引释词卷三云:‘「云」,语中助词也。’
○8章引史记集解:‘瓒曰:「云」,足句之辞。’
○9马氏将所有「云」字都作动字解说,殊觉勉强。且从[214]到[217]诸例的「云」字用法也都是罕见的。
【5.2.5】止词后乎外动字者,常也。惟外动字加弗辞,或起词为「莫」「无」①诸泛指代字,②其止词为代字者,皆先动字。
外动字加「不」「未」「毋」。
[230]论先进:居则曰不吾知也。——「知」外动字,加「不」字以弗之,其止词「吾」字,代字也,故先之。
[231]汉李广传: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不我击。——「不我击」者,犹云「不击我」也。
[232]史吴太伯世家:季子虽来,不吾废也。——皆同上。
[233]论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234]又里仁:我未之见也。
[235]又先进:未之能行。
[236]又子路:虽不吾以。
[237]又先进:毋吾以也。
[238]又学而: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239]又阳货:岁不我与。
[240]又子罕:岂不尔思?——诸句,皆有弗辞,其代字止词,则皆先乎动字。
[241]吴语: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
[242]齐语:管子对曰:‘未可,邻国未吾亲也。’
[243]汉贾谊传:此之不为,而顾彼之久行。——「此之不为」者,「不为此」也。与论语公冶长‘吾斯之未能信’句同解,犹云「吾不能信此」也。③「之」者,明其倒文也,见「之」字篇。
[244]左僖七: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
[245]又: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
[246]又昭十三:是区区者而不余畀,余必自取之。
[247]又昭二十五:偻句不余欺也。
[248]又昭元: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
[249]又襄十四:晋国之命,未是有也。
[250]公隐三: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
[251]公文十四: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诸引同上。
[252]孟离下:望道而未之见。
[253]又滕上: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所引经史皆同。
凡止词为代字,而动字有弗辞者,无不先也。
起词为「莫」。
[254]论里仁: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莫己知」者,「莫」为起词,故「己」先于「知」也。
[255]孟滕上: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莫之或欺」者,「无人欺彼」也。
[256]左昭二十: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莫之奔」「莫之报」同上。
[257]又僖二十八:曰:‘莫余毒也已。’
[258]庄逍遥游:而后乃今培风,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同上。
[259]礼中庸:驱而纳诸*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言「无人知所以辟之」也。
[260]蜀志诸葛亮传: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言「无一人许之」也。
[261]庄人间世: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皆与上同。
名、代先置,非因有弗辞者。
[262]史平原君列传:士不外索,取于食客门下足矣。——「不外索」者,「不求之于外」也。「外」作状字用,则状字先动字者常也,不在此例。
[263]汉贾谊传: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亡一有」者,「德泽无有一」也。「一」先「有」字,然「一」乃约指代字,常先动字,非为有弗辞而然也。
[264]又食货志:趋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择也。——「四方亡择」者,「不择四方」也。「四方」非代字而亦先者,记处之语,用如状字也。
[265]史淮阴侯传:诚能听臣之计,莫若两利而俱存之。——「两」「俱」二字,约指代字,先动字者,例也,非为「莫」字也。
[266]韩上郑相公书:安敢闭蓄以为私恨,不一二陈道。——「一二」者,亦约指代字也。
[267]又张如墓志铭:谁之不如,而不公卿。——「谁之不如」者,「不如谁」也。「谁」先「如」者,询问代字也,非为「不」字也,且有「之」字,所以明其为倒文也。然则止词之先乎动字者亦多术矣,不可不辨。
○1下面引例中没有起词是「无」的。
○2「莫」「无」,【2.5.3.2】节称为约指代字,此又称泛指代字,前后不一致。
○3[243]「此之不为」及论公冶「斯之未能信」及[267]的「谁之不如」,均属止词前置并加「之」字作标志的句式,与他例不全同。
【5.2.6】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与无弗辞而先置,皆仅见也。
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
[268]孟告下: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髠未尝睹之也。——不曰「髠未之尝睹也」。庄子徐无鬼云‘丘也闻不言之言矣,未之尝言,于此乎言之’,则云「未之尝睹」似无不可。
[269]礼中庸: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不曰「吾弗之为矣」。
[270]汉赵充国传:汉果不击我矣。——不曰「不我击矣」。
[271]韩释言:虽有谗者百人,相国将不信之矣。——不曰「将不之信矣」。而是篇又云‘虽进而为之,亦莫之听矣’,句法同而止词之后先无定,然究以先置为常。
无弗辞而代字止词先置。
[272]庄则阳: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犹云「或使之,莫为之,皆出于人之疑心,非眞知」也。「或之使」者,「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焉。
[273]左僖四:尔贡包茅之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是」指上文,乃「征」「问」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置焉。
[274]韩河中府法曹张墓志铭: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若尔吾哀」者,「若尔哀吾」也。
[275]又太傅董公行状:诸戎畏我大国之尔与也,莫敢校焉。——「大国之尔与也」者,「大国之与尔也」。
[276]又平淮西碑:曰度,惟汝予同。——言「惟汝同予」也。
[277]又送穷文:惟我保汝,人皆汝嫌。——言「人皆嫌汝」也。
[278]又颂风伯:风伯虽死兮,人谁汝伤。——言「谁人伤汝」也。
[279]又择言解:火既我灾,有水而可伏其焰……水既我患,有土而可遏其流。——言「火既灾我」「水既患我」也。诸引皆代字止词,无弗词而先乎动字,以韵其句法也。
句中有两弗辞者,则先者弗其后者,与无弗辞同,而代字止词亦不先矣。
[280]史魏其列传:后家居长安。长安中诸公莫弗称之。——不曰「莫之弗称」者,以「莫」「弗」两字自相弗也,与句之无弗辞者同,用特识焉。
【5.2.7】凡止词为「自」字「相」字,概谓之自反动字;①其止词先动字者,已见代字篇内。
自反动字有二:外动字前必加「自」字而其意乃达者,如「自怨」「自艾」「自骄」「自纵」等语,盖人凡有「怨」「艾」「骄」「纵」之心,必由就衷发故也;外动字之先加以「自」「相」等字者,以其为止词之故也。如「自称」「自号」「相友」「相望」诸语,盖「号」「称」「友」「望」诸动字,不以「自」「相」等字为止词者常也。惟两者用法无异,故不为特别焉。②
止词为「自」。
[281]孟离上: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自侮」者,侮己也,「自」为止词而先之,故「侮」之行,己施之而己受之,谓之自反动字亦可。「自毁」「自伐」准此。
[282]楚语: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焉?
[283]左宣四: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
[284]又襄二十五:请自刃于庙。
[285]史魏其列传:魏其者沾沾自喜耳。
[286]又商君列传:自胜之谓强。
[287]又任敖列传:张丞相由此自绌。
[288]后汉王丹传:其墯*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
[289]汉儿宽列传:有廉知自将。——「自将」者,「自卫」也。
[290]又司马迁传: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自列」者,「自明」也。
[291]史信陵君列传:于是公子立自责。
[292]又: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诸引「自」字,皆外动止词而先焉。以是观之,外动字之可以「自」为止词者,难更数也。诚所谓自反动字,如「自悔」「自度」「自忖」者,盖无几也。
止词为「相」。
[293]孟滕下: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凡动字前加「相」字者,所以明其非成自一人也。故「相窥」「相从」,言男女两人,先则彼此相窥,后则彼此相从也。
[294]史货殖列传: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
[295]汉吴王濞传: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求,同欲相趋。——诸「相」字同上。
更有加一转词,介以「与」字以先之者,皆以明交互之意也。
[296]史封禅书:而康后有淫行,与王不相中。——「与王」者转词,而以「与」字为介也。「与王不相中」者,言「康后不与王相得,而王亦不与康后相得」也。
[297]韩上于相公书:故其文章言语,与事相侔。——亦以言「其事与文章言语相等」也,皆以言交互之章也。
故[298]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两人相与为刎颈交。——「相与」者,但言两人交互而无分彼此也。
○1马氏在外动字下又特设自反动字一类,实无必要。因为所谓「自反」之义,来自「自」字,与动字本身无涉。如将「自」字删去,此诸动字与一般外动字无别。再者,马氏所举止词为「相」的例句,其中的「相」均表交互义,与自反之义不同,尤不应列入自反动字。
○2马氏将自反动字又分为两类:一是必加「自」字其意乃达者,另一是有时以「自」「相」为止词者。这种分别也很牵强。因为,第一类的「怨」「骄」等幷非一定要加「自」字,与第二类的「称」等无别。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怨」「骄」等是表现精神活动的,「称」「号」等是表现一般动作的。
受动字四之二
【5.3】外动字之行,有施有受。受者居宾次,常也。如受者居主次,则为「受动字」,①明其以受者为主也。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谓:‘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注谓:‘伐人者为客,长言之;见伐者为主,短言之;皆齐人语。’是齐人以「伐」字之声短、声长,以为外动、受动之别。考经籍中凡外动转为受动,约有六式:
【5.3.1】一,以「为」「所」两字先乎外动者。
[299]汉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败」,外动也,「江充」其起词,「所」字指「卫太子」,而为「败」之止词。故「江充所败」实为一读,今蒙「为」字以为断,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意与「卫太子败于江充」无异。如此,「江充所败」乃「为」之表词耳。
[300]又陈汤传:汤尚如此,虽复破绝筋骨,暴露形骸,犹复制于唇舌,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耳。——「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者,犹云「汤为嫉妒之臣所系虏之人」也,不言「汤」者,蒙上文也。「嫉妒之臣所系虏」一读,「系虏」仍外动也,「为」字至「耳」字则句矣。
[301]史李斯列传: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二世自言。
[302]又淮阴侯列传: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吾」,为儿女子所诈者也。
[303]汉王章传:章由是见疑,遂为凤所陷。
[304]又王吉传:夏则为大暑之所暴炙,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
[305]史老申列传:无为有国者所羁。
[306]又项羽本纪:汉军却,为楚所挤。
[307]汉傅常传:不为州里所称。
[308]又李广传:吏当广亡失多,为虏所生得,当斩。
[309]又:为校尉所辱。
[310]又: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
[311]史大宛列传:又为匈奴所败,乃远去。
[312]又游侠列传:穷治所犯,为解所杀,皆在赦前。
[313]又冯唐列传:是以兵破士北,为秦所禽灭。
[314]韩与袁相公书:退勇守专,未为宰物者所识。
[315]又答刘正夫书:若皆与世浮沈,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
[316]又荐侯喜状:自言为阁下所知。——以上所引,皆以「为」「所」二字间于句读,虽施受如常,已若转为受动之意,惟「为」字之起词,隐见无定耳。
[317]又送温处士序:愈縻于兹,不能自引去,资二生以待老。今皆为有力者夺之,其何能无介然于怀邪!——「为有力者夺之」,即「为有力者所夺」也。
愚考先秦诸书,「为」「所」二字连用以成受动者,实鲜见也。
○1受动是外动字的用法问题,马氏把受动字作为一类与外动字、内动字并列,不妥。马氏在本章[333]下也说:‘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
【5.3.2】二,惟以「为」字先于外动者。
[318]庄天下:道术将为天下裂。——「天下裂」一读,即「天下所裂」也。「天下」,「裂」之起词,其止词乃「所」字,隐而不言。「为」字各种乎读而为断词,其起词「道术」也,句法与前式无异。此则先秦之书常常有之。
[319]礼大学: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为天下僇」同上。惟起词蒙上「有国者」。
[320]论子罕:不为酒困。——犹云「不为酒所困」也。
[321]左僖三十:且君尝为晋君赐矣。——犹云「且君尝为晋君所赐」也。①
[322]又襄十八:止,将为三军获,不止,将取其衷。——犹云「能止则仅为三军所获」也。
[323]史游侠列传:诸公以故严重之,争为用。——犹云「诸公争为其所用」也。
[324]汉司马迁传: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犹云「重为乡党所戮笑」也。
[325]史屈贾列传: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为天下笑」者,「为天下所笑」也,其起词蒙上文「怀王」。
[326]又淮阴侯列传:诚令成安君听足下计,若信者亦已为禽矣。——犹云「亦已为成安君所禽」也。不言「成安君」者,蒙上文也。
[327]同传云:否,必为二子所禽矣。——故「为禽」者即「为所禽」也。
[328]同传又云:多多益善,何为为我禽?——「为我禽」者,亦即「为我所禽」也。
[329]同传又云:今足下虽自以与汉王为厚交,为之尽力用兵,终为之所禽矣。——犹云「终为汉王所禽」也。「为」后不用「其」字而用「之」字,见代字篇。②
故[330]韩文守戒云:今夫鹿之于豹,非不巍然大矣,然而卒为之禽者,爪牙之材不同,猛怯之资殊也。——曰「卒为之禽」者,即「为之所禽」也,今惟去「所」字耳。
[331]史刺客列传: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言「皆为秦所戮没」也。不言「秦」者,蒙上文也。
①「为晋君赐」意为「有德于晋君」,此「赐」是名字,非动字。
②代字章未论及此。
【5.3.3】三,外动字后以「于」字为介者。
[332]论公冶: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屡憎于人」者,注云:‘徒多为人所憎恶’也。憎恶之情,施自人而受于佞者,今「佞」为起词而居主次,「人」则介「于」字,以明其憎恶之情所自发,故「憎」字由外动而转为受动矣。必介「于」字者,明外动之行所自发也。
[333]赵策: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破于人」者,「为人所破」也,「臣于人」者仿此。此以「破人」与「破于人」两相比,以见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如是。
[334]又云:人之情,宁朝人乎,宁朝于人也?
[335]荀子荣辱云: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
[336]孟子滕文公上云: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337]汉书赵充国传云: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
[338]史记项羽本纪云: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而汉书改云‘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诸句,以见同一外动字也,介以「于」字,则转为受动字矣。
[339]庄山水: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物于物」者,「不为物所物」也。
[340]汉霍光传:帝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决于光」者,「为光所决」也。
[341]史廉颇列传:以勇气闻于诸侯。——「闻于诸侯」者,「为诸侯所闻」也。
[342]公隐四: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言「公子翚心恐如是之言决于桓」也。「乎」即「于」也。
[343]又僖二十一:宋公释乎执,走之卫。——「释乎执」者,「为执者所释」也。①
[344]史屈原列传: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345]汉书叙传:然而器不贾于当己,用不效于一世。
[346]又贾山传:然而兵破于陈涉,地夺于刘氏者,何也?
[347]又司马迁传:至激于义理者不然。
[348]韩获麟解: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
[349]又独孤府君墓志铭:畜于伯父氏。
[350]又:其后上将有所相,不可于众。
[351]又圬者传: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
[352]又与卫中行书:方甚贫,衣食于人。——诸引外动字后,皆用「于」字以介施者,而成为受动字也。
至外动字转词本以「于」字为介者,内转为受动之后,其转词仍旧,不可视为施者之介字。②
[353]孟告下: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这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诸「举」字皆受动字,「为人所举」也,其后「于」字,乃记其举之处,非举者也,不在此例。
[354]又离下: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行」「听」「下」王字,皆受动字,「于民」者,「下」字之转词,犹云「施膏泽于民」也,故「民」非施者也。
[355]又告上: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令闻广誉施于身」者,犹云「以闻誉施于身」了。故「于身」者非施者也③。皆非此例。
以上三式,凡外动为受动,皆见施者之名;以下三式,内有见有不见矣。
①「释乎执」,犹言「从拘执中释放出来」,「执」非施者。
○2应云‘不可视「于」为施者之介字’。
○3「身」前的「于」和「身」后的「者」疑衍。
【5.3.4】四,以「见」「被」等字加于外动之前者。
加「见」。
[356]孟梁上: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不见保」者,「不为保」也。「保」前加「见」字而成为受动矣。
[357]汉司马相如传:先生又见客。——师古云:‘「见」犹「至」也,言至此国为客也。若今人自称「见顾」「见眷」耳。’而某云‘「见」者,加于我之辞也’,近是。案,「见客」者,「为人所见为客」也。以受动解之,更为简捷。
[358]又:乃今日见教。——言「受教」也。
[359]史齐悼惠王世家:若反言汉已破矣,齐趣下三国,不且见屠。——「见屠」者,「被屠」也。
[360]汉汲郑列传:以庄见惮。——「见惮」者,「为人所惮」也。
[361]又:其见敬礼如此。——言「为上敬礼如此」也。
[362]又霍光传:甚见亲信。
[363]又:陛下未见命高庙。
[364]又张禹传:根言虽切,犹不见个。
[365]史刺客列传: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
[366]韩刘公墓志铭:明日领骑步十余抵全义营,全义惊喜迎拜叹息,殊不敢以不见舍望公。
[367]又释言:不见斥以不肖,幸矣。
[368]又毛颖传:日见亲宠任事。
[369]又:虽见废弃,终默不泄。——诸引句内,动字前蒙以「见」字,即转为受动矣。
[370]汉儿宽传:廷尉府吏尽用文史法律之吏,而宽以儒生在其间,见谓不习事,不署曹。——「见谓不习事」者,「为人见以为不习事」也。犹云「宽儒生而居法律吏之中,人皆称之为不习事」也。故「见谓」者,即「为人所称」也。
[371]又丙吉传:诏丞相御史问以虏所入郡吏治,吉具对。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详知,以得谴让,而吉见谓忧边思职。——言「人见其为能忧边思职」也。
[372]史韩非列传: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两「见」字,即汉书「见谓」之义。
[373]史孟荀列传: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见以为」者,即「见为如此」也,故后用表词。
[374]韩黄家贼事宜状:臣自南来,见说江西所发共四百人。——「见说」者,「闻说」也,①疑为唐人方言。
[375]汉沟渠志:许商以为古说九河之名,有徒骇胡苏鬲津,今见在成平东光鬲界中。——「见在」者,「为人所见在于何处」也。而「见」字读若「现」字者,后世之说也。②
[376]韩许国公神道碑:今见在人莫如韩甥。——「今见在人」者,「今为世所见为在者之人」云。③
然[377]韩文进学解云:然而圣主不加诛,宰臣不见斥,非其幸事欤!——其意盖谓「不为宰臣所斥」也,则「见斥」二字反用矣,未解。④
[378]史平准书:式何故见寃于人?——「见寃于人」者,「为人所寃」也。「于人」者,明「寃」之所自也,与前式同。
[379]又李斯列传:且夫臣人与见臣于人,制人与见制于人,岂可同日道哉!
[380]又礼书: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
[381]庄秋水: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382]史商君列传: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
[383]又韩非列传:昔者弥子瑕见爱于卫君。
[384]韩原道:呜呼,其亦幸而出于三代之后,不见黜于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也,其亦不幸而不出于三代之后,不见正于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也!
[385]又进学解:然而公不见信于人,私不见信于友。——诸引句,于动字前加一「见」字⑤,复介以「于」字,以言其上之所自发也。
加「被」。
[386]史酷吏列传:错卒以被戮。——「被戮」者,「为所戮」也。
[387]又:被污恶言而死。——「被污」者,「为所污」也。
[388]又:是时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
[389]汉张敞传:身被重劾。——皆同上。
[390]韩释言:子前被言于一相,今李公又相,子其危哉!——「被言」,「为人所谗」也。「于一相」者,其转词也,非为一相所言也,犹云「前有谗子于一相者」也。
[391]又论淮西事宜状:所以数被攻劫。
[392]又:或被分割队伍。——皆同上。
加「蒙」「受」。
[393]汉张敞传:数蒙恩贷。
[394]又司马迁传:受械于陈。——两句则「蒙」「受」二字加诸外动之先,与「见」字同。
而凡言定为某罪名者,则惟「坐」字。⑤
是以[395]汉景帝纪: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坐臧为盗」者,犹云「坐为臧罪如盗」也。案,汉法入罪曰「坐」,即定以归入何罪也。
[396]汉贾谊传: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
[397]后汉光武纪:邑曰:‘吾昔以当成牙将军围翟义,坐不生得以见责让。’——两「坐」字有解作‘因也,缘也’亦可。总之,不失为受动之意者近是。
○1「见说」既为「闻说」之义,当非表被动的。
○2章云:助字辨略卷四云:‘又读作「现」。’刊误云:‘读若「现」字,古有静字、状字二用法。史记项羽纪云:“军无见粮。”汉书王莽传云:“仓无见榖。”此静字用法也。汉书外戚传云:“儿见在,未死。”及沟洫志此文,皆状字用法也。马氏以为后世之说,殊为失考。’
○3杨云:此例「见」亦当读若「现」,马说非是。
○4动字的「见」字作「被」讲,是虚字。马氏时而讲作「被」,时而讲作「看见」,举棋不定,是一误。汉代开始,「见」又兼有称代作用(可参看吕叔湘见字之指代作用,见汉语语法论文集),见于[357][377]等例,马氏不明了这一用法,对于前一例仍将「见」字讲作「为人所见」,已属牵强,对于后一例,就只能说是‘则「见斥」二字反用矣,未解’了。
○5「坐」与「见」「被」不同,与被动义毫无关系,不应列入此节。
【5.3.5】五,「可」「足」两字后动字,概有受动之意。①
加「可」。
[398]孟公下:晋楚之富,不可及也。——犹云「晋楚之富非为人所可及」也。以「可」字先乎「及」字,「及」字即有受动之意。盖人所不可及者其富,「富」为「及」之止词,今转为起词而居主次。下皆仿此。
[399]又: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言「管仲犹且不可为人所召」也。
[400]又公上: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
[401]又滕上:民事不可缓也。
[402]又万上:时举于秦,知好缪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
[403]又: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
[404]又万下:卫卿可得也。
[405]又尽上:民可使富也。——诸句「可」字下动字,皆受动也。
[406]左隐元: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407]史季布列传:项氏臣可尽诛耶?
[408]又封禅书: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僊人可致也。
[409]汉霍光传: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
[410]史淮阴侯列传:吾为公从中起,天下可图也。
[411]汉贾谊传:德可远施,威可远加,而直数百里外,威令不信,可为流涕者此也。
[412]公庄十三: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着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诸「可」字后所有动字,皆受动也。
加「足」。
[413]孟梁上: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辟不足使令于前与?——三「足」字后动字,皆转为受动。「视于目」者,犹云「为目所视」也。余同。
[414]又公下:王由足用为善。——言「其性质尚足为人所用以为善」也。
[415]史黥布列传:余不足畏也。
[416]又留侯世家:吾惟竖子固不足遣,而公自行耳。
[417]秦策:三王不足四,五霸不足六也。
[418]韩董公行状:凡所谋议于上前者,不足道也。
[419]又侯喜进士状:此乃市道之事,又何足贵乎!
[420]又论淮西状:太山压卵,未足为喻。——诸「足」字后动字,皆受动也。
他如「得」「当」诸字后动字,亦有受动之意,然不常见。
[421]左闵元:先为之极,又焉得立?——「又焉得立」者,犹云「太子将何以被立」也。「立」在「得」字后,有受动意。
[422]韩答元侍御书:足下与济父子俱直牵联得书。——「得书」者,「能为人所书」也。
[423]汉霍光传: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当废」者,应见废也。「废」在「当」字后,有受动意。
○1本节所谈「可」「足」「得」「当」等字,是表示可能、值得、应当等意思的助动字,虽然位于其后的动字常为被动意义,但也有非被动意义的,与一定表示后边动字为被动意义的「见」「被」等不同。
【5.3.6】六,外动字单用,先后无加,亦可转为受动。此同三式,惟动字后无「于」字为介耳。又同五式,惟动字先无「可」字为助耳。
[424]礼大学: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有「格」「至」「诚」「正」「修」「齐」「治」「平」诸字,皆单用,先后无加而成为受动者也。①
[425]孟滕下:迫,斯可以见矣。——「迫」字动用而为受动也。
[426]又离下:谏行言听。
[427]史淮阴侯列传:言听计用。
[428]又屈原列传:兵挫地削。
[429]庄胠箧:昔者龙逄斩,比干剖,苌弘胣,子胥靡。
[430]汉景帝纪: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
[431]史滑稽列传:数使诸侯,未尝屈辱。②
[432]燕策:珠玉财宝,车甲珍器,尽收入燕,大吕陈于元英,故鼎反于历室,齐器设于宁台,蓟邱之植植于汶篁。
[433]史魏其列传:夫系,遂不得告言武安阴事。
[434]韩答元侍奉御书:足下以抗直喜立事,斥不得立朝。
[435]又进学解:占小善者率以录,名一艺者无不庸。
[436]又与孟东野书:各以事牵,不可合幷。③
——诸引「行」「听」「用」「挫」「削」「斩」「剖」「胣」「靡」「伤」「害」「使」「屈辱」「收」「陈」「反」「设」「植」「系」「斥」「录」「庸」「牵」「合幷」诸动字,皆受动也。
而「名」「化」等字后缀一「为」字,亦可转为受动之意。
[437]史陆贾传:名为有口辩士。——「名为」者,「为人所名」也。
[438]庄子知北游云: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
[439]三国志王粲传注云: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
「迁」「徙」「封」「拜」等字亦然。
[440]史记曹相国世家云:及亢父,先登,迁为五大夫。
[441]又云:拜为假左丞相。
——诸句皆与上同解。惟「为」字后所有名、代、静诸字,皆表词也,必与起词同次。同次篇内与论「为」字节参观可也。
○1这一句应当与上一句‘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连起来看。两「格」字、两「修」字、两「治」字,都可以认为前为外动,后为受动,「平」字一见,也可以认为是受动,如马氏所说。「诚」「正」「齐」三字则应该认为初为静字的致动用法,次见为静字的本来用法。
○2此「使」为「出使」义,非初可能由「被使」义衍生,但「出使」义既已确立,即不外应仍认为受动字。
○3此例「合幷」前有「可」,不应阑入外动字单用转为受动类。
内动字四之三
【5.4】凡行之留于施者之内者,曰内动字。内动字之行不及乎外,故无止词以受其所施,内之之不得转为受动者此也。而施者因内动之行,或变其处焉,或着其效焉,要不能无词以明之,是即所谓「转词」也。
内动字言去来之行,其转词记处者有四:曰从来之处,曰所经之处,曰所至之处,曰所在之外处。
【5.4.1】一,记从来之处者,其转词概以「自」字为介,而先后无常。
以「自」为介。
[442]论子罕: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反」者,记去来之行,内动字也,其从反之处「卫」也,介以「自」字而先于「反」字。
[443]孟滕上: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之」者,「到」也,亦内动字也,其从来之处「楚」也,故介以「自」字。
[444]又尽下:孟子自范之齐。——同上。
[445]左昭七: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礼。——「自楚」者,言所从来之处也,今后于「至」字。
[446]燕策:于是昭王为隗筑宫而师之。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自燕」「自齐」「自赵」,皆言所从往之处也,各先「往」字。
以「从」为介。
[447]史张释之列传:顷之,上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从桥下」者,言所从走出之处也。介以「从」字而不介以「自」字者,「从」「自」两字同解,先于「走出」两字。
[448]史项羽本纪: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从此道」同上。
[449]又:于是大风从北而起。——「从西北」者,言风所从起之方也。虽先「起」字而参以「而」字者,以「从」虽用如介字,而其用与动字同功。
古籍中以「由」「繇」诸字为介者有焉。
[450]孟告上:他日,由邹之任,见季子,由平陆之齐,不见储子。——「由邹」「由平陆」,记所从来也,不介「自」而介「由」者,「由」即「自」也。
【5.4.2】二,记所经之处,后乎动字而无介焉。
[451]孟滕上: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过宋」者,路过宋国。「宋」为所经之处,后乎「过」字,而无介字以间之。凡「经」「过」「涉」「历」诸字,皆内动字也,用以转为受动者盖寡。以经过之行,仍止乎发者之内,如「过宋」乃过者自过,与「宋」无涉也。曰「宋」者,惟以记过者自历之处耳。
[452]又:三过其门而不入。——「过其门」者,同上。
[453]论微子: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过孔子」者,身经孔子所在之处也。
[454]左襄十八:楚师伐郑,次于鱼陵,右师城上棘,遂涉颍,次于旃然。——「涉颍」者,过颍水也,同上。
[455]又:子庚门于纯门,信于城下而还,涉于鱼齿之下,甚雨,及之。——「于鱼齿之下」者,记涉河之处,而非所经之处也,故加「于」字。
[456]秦策:将说楚王,路过洛阳。父母闻之,淸宫除道,张乐设飮,郊迎三十里。——「洛阳」,苏秦所经也。
[457]齐策:襄王立,田单相之。过菑水,有老人涉菑而寒,出,不能行,坐于沙中。——「过菑」「涉菑」,皆言所经之处也,并无介字居间焉。
[458]史五帝赞: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过涿鹿」,「浮江淮」,皆记身经之处也。
[459]韩送韩侍御序:东起振武,转而西,过云州界,极于中受降城,出入河山之际,六百余里。
[460]又燕喜亭记:次其道途所经,自蓝田入商洛,涉淅湍,临汉水,升岘首以望方城,出荆门,下泯江,过洞庭,上湘水,行衡山之下,繇郴踰岭,猨狖所家,鱼龙所宫,极幽遐瑰诡之观,宜其于山水饫闻而厌见也。——观前两引,记其道途所经之处,皆置内动之后如止词然,并无介字以间焉。
[461]公定八:临南駷马而由乎孟氏。——「由乎孟氏者」,道经孟氏家也。所经之处介以「乎」字者,非常例也。
【5.4.3】三,记所至之处,后乎内动,无介字者常也,然有介以「于」字者。
无介字者。
[462]论子路:子适卫。
[463]又子罕:吾自卫反鲁。
[464]又八佾:子入太庙。
[465]又阳货:子之武城。
[466]又微子:大师挚适齐。——曰「适卫」,曰「反鲁」,曰「入太庙」,曰「之武城」,曰「适齐」者,皆记所到之地而无介字以为间也。
[467]孟梁下: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
[468]又公下:不能造朝。
[469]又:孟子之平陆。
[470]又滕上:然友之邹。——曰「之楚」,曰「造朝」,曰「之平陆」,曰「之邹」,皆言所到之处。
[471]庄达生:仲尼适楚,出于林中。
[472]左桓三:公子翚如齐逆女。
[473]又襄十①:及着雍,疾。
[474]又昭四:许男如楚,楚子止之。
[475]秦策:陈轸去楚之秦。
[476]燕策:五日而至郢。
[477]史叔孙通列传:叔孙通已出宫反舍。
[478]又:乃亡去之薛。
[479]又项羽本纪:项梁起东阿,西北至定陶。
[480]又:长史欣恐,还走其军。
[481]又:行至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
[482]又: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
[483]又:沛公起如厕。
[484]又黥布列传:乃率其曹偶亡之江中。——诸引凡所至之地,皆无介字。
介以「于」「乎」者。
[485]孟梁下:臣始至于境。——「于境」者,所至之地也。前引「至」字,所至之地无「于」字为介,今加「于」字,亦无不可。
[486]又:放于琅邪。
[487]又公下:反于鲁。
[488]又:趋造于朝。——曰「放于琅邪」,「至琅邪」也。「反于鲁」者,「反归鲁」也。「趋造于朝」者,即上文所云「趋而造朝」也,皆可无介字为介也。
[489]庄至乐:昔者海鸟止于鲁郊。
[490]又秋水: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
[491]公庄三十二:于是从其言而飮之。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
[492]春桓十五: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493]左僖四: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
[494]又襄十:晋侯惧而退,入于房。
[495]又襄十一:齐太子光、宋向戌先至于郑,门于东门。其莫,晋荀蔤至于西郊。
[496]又襄十八:右回梅山,侵郑东北,至于虫牢而反。——诸引所到之地,皆为介字所司。
而同一动字后,前节所引,幷无「于」字为介者也。大抵「之」「适」「如」三字解「往」也,其后记所到之地,未见有介字为介者。
①文通原作‘襄十’,校注本误改为‘襄十九’。(案:襄公十九年另有‘及着雍,病’,章氏误以此当彼。)
【5.4.4】四,记所有之处,介以「于」字者常也,不介者有焉。
介以「于」者。
[497]孟梁下:邑于岐山之下居焉。——「岐山之下」者,所于邑之处也,「焉」者,「于此」也,即所于居之处也。两字皆所在之地,而以「于」字为介。
[498]又以下:孟子去齐,宿于昼。——「昼」地名,孟子所于「宿」之处也。
[499]又梁下:出舍于郊。——「郊」者,所于「舍」之处也。
[500]论公冶:乘桴浮于海。——「海」者,所于浮这处也。
[501]庄秋水:孔子游于匡。
[502]又:庄子钓于濮水。
[503]又达生:彼将处乎不淫之度,而藏乎无端之纪,游乎万物之所终始。
[504]又山木:庄子行于山中。
[505]又:君其涉于江而浮于海。
[506]左桓四:公狩于郎。
[507]又襄十一:诸侯会于北林,师于向,右还,次于琐。
[508]齐策:孟尝君就国于薛。
[509]赵策:止于荡阴,不进。
[510]左昭二十九:春,公至自干侯,处于郓。——诸引凡记所在之处,皆有「于」字以介焉。以上记所在之处,皆后于内动字。
至外动字或受动字,其后记所在之处,亦概以「于」字为介。
[511]论先进:子畏于匡。——犹云「子见畏于匡」也。「畏」者,受动字也,「于匡」者,记「见畏」之地也。
[512]庄山水:孔子问子桑雽曰:‘吾再逐于鲁,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围于陈蔡之间。——诸受动、外动后所有「于」字,皆司所在之地。
[513]左隐十一: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氏。
[514]春桓三:公会齐侯于讙。——诸引同上。
外动字转词介以「于」字而记处者,可参观也。
无介字者。
[515]孟公下:孟子去齐,居休。——「居休」者,「居于休」了。「休」记所于「居」之地,而无介字以间焉。
[516]左昭四:许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郑伯。复田江南,许男与焉。——「复田江南」者,「田于江南」也。「江南」,所于「田」之处,而无介字以间焉。
[517]史魏其列传:魏其谢病,屛居蓝田南山之下。——「蓝田」,所于「居」之处了。①
[518]又项羽本纪:汉之元年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戏下」者,记所于「罢」之地也。以上内动字后词所在之地而无介字者,史籍中往往而有。
外动字后,其转词记所在之地,亦不以「于」字为介者,已详于前,可取引也。
[519]史项羽本纪: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犹云「徙义帝于长沙郴县」也。
[520]又黥布列传:项王往击齐,征兵九江。——犹云「征兵于九江」也。
[521]又:汉之败楚彭城。——犹云「败楚于彭城」也。
[522]又大宛列传: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犹云「种之于肥饶地」也。
《史记》往往同一句法,“于”字有用有不用者。
[523]项羽本纪云:今尽王故王于丑地,而王其羣臣诸将善地。——前句曰「于丑地」,后句惟曰「善地」,不介「于」字而辞意亦明。
同一句也,史记用「于」字而汉书删去者,汉书用「于」字而史记删去者,难更仆数也。
[524]史记项羽纪云:大破秦军于东阿。
[525]汉书项羽传云:大破秦军东阿。
[526]史记项羽本纪:王坐不安席,埽境内而专属于将军。
[527]汉书项羽传云:埽境内而属将军。
[528]史记高祖纪云:乃即皇帝位泛水之阳。
[529]汉书高帝纪云:汉王即皇帝位于泛水之阳。
[530]史记萧何传云:贫,种瓜于长安城东。
[531]汉书萧何传云:贫,种瓜长安城东。
[532]史记张良传云:昔汤伐桀,封其后于*,武王伐纣,封其后于宋。
[533]汉书张良传云:昔汤伐桀,封其后*,武王诛纣,封其后宋。
[534]史记张耳陈余传云:然而慈父孝子莫敢{事刂}刃公之腹者,畏秦法耳。
[535]汉书蒯通传云: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于公之腹者,畏秦法也。
[536]史记韩信传云:不至十日,而两将之头可致于戏下。
[537]汉书韩信传云:不至十日,两将之头可致戏下。
[538]史记樊哙传云:东攻秦军于尸,南攻秦军于犨。
[539]汉书樊哙传云:东攻杘军尸乡,南攻秦军于犨。——曰「尸」曰「犨」,两地名皆单字,皆加「于」字以足之。至「尸乡」则双字矣,不加「于」字者,殆为此耶?前云「封其后鲁」「封其后宋」者,盖「鲁」「宋」虽为单字地名,而合于「封其后」三字则四之矣。「东攻秦军」四字,如续以单字地名则五之,不偶矣,然亦未敢拘为定例也。
[540]史记刘敬传云:而欲比隆于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也。
[541]汉书刘敬传云:而欲比隆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矣。
总观两书,史记之文纡余,汉书之文卓荦,「于」字之删不删,其有以夫!
①所于居之处应为「蓝田南山之下」。「蓝田」是「南山」的修饰语。
【5.4.5】内动字惟言去来之行而无转词以记处者,盖参观上下文,其处可知也。
[542]论微子:三日不朝,孔子行。——「行」内动字,解「去」也。虽不言从去之地,而去鲁可知矣。
[543]又:佛肸召,子欲往。——「往」者,至佛肸所召处也,不言可知。
[544]春桓四: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来」者,至鲁也,不言,例也。
[545]左襄十:晋侯惧而退,入于房,去旌卒享而还。——「还」者,回晋也。
[546]燕策: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
[547]又: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
[548]又:诎指而事之,北面而受学,则百己者至,先趋而后息,先问而后嘿,则什己者至,人趋己趋,则若己者至。——诸所至之地与所处之地,皆空论,可不言而喻也。惟‘马今至矣’一句,其所至之地「燕」也,①与别引不同。
[549]史叔孙通列传: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所行所往之地,不言可知。
[550]左襄十八:鸟乌之声乐,齐师其遁。——其从遁之处有不待言者。
①章云:上文仅云‘古之君人’,非必燕也。 今案:章注过简,应云‘马今所至非必燕也’。
【5.4.6】内动之行,虽不径达乎外,至其行之效有所于归者,①则为转词。其转词概以「于」字为介焉。
[551]孟公下:王曰:‘吾甚惭于孟子。’——「惭」者,自愧也,其自愧之心,发之于内,仍未见之于外也。不曰「惭孟子」,而曰「惭于孟子」者,盖「孟子」非其所惭之人,乃其自惭之效所于归也。
[552]又公上:且以文王之德,百年而后崩,犹未洽于天下。——「洽于天下」者,言「浃洽之效普施于天下」也。
[553]又: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犹云「所行仁义有不足于心」也。故「心」者,乃仁义充足之效所于发着也。
[554]又离上: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
[555]又: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
[556]又万上: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
[557]又告下: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②
[558]又尽上: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极生悲也。——凡「充」「溢」「志」「向」「顺」「逊」「愧」「怍」「利」「益」诸动字,其转词概以「于」字为介,有如此者。
然同一动字,后有「于」字与无「于」字,其意有因以不同者。
[559]论为政: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注云:‘「攻」,「治」也’犹治玉石者专精以讨求也,其实应解「致力于异端」也,故以「乎」字为介。「乎」同「于」。有以「攻」字解为「攻击」之意,则「乎」字费解矣。盖「攻人」「攻城」诸语,「人」「城」,「攻」之止词,而无「乎」「于」介字以间也。
[560]史商君列传: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
[561]又平准书:然无益于俗,稍惊于功利矣。
[562]又屈贾列传: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
[563]又:夫圣人者,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
[564]左桓十三: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
[565]又庄二十三: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
[566]又成九:其为太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
[567]又隐三:王贰于虢,郑伯怨王。
[568]又襄十四:不与于会,亦无瞢焉。
[569]榖僖十九:梁亡,自亡也。湎于酒,淫于色,心昏耳目塞。
[570]公文十三:周公拜乎前,鲁拜乎内。
[571]秦策:是故兵胜于外,义强于内,威立于上,民服于下。
[572]又:今之嗣主,忽于至道,皆惛于教,乱于治,迷于言,惑于语,沈于辩,溺于辞,以此论之,王固不能行也。
[573]齐策:文倦于事,愦于忧,而性懧愚,沈于国家之事,开罪于先生。③
[574]庄逍遥游:中于机辟,死于罔*。
[575]史礼书: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
[576]又: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
[577]庄山木:犁然有当于人心。④
[578]又庚桑楚:则不免于罔*之患。
[579]又徐无鬼: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⑤
[580]史张释之列传:自度终无益于张廷尉。
[581]韩与卫中行书:贤不肖存乎己,贵与贱、祸与福存乎天,名声之善恶存乎人。
[582]又上李侍郎书:遂得时究穷于经传史记百家之说,沈潜乎训义,反复乎句读,砻磨乎事业,而奋发乎文章。
[583]又祭田横墓文:余既博观乎天下,曷有庶几乎夫子之所为?
[584]又李翊书:虽如是,其敢自谓几于成乎!
[585]又与柳中丞书:此由天资忠孝,郁于中而大作于外,动皆中于机会,以取胜于当世,⑥而为戎臣师,岂常习于威暴之事而乐其斗战之危也哉!愈诚怯弱,不适于用,听于下风,窃自增气。
[586]又三上宰相书:岂复有所计议能补于周公之化者哉!
[587]又答崔立之书:以为人之仕者,皆为人耳,非有利乎己也。
[588]又:退自取所试读之,乃类于俳优者之辞。
[589]又:故凡仆之汲汲于进者,其小得盖欲以具裘葛,养穷孤,其大得盖欲以同吾之所乐于人耳。
[590]又:若都不可得,犹将耕于宽闲之野,钓于寂寞之滨。
[591]又与陈给事书:其后合下位益尊,伺候于门墙者日益进。
[592]又:急于自解而谢,不能诶更写。
[593]又答窦秀才书:念终无以树立,遂发愤笃专于文学。学不得其术,凡所辛苦而仅有之者,皆符于空言而不适于实用。
[594]又处州孔子庙碑:其子弟皆兴于学。——凡内动字以「于」字介其转者,盖不胜引也。
诸引转词,要皆以「于」字为介,而不必泥于效所于归之意,盖亦有记效所发现之处者也。如「耕于宽闲之野,钓于寂寞之滨」两句,两转词介以「于」字者,惟记「耕」「钓」所在之处耳。
○1本节标题是‘内动之行……其行之效有所于归者’,而所举之例殊不尽然。马氏也自知为例不纯,故于本段结尾处说:‘诸引转词,要皆以「于」字为介,而不必泥于效所于归之意,盖亦有记放所发现之处者也。’乃至‘耕于宽闲之野,钓于寂寞之滨’两句,就直说是‘惟记「耕」「钓」所在之处耳’。
○2[557]与下[561][576][580]三例,均为「无益于……」,「无」为外动字,「益」为其止词。不能作为内动字之例。
○3「开罪」之「开」应是外动字,「开罪」连用方相当于一内动字。此可见文通作者无意中已显示一字一词难以贯徼。
○4此例「有当」与下[587]「有利」,两「有」皆外动字,合「当」与「利」始相当于内动字。
○5「异」为静字,「乎」后「牧马者」为比较对象,不表其行之所于归。
○6「取」为外动字,「胜」其止词。
【5.4.7】转词有记行之缘起者,概先内动而介以「自」字为是,「从」「由」两字亦间用焉。①其记行之所同发者,亦先内动而惟「与」字是介。
介以「自」。
[595]汉贾谊传:以为患之兴自此起矣。——「自此」者,「患」「兴」之缘起也,而先乎「起」字。「起」,内动字。
[596]史大宛列传:大宛之迹,见自张骞。②——「自张骞」同上。「见」本受动字;而为「显见」之解,则内动字矣。
[597]史六国年表序:六国之盛自此始。——「自此」者同前。「始」,内动字也。
[598]孟滕上:夫仁政必自经界始。
[599]汉文翁传: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
[600]又儒林传: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
[601]史屈原列传: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
[602]韩送王秀才序:故求观圣人之道,必自孟子始。
[603]又张中丞后叙:城之陷自远所分始。——皆如前。
介以「由」。
[604]史叔孙通列传:诸果献由此兴。
[605]孟滕上: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由」同「自」字,余同上。
介以「从」。
[606]燕策:今王诚欲致士,先从隗始。——「从」同「自」字,余如前。如词缘起之处,仍介「于」字。 [607]史六国年表序: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曰「西羌」,曰「亳」者,皆地名,禹、汤兴起之处也。
[608]又月表序: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闾巷」亦王迹所兴之处也,故介「于」字而后动字。
然[609]六国年表云: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用雍州」者,即「以雍州」也,是「雍州」乃「秦」之所以「兴」,而非「所于兴」也。「自蜀汉」后乎「兴」字者,「汉之兴」成为一读,「自蜀汉」转成一句,而「自」字则用如动字矣。
介以「以」。
[610]又叔孙通列传:原庙起以复道故。—「复道」记原庙缘起之故,故介「以」字。见介字篇。
介以「与」。
[611]孟离下: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言」字后记所言者,则为外动字;今不记所言者,则「言」作「对语」之解,而为内动字矣。所与对语者,「右师」也,「驩」也,其转词也,介以「与」字而先焉。
[612]又:尧舜与人同耳。——「与人」如上。
[613]又:其妻问所与飮食者。——「所与」者,同飮食之人也。
[614]又万下: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
[615]又:此五人者亦有献子之家,则不与之友矣。
[616]又告上: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
[617]又尽上: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
[618]又尽下:人之与杨墨辨者,如追放豚。
[619]又梁上: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
[620]又滕上: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
[621]又尽上: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诸句转词,以「与」字为介者,皆与起词同发一行者也,故位先动字者此也。
[622]左襄十四:我诸戎飮食衣服,不与华同。
[623]又僖二十八:晋侯梦与楚子搏。
[624]又:请与君之士戏。
[625]史六国年表序:而穆公修政,东竟至河,则与齐桓晋文中国侯伯侔矣。
[626]又黥布列传:吾闻曹丘生非长者,勿与通。——「勿与通」者,「勿与之通」也。
[627]又平原君列传: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
[628]史商君列传: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
[629]又封禅书:百余岁然后得与神通。
[629]又屈原列传:夫圣人者,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
[631]韩禘祫议:今之所议,与此正同。
[632]又改葬服议:近代已来,事与古异。
[633]又上崔虞部:其一人者则莫之闻矣,实与华违,行与时乖,果竟退之。
[634]又上宰相书:今所以恶衣食,穷体肤,麋鹿之与处,猨狖之与居,固自以其身不能与时从顺俯仰,故甘心自绝而不悔焉。
[635]又孟东野书:江湖余乐也,与足下终,幸矣。——诸引转词以「与」字为介者,皆先动字,所以明其行之与起词同发也。
○1下面所举之例中,有记缘起之处而介以「于」等的(见[607]以次四例—),这里遗漏了。
○2此例「自」字后于内动,与前面说明‘概先内动而介以「自」字’不符。
名字状动字
【5.5】前论止词必后动,而转词则先后无常。至名字不为止、转两词,而惟以状动字者,则必先所状。动字之可状者,内外一也,此与宾次节所论同例。①
[636]史货殖列传: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言「如围棋之置」也。「棋」名字,先于「置」字,以状其布置之式。「置」字用为受动字。
[637]又项羽本纪: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言「身如鸟翼之遮蔽沛公」也。「翼」名字,先「蔽」字,以状其左右遮蔽之容。「蔽」外动字也。
[638]又循吏传:秋冬则劝民山采。——言「教民山中采伐」也。「山」名字,先「采」字,以状采伐之处。
[639]又汲黯列传:黯为人性倨少礼,面折不能容人之过。——言「当面折责」也,亦以状折责之光景也。
史汉类此者难更仆数也。
[640]史记吴王濞传云:于是乃使中大夫应高誂胶西王,无文书,口报曰。
[641]又张耳列传云:头会箕敛,以供军费。
[642]又货殖列传云:则人物归之,襁至而辐凑。
[643]又云: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644]又春申君传云:魏之兵云翔而不敢捄。
[645]又始皇本纪云:入则心非,出则巷议。
[646]又陈平世家云:太后面质吕媭于陈平。
[647]汉周勃传云:条侯因趋出,景帝目送之。②
[648]史叔孙通列传云: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
[649]又越世家云: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
[650]又荆轲列传云:吾曩者目摄之。
[651]又陆贾列传云:然汉王起巴蜀,鞭笞天下。
[652]又陈平世家云:项王为人意已忌信谗,必内相诛。
[653]又酷吏列传云:至则族灭瞯氏首恶,余皆股栗。③
[654]又云:然奸*萌起。
[655]又:主父偃列传云:臣闻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于瓦解。古今一也。
[656]又苏秦列传云:燕犹狼顾而不能支。
[657]又张仪列传云:席卷常山之险,必折天下之脊。
[658]又主父偃列传云:夫匈奴之性,兽聚而鸟散,从之如搏影。
[659]又淮阴侯列传云:连号一呼,天下之士,云合雾集,鱼鳞雑沓。
[660]又屈原列传云: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661]又刺客列传云: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662]又项羽本纪: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
[663]汉书匈奴传云:云徼席卷。
[664]又相如传云:云布雾散。
[665]又赵广汉传云:见事风生。
[666]又司马相如传云:武节猋逝。
[667]又马宫传云:而希指雷同。
[668]又匈奴传云:深入霆击。
[669]又中山王传云:骨肉冰释。
[670]又陈项传云:天下云合响应,赢粮而景从。
[671]又谷永传云:灾异锋起。
[672]又霍光传云:今羣下鼎沸。
[673]又王莽传云:三辅盗贼麻起。
[674]又谷永传云:欲以槛塞大异。④
[675]又云:以镜考已行。
[676]又刑法志云:毛举数事。
[677]又义纵传云:纵以鹰击毛挚为治。
[678]韩文送区册序云:小吏十余家,皆鸟言夷面。
[679]又送郑尚书序云:蜂屯蚁雑,皆鸟言夷面。
[680]又云:至纷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狝之。
[681]又蓝田丞壁记云:雁鹜行以进。
[682]又南海神庙碑云:山行海宿,不择处所。——诸引句皆以名字先乎动字而状焉。
○1此指【3.3.5】节。
○2此例文通原作史记周勃世家,但史记原文「目」上有「以」字,汉书周勃传,无「以」字,马氏误记,今更正。
○3「股」为「栗」的起,非状「栗」字之名字。
○4此句文通引文简略,原作‘此欲以政事过差丞相父子、中尚书宦官,槛塞大异’(「异」,灾异),其中「槛」字音义自来注家为说不一,颜师古云:‘「槛」,犹「闭」也。’则是作动字用。
内动字用若外动字
【5.6】内动字无止词,有转词,固已。然有内动字用若外动者,则亦有止词矣。
[683]庄应帝王:且也虎豹之文来田,猨狙之便、执*之狗来藉。——「来田」者,「使人田之」也,「来藉」者,「致人羁縻」也。「来」,内动也,今用如外动,故「田」与「藉」两字皆其止词矣。
[684]左襄二十二:君三泣臣矣,敢问谁之罪也?——「泣」,内动也。「泣臣」者,知臣遭患而为之泣也,用如外动,故「臣」字其止词也。
[685]史信陵君列传:然嬴欲就公子之名,故久立公子车骑市中。——「故久立公子车骑市中」者,「故使公子车骑久立于市中」也。「立」字用如外动。
[686]汉高帝纪:引入坐上坐。——「坐」,内动也,「坐上坐」,则第一「坐」字用如外动矣。
[687]史张耳陈余列传:张耳数使人召前陈余。——齐策之「王前」「触前」,「前」字,内动也,「召前陈余」,「前」字为外动矣。
[688]左襄三十:遂仕之,使助为政。——论语阳货云‘吾将仕矣’,「仕」,内动字也,「遂仕之」者,「使之仕」也,则「仕」为外动字矣。
[689]又成二:宁不亦淫从其欲以怒叔父。——诗云‘王赫斯怒’,「怒」,内动也。「怒叔父」者,「致叔父怒」也,则「怒」为外动矣。
[690]又宣十七:吾又执之以信齐沮,吾不既过矣乎?——「信齐沮」者,「使齐沮见信」也,则「信」为外动矣。
[691]又定四:子期似王,逃王而己为王。——「逃王」者,「使王逃」也,「逃」字用如外动。
[692]汉樊哙传:诏户者毋得入羣臣。——犹云「不令纳羣臣」也,「入」字用如外动。
[693]史刺客列传:大惊韩市人。——犹言「使之惊」也。
[694]公庄三十二:季子和药而飮之。
[695]史封禅书:后子孙飮马于河。
[696]汉外戚传:告武以箧中物书予狱中妇人,武自临飮之。——三「飮」字皆「使之飮」也,非飮可飮之物也。
[697]庄骈拇: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
[698]吕览安死:夫死其死,①视万世犹一瞚也。——「死」字用如外动。
[699]韩孔子墓志铭:天子入先言。——犹言「听先入之言」,「入」字用如外动。
[700]又韦公墓志铭:人去渫污,气益苏。
[701]又:明年,筑堤扞江,长十二里,疏为斗门,以走潦水。——一「去」字,一「走」字,皆内动而用如外动。
[702]又顺宗实录:德宗卒不相延龄渠牟,上有力焉。——左氏庄公九年云‘使相可也’,「相」为内动字,「不相延龄渠牟」者,「不使之相」也,用如外动字矣。
凡诸所引内动转为外动者,皆有止词系其后焉。
[703]孟子尽心上云:天下无道,以身殉道,未闻以道殉乎人者也。——同一「殉」字,乃一曰「殉道」,一曰「殉乎人」,即一为止词,一为转词。
[704]又梁惠王下云:君子不以其所养人者害人。
[705]又滕文公上云:曰害于耕。——同一「害」字,一曰「害人」,一曰「害于耕」,即一为止词,一为转词。
若是动字之用有两岐者,亦时见于书。
○1章云:吕览无第二「死」字,此例误。 今案:原文应读为‘夫死,其视方世犹一瞚也。’「一瞚」犹「一瞬」。
同动助动四之四
【5.7】凡动字所以记行也。然有不记行而惟言不动之境者,如「有」「无」「似」「在」等字,则谓之「同动」,以其同乎动字之用也。有不记行而惟言将动之势者,如「可」「足」「能」「得」等字,则谓之「助动」,以其常助动字为功也。
【5.7.1】有、无 两字,用法不一,有有起词有止词者,有有起词而止词则隐见不常者。若记人物之有无,而不明言其为何者所有、何者所无,则有止词而无起词者常也。「在」字必有起词,而后系者为止词、为转词无常。他同动如常例。
[706]礼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物」与「事」,「有」之起词;「本末」「终始」,皆其止词也。
[707]孟梁上:庖有肥肉,*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四句「有」字,各有起词与止词也。
[708]庄秋水: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四句「无」字,各有起、止两词。
[709]左庄二十八: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场无主,则启戎心。——两「无」字为读同上。①
[710]孟离下: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有」「无」二字对待为句,各有起、止两词。
间以「所」字合动字,系于「有」「无」两字之后以为止词者,「所」字篇内已引证矣。
[711]礼大学: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忿懥」动字也,「所」字合之,置于「有」字之后,所以为其止词也,犹云「忿懥之事」了。故「所忿懥」三字合成为「有」之止词。「有所恐惧」等句同解。
[712]史游侠列传序:此亦有所长,非苟而已也。
[713]又滑稽列传: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②
[714]又:世无远有所之。
[715]汉食货志: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
[716]又东方朔传:窃有所恨,不胜大愿。
[717]论八佾:君子无所争。——「所争」二字,「无」之止词,犹云「君子无争之事」也。
[718]又: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犹云「无所祷之处也,奥灶动乎哉!」
[719]汉高帝纪:高祖因狎侮诸客,遂坐上坐,无所诎。
[720]又苏武传:子为父死,无所恨。
[721]又陈汤传:彼亡则无所之,守则不能自保。
[722]又于定国传:论议无所拂。——诸引句皆以「所」字合于动字,置于「有」「无」两字之后而各为其止词也。
「有」「无」两字后习用「以」字介词以系动字于后,而止词则隐而不书。
[723]孟梁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以刃与政,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两言「有以异」,又两言「无以异」,「异」,动字也,以「以」字介于「有」「无」两字之后,其实「有」「无」两字之止词隐而未书。「有以异乎」者,犹云「果有何以相异」也。「无以异也」者,犹云「实无何以相异」也。「何」字乃「有」「无」之止词,今不明书,下同。
[724]荀子荣辱:知虑材性,固有以贤人矣,夫不知其与己无以异也。③
[725]易系辞: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
[726]又: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其疏云:‘圣人有其神妙以能见天下深赜之至理也’,‘圣人有其微妙以见天下万物之动也’,是则「有」之止词乃「其神妙」与「其微妙」也,而「以」后诸字乃所以记「神妙」与「微妙」之功效耳。
[727]汉贾谊传: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
[728]庄人间世:予其有以语我来!
[729]韩送石处士序:先生有以自老,无求于人,其肯为某来耶?
[730]论子张: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犹云「无事以为」也。
[731]庄逍遥游: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犹云「瞽者无目以与」也,「聋者无耳以与」也。
[732]汉贾捐之传:臣愚以为非冠带之国,禹贡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无以为。
[733]史平原君列传: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无以满二十人。
[734]韩与崔羣书:仆无以自全活者。
[735]又上张仆射书:抑而行之,必发狂疾。上无以承事于公,忘其将所以报德者;下无以自立,丧失其所以为心。——诸引句,「有」「无」两字后必有止词隐而未书者,而后以「以」字为介,即以言所「有」所「无」字功用也。
间有以「与」字为介者,句法亦同。
[736]左哀八:鲁虽无与立,必有与毙。——犹云「鲁虽无人与立,必有人与毙」也。是「人」字乃「有」「无」两字之止词,今虽不明书,而其意已显然矣。
「有」字后紧接动字,则有「惟有」之解。
[737]论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杀」动字也,紧接「有」字,幷未间以介字,则作「惟有」之解。犹云「志士仁人决不求生以害仁,惟有杀身以成仁而已。」「无」字作「不」字解者常也。
[738]孟公下: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犹云「故君子惟有不战而已,战则必胜」也。
[739]左宣十五:受命以出,有死无霣。——犹云「受君命以出,惟有死耳,决无废坠君命之理。」
[740]又: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有」后紧接「毙」字,「毙」,动字也,「以国」者,所以状「毙」也,此句内「有以」二字不连,不同前例,犹云「城下之盟,宁以国毙,不能从也。」「宁」与「惟有」同意。
以上各节,所引「有」「无」两字,皆有起词。
凡记人物之有无,惟有止词而无起词,约指代字篇内,「有」「无」两字或以为代字者,以其隐指某人故耳。今以「有」「无」两字列于同动,故类及之。
[741]孟梁下:今有璞玉于此。——今以璞玉置之当前,于此见有璞玉焉,至何人有此璞玉则不言也。故「有」字见为无起词者此也,而「璞玉」实为之止词也。
[742]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
[743]又子罕:有美玉于斯。
[744]又雍也:如有复我者。
[745]又先进:有民人焉,有社稷焉。
[746]又宪问: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
[747]又阳货:不有博奕者乎?
[748]孟子梁惠王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
[749]又滕文公上:有为神农之言者。
[750]又滕文以下: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
[751]又离娄下: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
[752]又滕文公下:有童子以黍肉饷。
[753]又万章上: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
[754]又滕文公下:有人于此。
[755]又尽心上:有事君人者∣有安社稷臣者。——等句,只言有其人耳,而并未言有于何人者,故皆无起词。
以上所引「有」字,于约指代字篇内作为「某人」之解者,以其隐有「人」字故耳。
至[756]孟梁惠王下: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王之臣」乃约数之母,非起词也,犹云「王臣之中有如是之人者。」
故[757]孟梁惠王下:古之人有行之者。
[758]孟离娄上: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等句,胥是道也。
[759]又滕文公上: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句内「上世」二字,非起词,亦非约母,只记时之加语耳,不可不辨也。惟如是句法,鲜有用「无」字者。
[760孟梁上: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犹云「仲尼徒中无人道及桓文之事」也,舍此则仅见矣。「无」字作为「无人」之解,此约指代字篇所以作为代字,使学者易于领悟,今既别以同动,故以类焉。
[761]庄逍遥游: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
[762]又: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
[763]又齐物论: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
[764]又则阳: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
[765]又:通达之中有魏,于魏中有梁,于梁中有王。
[766]又外物: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诸「有」字句法同上。
[767]韩应科目与人书: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
[768]又上张仆射书:其中不可者,有自九月至明年二月之终皆晨入夜归。——诸「有」字同上。
「有」「无」两字用以决事之有无者,亦惟有止词而无起词,其止词概为读。④且「有」「无」两字,先后乎其止词无定。
[769]礼大学: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所」字至「者」字,读也,「有」之止词,以其先乎「有」字,故加「之」字以代止词;又以有弗辞「未」字,故「之」字先乎「有」字。
[770]又: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之」字所以指前读也。前引两句,「有」「无」两字皆后乎读,惟有止词而无起词也。曰「未有」,曰「无之」,皆决辞也⑤。
[771]又: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也。——犹云「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未有也。」——后两句同此。此「有」字则先读矣,句意同前。
[772]论里仁:盖有之矣。——「之」指前文,「有」者,决辞也。⑥
[773]又述而:盖有不知而作之者。——句义同前。
[774]孟梁下:于传有之。——「之」亦指上文。
[775]又公上: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也。——「夫子」,止词。
[776]又公下: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犹云「君子而可以货取者未之有也。」「焉有」者,设问以反决也。
至[777]孟子滕文公下云: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778]汉书司马相如传云:且夫王者固未有不始于忧勤而终于佚乐者也。——两句,则「未有」两字错置于读之间,犹云「枉己者能直人者未之有也。」他句仿此。
[779]韩文欧阳生哀辞云:自詹以上,皆为闽越官,至州佐县令者,累累有焉。——「有」字仍为决辞。⑦
统观诸所引者,所有「有」与「未有」,惟以决有无其事耳,故其事为止词。而未言为何者所有,故无起词。如此句法,固不胜书,而「无」字往往以「未有」二字代之,故罕见焉。「无」字代「不」字,常语也,此不载,载诸状字篇内。
如句首不言「无」而言「不有」者,则往往有假设之辞。
[780]左僖十;不有废也,君何以兴!
[781]又僖二十八: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上者,谁扞牧圉?
[782]又文十二: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四引「不有」,挺接上文,皆在句首,解若「若无」之意。
至[783]又僖二十八云:以君之灵,不有宁也。——「不有」二字非在句首,则无「若无」口气矣。
○1这里所说‘两「无」字为读’,意即「无」字所在的「宗邑无主」「疆场无主」是读。
○2[713]「马」是「有」的止词,「所爱」是「马」的修饰语,与他例不侔。
○3此例引文不全,全文是:‘小人莫不延颈举踵而愿曰:“知虑材性,固有以贤人矣!”夫不知其与己无以异也。’
○4后「止词」原误为「起词」,章氏失校。
○5⑥⑦这里所说「决辞」,指判断的语气,与【4. 4. 2】节所说「决词」不同。
【5.7.2】 在 字言人物所处之境,同动也。其止词则名字、动字皆可。然有介以「于」字者,有不介者,意无少异也。
无介字者。
[784]左桓六:季梁在,何益?——单言「在」字而无止词,与内动无异。
[785]礼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三「在」之后,皆以动字承之,以明「大学之道」所在之事也。
[786]其后云: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所谓齐家在修其身者,云云。——诸「在」字与上同义。
[787]孟离上: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三引「在」字后皆以名字为止词。
[788]又告上:所敬在此,所长在彼。——两「在」字后以代字为止词。
[789]史冯唐列传:今吾每饭,意未尝不在巨鹿也。——「巨鹿」地名,后于「在」字,而无介字以间之。
[790]左文元:楚国之举,恒在少者。
[791]又宣十二:晋师在敖鄗之间。
[792]又:参之肉将在晋军。
[793]又僖十五:羣臣敢在下风。
[794]韩上于襄阳书:其故在下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下。
[795]又送孟秀才序:其要在详择而固交之。——诸所引「在」字后,或为名,或为读,或为顿,皆无介字。
介以「于」字者。
[796]史信陵君列传: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也?——犹云「公子能急人之困在于何也?」「安」状字,有「于何」之解,此为「在」之转词。与
[797]孟子梁惠王上: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同一句法,「恶」然字,亦有「于何」之解。所引两读,各为「在」字起词。
至[798]礼大学:心不在焉。——「焉」代字,解「于此」也,而为「在」之转词。
[799]汉鼌错传:安边境,立功名,在于良将。——「于良将」,「在」之转词。
[800]史淮阴侯列传: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成败在于决断。——三「在」字后所有名字,皆以「于」字介焉。
[801]左僖二十七: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于是」二字虽先「在」字,乃转词也。
[802]汉贾谊传: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
[803]又:太子之善,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两引「在」字,其后一为名字,一为动字,皆有「于」字以介焉。
[804]韩黄家贼事宜状:假如尽杀其人,尽得其地,在于国计不为有益。——「在」后名字,亦以「于」字为介。
「在」字之于句也,有不明书者。
[805]《秦策》: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犹言「在于朝」「在于市」也。
[806]《庄?达生》:人之所取畏者,袵席之上,飮食之间,而不知为之戒者,过也。——犹云「人之所取畏者,在袵席之上,飮食之间」云。此句并无介字,然则必有同乎动字者隐而未书,解以「在」字,于义最顺。
【5.7.3】其它同动字为似、类等字。至如、若等字,虽为状字,而其用与动字无异,亦可列入同动字也。①
似。
[807]论乡党:屛气似不息者。——广韵:‘「似」,「类」也,「象」也。’故「不息者」,可为「似」之表词。
[808]庄秋水: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稊米之在大仓乎?——「不似」二字,所以决言前后两读之不相同也。煞以「乎」字,则设问而为反决之辞。
[809]左宣十:‘征舒似女。’对曰:‘亦似君。’——两「似」字后,一代一名。
[810]史曹相国世家:君似不及也。——然则「似」字后或为名字,或代字,或读皆可,此其所以同乎动字也。
类。
[811]魏策:夫物多相类而非也,幽莠之幼也似禾,骊牛之黄也似虎,白骨疑象,武夫类玉,此皆似之而非者也。——三言「似」字,两言「类」字,皆有相象之意,故两字用法亦同。
[812]左庄八:曰:‘非君也,不类。’——「不类」者,「不类君」也。
[813]国策:王类欲令若为之。——犹云「王似欲令若为之」也。
[814]史酷吏列传:吾所为,贾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类后一读,以为表词。是则「类」字后或名字,或代字,或读皆可。
然[815]汉书贾谊传: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类」字疏作「皆」字,然解作「似」字,则辞意较婉,亦无不可。
[816]韩答崔立之书:退自取所试读之,乃类于俳优之辞。——「类」后以「于」字为介,于义亦顺。
然[817]昌黎为韩滂墓志铭则云:为文词,一旦奇伟骤长,不类旧常。——则「类」字后并无「于」字为介矣。盖「类」字后如系名字,可介「于」字,若读,介以「于」字则不顺也。
「如」字为用不一,而作「同」「若」之解者,其后皆有名、代等字以为止词,或为表词亦可,与动字无异,故列入同动字。「若」字亦然。
如。
[818]史黥布列传:出就舍,帐御飮食从官,如汉王居。——「如汉王居」者,「与汉王居相同」也。
[819]又信陵君列传:复博如故。——「如故」者,「与前无异」也。
[820]又高帝本纪:诚如父言,不敢忘德。
[821]又:项羽使人还报怀王,怀王曰:‘如约。’——「如父言」者,「同父所言」也,「如约」者,「照所约」也。亦有「齐」「同」之意。
[822]又陆贾传:太尉亦报如之。——「如之」者,「与之同」也。
[823]又项羽本纪: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如此」者,「同前所云」也。
[824]论雍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不如」者,「不同」也,比辞也。是则凡言「如之何」「如何」「如是」等语,皆此例也。
若。
[825]史淮阴侯列传:果若人言,狡兔死,良狗亨;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天下已定,我固当亨。——「果若人言」者,「诚如人言」也。
[826]庄秋水: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
[827]又:计人之所知,若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若」与「不若」者,即「如」与「不如」也。是则凡言「何若」「曷若」者,均此矣。
○1马氏说:‘至「如」「若」等字虽为状字,而其用与动字无异,亦可列入同动字也’,这是说一个词可以同时属于两个词类,这种说涯非常不妥。如果要把这几个字分属两个词类,应该以用法不同为根据。如果它后面有名、代字(包括用叫名字的读)做止词(包括承上省略)或转词,它就是动字;如果它后面是动字、静字(包括末了带可作「似的」讲的「者」字),它就是状字。
助动字
【5.8】「可」「足」「能」「得」等字,助动字也。不直言动字之行,而惟言将动之势,故其后必有动字以续之者,即所以言其所助之行也。
【5.8.1】可、足两助动字后,所续其它动字,概有受动之解,前有证矣。然既曰助动字矣,则所助动字或为受动,或为内、外动诸字,亦无不助也。
[828]孟梁上:不违农时,榖不可胜食也;数*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目也。——「可」字后续以「胜食」「胜用」等动字,皆受动也。
[829]庄齐物论: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使」字后于「可」字,受动也。
[830]孟梁上: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得闻」者何?「大欲」也。故「得闻」外动字也,①「可」字助之。
[831]又离下: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坐内动字也,「可」字助之。
[832]庄天运:名,公器也,不可多取。——「取」外动字也,「可」字先之。
[833]韩论淮西事宜状:兵之胜负,实在赏罚,赏厚可令廉士动心,罚重可令凶人丧魄,然可集事。不可爱惜所费,惮于行刑。——凡四引「可」字,皆助外动字也。「然可」者,犹云「然后可」也,此唐人公文语也。
[834]孟公下: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足」字后续以「言」字,亦受动也。
[835]左宣十二:战而不捷,参之肉其足食乎?——「食」字后于「足」字,亦受动也。
[836]左昭十二: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所畏者「四国」也,「足」字助之,「畏」字亦可视同受动。
[837]韩董公行状:凡所谋议于上者,不足道也。
[838]又荐侯喜进士状:此乃市道之事,又何足贵乎?
[839]又论淮西状:太山压卵,未足为喻。——凡「足」后动字,概为受动,故重引以明之。
[840]韩上张仆射第二书:谏不足听者,辞不足感心也;乐不可舍者,患不能切身也。——「听」「感」在「足」后,②「舍」在「可」后,皆成受动。
总之,凡动字后乎「可」「足」助动字后,皆可转为受动有如此者。「得」字后之动字亦然,然不常见。
[841]左闵二:先为之极,又焉得立?③——「焉得立」者,即「何得见立为太子」也,故「立」字在「得」字后,亦转为受动矣。④
此以上言「可」「足」两助动字。
○1「闻」为外动字,不包括「得」。 下[859]「可得食」,马氏解作‘「可」「得」两助动字连用’。是。
○2此句「听」后原缺「感」字,今补。
○3[841]宜属【5.8.3】节。
○4这一节原来引例次序混乱,今作适当调整。马氏对这些例句中主要动词的性质,有的说是受动,有的说是外动,还夹雑一个内动,有点颠来倒去,并且所定性质又不尽恰当。[828]「胜食」「胜用」的「胜」是外动;[834]的起词是代字「是」,对于它,「言」不是受动;[832]的起词是「名」,对待它,「取」不是外动而是受动;[839]「为喻」的「为」不是受动而是所谓断词(决词)。
【5.8.2】凡动字为能字所助者,概非受动,以「能」字明有使然之意。
[842]孟梁上:孰能一之?——「一」,外动字,后乎「能」字,有「使之为一」之解。
[843]又告下: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能辟」「能充」者,皆有「使然」之意。
[844]左隐十一: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餬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845]左宣十二: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846]庄秋水: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诸引「能」字,所助者皆外动字也。
[847]礼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云云。——「能尽其性」者,犹云「设如能尽其性」也。经生家即以「能」字有假设之意。不知凡挺接之句,或重迭前文,如「能尽其性」之类,皆寓有假设之语气,不必以用「能」字为然也。
[848]左昭二十六:能货子犹,为高氏后,粟五千庾。
[849]韩平淮西碑:予不能事事,其何以见于郊庙!
[850]又董公行状:彼不能事君,能以臣事公乎?公能事彼,而有不能事君乎?——诸引读,所有「能……乎」,皆有假设口气。
[851]又上张仆射第二书:进若习熟,则无危堕之忧,退能便捷,则免激射之虞。——经生家以句内「若」「能」两字互用,即以「能」解「若」与「若使」之明证,盖刻舟胶柱之见也。
「唯」「能」二字连为常,前论「为」字,意有未尽,今更引以明之。
[852]礼中庸: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知足以有临也……云云。——「为能」二字相连与上「唯」字相应,中庸习用之。盖「为」字断辞也。
[853]孟子梁惠王上:惟士为能。——一句,与此正同。
[854]庄秋水:虽然,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故以众小不胜为大胜也。为大胜者,唯圣人能之。①——此与中庸句法少异。
[855]又知北游:唯无所伤者,为能与人相将迎。
[856]吴语:越灭吴,上征上国,宋郑鲁卫陈蔡执玉之如皆入朝。夫惟能下其羣臣以集其谋故也。——两引「唯」「能」之句,一有「为」字,一无之。
①[854]中两「能」字,至少第二个「能」字应是外动字,非助动字。
【5.8.3】得。
[857]孟公下: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
[858]又:得侍同朝甚喜。——「得」解如「能」字,故「已」「侍」两字,皆为「得」字所助也。
[859]左宣十二:不捷,参之肉将在晋军,可得食乎!——「可」「得」两助动字连用,并助「食」字。
[860]又襄三十一:逢执事之不闲而未得见,又不获闻命,未知见时。
[861]又昭元:若野赐之,是委君贶于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诸卿也。不宁唯是,又使圉蒙其先君,将不得为寡君老,其蔑以复矣。
[862]韩论淮西状:农夫织妇不得安业。
[863]又行难:吾不忍赤子之不得乳于其母也。——「得」字后诸动字概为外动而为所助也。①
○1马氏说[860]以次诸例‘「得」字后诸动字概为外动’,很成问题。 [860]的「见」如作「接见」讲,是受动,[861]的「老」依旧注作「称老」讲,则是内动,[863]的「乳」作「喂奶」讲,是受动。
【5.8.4】助动之后,往往介以「以」字而直接所助之动字者,明其所以助也。
可以
[864]孟梁下: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小固不可以敌大」者,犹云「小固不可以之敌大」也。「以之」者,即「以小」也。「之」代「小」字,而为「以」字之司词,为其见于上文,故不书明,详于介字篇。①「敌」,外动字,为「可」字所助。下二句仿此。
[865]又梁下: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可以比」者,犹云「可以所修者比」也。「以」之司词已见上文,故不书。然有书明者。如:
[866]孟公下: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一句,犹云「焉有君子而以货可取」也,「货」为「以」之司词。至如
[867]又公下: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
[868]又滕上: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
[869]又万上: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诸句,「以」字司词,皆其句之起词也。②如是,以「以」字为受动字,亦无不可,盖「以」字可作「用」字解。
[870]左隐十一: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我不可以后之」者,犹云「不可以我后之」也,与前引同。
[871]又昭十五:吾不可以欲城而迩奸,所丧滋多。——「以」之司词在上文。
[872]秦策:寡人闻之,毛羽不丰满者,不可以高飞;文章不成者,不可以诛罚;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政教不顺者,不可以烦大臣。
[873]齐策:苏秦之事,可以请行,可以令楚王亟欲下东国,可以益割于楚,可以忠太子而使楚益入地,可以为楚王走太子,可以忠太子使之亟去,可以恶苏秦于薛公,可以为苏秦请封于楚,可以使人说薛公以善苏子,可以使苏子自解于薛公。
[874]史淮阴侯列传:臣闻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亡国之大夫,不可以图存。
[875]庄秋水: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
[876]又养生主: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877]又至乐: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
[878]又马蹄: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
[879]又在宥:敢问治身奈何而可以长久?——诸所引句,「可」后「以」字,其司词非其起词,即其前文,故不重书也。「可以」两子,经籍习用有如此者。
足以。
[880]孟梁上:吾力足以举原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力足以举」者,犹云「以力足举」也。「以」字司词,仍为起词,与「可」字后「以」字无异。
[881]又万下: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禄足以代」者,即「其禄足以之代」也。
[882]左隐五: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
[883]楚语:圉闻国之宝六而已。明王圣人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榖,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884]史项羽本纪: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
[885]又汲郑列传:然御史大夫张汤,智足以拒谏,诈足以饰非。
[886]又货殖列传: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费。
[887]庄秋水:由此观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
[888]又人间世:夫支离其形者,犹足以养其身,终其天年,又况支离其欲速则不德者乎!
[889]史赵世家: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
[890]庄知北游:生者喑醷物也,虽有寿夭,相去几何;须臾之说也,奚足以为尧桀之是非?
[891]又在宥:而佞人之心,翦翦者又奚足以语至道!——诸引句,「足」字后「以」字司词,皆不明书。
能以。
[892]孟公上:曰:‘有。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皆能以朝诸侯」者,犹云「皆能以百里之地朝诸侯」也。盖所能「朝诸侯」者,徒以有「百里之地」也。「以」字司词见于上文,故不书明,与「可」「足」两助动后「以」字相同。
[893]又离上: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能以」与「足以」对用,用法无异。
[894]左僖二十七: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
[895]庄天道: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
[896]荀子议兵:弓矢不调,则羿不能以中微。——三引「能以」皆同上。
得以。
[897]史叔孙通列传:秦以不早定扶苏,令赵高得以诈立胡亥,自使灭祀。——「得以诈立」者,犹云「以不早定扶苏之故,赵高能诈立」也。「得以」与「能以」同解。惟「得以」两字,经史不习见,故不多引。
○1此指【7.3.3】节。
○2[869]「可」与「以」不连,「以」字司词是「其方」,不是句的起词。
【5.8.5】又助动诸字,亦可单用,而无其它动字为续者,盖所助动字已见前文,故不重言也。前文无所助动字而亦单用者,则非助动字矣。
「可」字单用。
[898]孟梁下:臣弒其君可乎?——「可乎」者,「可弒其君乎」也。「弒」字在前,故「可」字虽单用,而其后当有「弒」字意,不言而喻。
[899]又梁上:曰:‘何由知吾可也?’——「可」字后有「保民」之意。
[900]左宣十一: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反之,可乎?’
[901]又襄二十七:天生五材,民幷用之,废一不可。
[902]又昭五:可。苟有其备,何故不可?
[903]又定元:若从君者,则貌而出者入可也,寇而出者行可也。
[904]又庄九: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
[905]又僖二十二: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906]庄秋水: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
[907]史李斯列传: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908]又廉颇列传: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909]又屈贾列传: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910]汉贾谊传:今而有过,帝令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东缚之,系绁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
[911]论先进: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诸所引「可」字,或殿助字,或否,无不单用,而所助动字既在前文,故不重言也。
「足」字单用不常见。
「能」字单用。
[912]左文元:‘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两答所问,一曰「不能」,一曰「能」,「能」字皆单用。盖茨所助动字即「行」字,已在前文,故不重言耳。
[913]孟告下: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能」者,即「徐行」耳。
[914]左昭十二:‘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一问一答,「能」字单用同上。
[915]秦策:一年之后,为帝若未能,于以禁王之为帝有余。——「未能」者,「未能为帝」也,倒用法。
[916]庄秋水:虽然,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与孟子「徐行」句同法。
[917]论语宪问: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亦此例也。
「可」「得」连用与「得」字单用。
[918]孟公下:前日愿见而不可得。
[919]又滕上: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①
[920]又滕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
[921]又告下:国欲治,可得乎?
[922]史刺客列传: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可得」两字连用为常。
[923]孟尽上:见且由不得亟,而况得而臣之乎!——「得」字单用。惟「臣」为「得」字所助,间以「而」字,另有例也。
[924]左襄二十七: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得」字单用,犹云「能辞福禄乎」。
[925]又昭三十一:事君,臣之所不得也,敢逃刑命!
[926]又襄十四:夫二子者,或*之,或推之,欲无入,得乎!——两引「得」字同上。
①[919]「得」助「食」,间以「而」字,与下[923]同。
【5.8.6】「可」「足」二字,间有用如静字者,则非助动字矣。
[927]左隐元:子封曰:‘可矣。’
[928]又:公闻其期,曰:‘可矣。’——「可矣」者,言其时之可也,故「可」字用如表词。
[929]汉朱云传:臣得下从龙逄比干游于地下足矣。——「足矣」者,亦表词也。
[930]孟告下:地非不足也,而俭于百里。——「足」字虽有受动之意,①而用如表词。
[931]汉文帝纪:太仆见马遗财足。
[932]史张释之列传:法如是足也。——同上。
○1此「足」为「充足」义,无受动之意。
【5.8.7】然「可」「足」「能」「得」诸字用如外动字者常也。①
[933]史汲郑列传:使人可其奏。——所「可」者「其奏」也,故「可」为外动字。
[934]韩柳州庙碑:吾侯闻之,得无不可于意否?——犹云「吾侯于意得无不以所闻之事为可」也。是恐其所不可者为所闻之事也,故「可」字止词隐寓上文。
[935]孟梁上: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足」字用如内动字,故「于口」「于体」其转词也。
[936]燕策:于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马至者三。——「不能期年」者,「未及期年」也,此「能」字之又一解也。
至「得」字之为外动字,经书习见,不胜引也。
○1本节头上说是「可」等常用如外动,但所举例中,[933]的「可」,[936]的「能」可说是用如外动;[934]的「可」,[935]的「足」似均为静字,应属上【5.8.6】节。
无属动字四之五
【5.9】动字所以记行。行必有所自,所自者,起词也。然有见其行而莫识其所自者,则谓之「无属动字」,言其动之无自发也,凡记变,概皆无属动字。
[937]公隐九: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938]又:庚辰,大雨雪。——「雨」「电」「雪」三字,皆天变也,然莫识变之所由起,故无起词。无起词,则动之行无所属矣。三传书天变类如是。
[939]史汲郑列传:河南失火,延烧千余家。——「失火」者,非「河南失」也,「于河南失」也。故「失火」无主,亦记变也。
[940]公桓三:有年。有年何以书?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彼其曰大有年何?大丰年也。——「有年」之「有」亦无属动字,盖不识其为何「有」也。「有」字往往无起词,不仅书天变也。前论「有」「无」二字已详,兹不重赘。①
①「有」「无」,【5.9.1】节称同动字,本节又称无属动字,似无定见。
【5.9.1】有连字假用动字而无起词者,亦可谓无属动字,①其详见连字篇。
[941]后汉胡广传:统之,方轨易因,险涂难御。——「之」代字,指上文,「统」字止词。然何为「统」者,则无所指明,故可谓之无属动字。「统之」二字,用为总结上文之连字。由是,
[942]史五帝本纪: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总之」二字亦此例也。不特此也。
[943]又礼书:至于高祖,光有四海。
[944]汉儒林传:至于威宣之际,孟子孙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所谓「至于」者,言其时耳,用为承上起下之连字。
[945]史张释之列传: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
[946]又酷吏列传:一岁至千余章。
[947]又淮阴侯列传:不至十日,而两将之头可致于戏下。
[948]又孟荀列传:推而大之,至于无垠。
[949]又: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
[950]又: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
[951]又屈原列传: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所引「陵迟而至」,又「一岁至」,「不至」,与夫「推而大之」,「推而远之」,以及「要其归」,「推此志也」诸语,皆无属动字以为连字者。
[952]又张释之列传:令他马,固不伤我乎!——「令他马」,「设令为他马」也。然而谁令「令」之,则不言也。
故「假令」「假设」「浸假」诸动字,假以为推宕连字者,亦此志也。
①「总」至「推」等字说是无属动字,是指这些动字用在这些句子里无起词,因而是无所属,与上一节「雨」「雪」等动字照例无起词因而在动字中自成一类不同,不应混为一谈。至于说这些字是假用动字为连字,就更不妥了。
②此处有语病,只能说「陵迟而至」「一岁至」「不至」的「至」,「推而大之」「推而远之」的「推」……是无属动字。马氏行文往往在此等处不甚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