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經部九
易類存目三
讀易蒐十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鄭賡唐撰。賡唐,縉雲人。前明天啟丁卯舉人,官至福建案察使僉事。是書序稱丁亥,蓋成於順治四年。經文全用《註疏》本,每卦之末附論一篇,多經生之常義。至《繫辭》舊雖分章,然自漢、晉以來未有標目。賡唐直加以“天尊章”、“設位章”諸名,則是自造篇題,殊乖古式。又《說卦》章次亦加删併而不言所以改定之故,更不免變亂之譏。蓋猶明季諸人輕改古經之餘習也。
大易則通十五卷閏一卷(湖北巡撫採進本)
國朝胡世安撰。世安字處靜,别號菊潭1,井研人。前明崇禎戊辰進士,歷任少詹事。入國朝,官至大學士。是書專主闡明圖學,彙萃諸家之圖,各為之說。雖亦及於辭變象占,而總以數為主。其閏卷則續採明羅喻義《讀易珊瑚箸》及劉養貞《易遺象義》之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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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别”,殿本無。
周易感義無卷數(兩江總督採進本)
此書為未刻稿本,中多朱墨塗乙。其撰人姓名,墨筆題“東海衲民岳嵐墨山氏述”,蓋所自書;朱筆題“江西兵憲岳虞巒衡山氏述”,為其同里魯釗所書。考《太學題名碑錄》前明崇禎辛未科有岳虞巒,南直隸武進人。又《江南通志·儒林傳》稱:“虞巒字舜牧,官至江西案察使。晚尤好《易》,撰有《周易感》及《春秋平義》二書。”書中云幼時及見熹廟初年,時代亦復相合。然則所謂《周易感》者,當即此書,特刻板誤脱“義”字耳。書中又云“丙申五月著稿”,則成於國朝順治十三年。疑其明亡以後,變服為僧,改名岳嵐,故自號“東海衲民”也1。是書惟解六十四卦,分作八巨册2,而朱筆又閒有標“二編第幾卷”者。殆本有初編、二編,經釗删併.為今本耶?其說詳於取象,近錢一本之學。然皆參以佛氏,如稱:“西域之有迦、文,猶中國之羲、文、周、孔”云云,謬妄非一。釗雖多所刊削,欲滅其跡,而能潤飾其字句,究不能改易其宗旨。蓋於王宗傳、沈作喆之說又變本加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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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號”,殿本作“自稱”。
2.“作”,殿本無。
易學筮貞四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1
國朝趙世對撰。世對字襄臣2,衢州人。兹編論《易》為卜筮之書,故經秦火而獨存。命之曰“筮貞”,謂以筮而貞萬世之變也。不載經文,惟採先儒議論,分類編輯。一卷曰《綴集本旨》,曰《易學源流》,曰《圖書節要》。二卷曰《蓍法指南》。三卷曰《占變詳考》。四卷曰《易道同歸》。論筮法與占變,條理頗為詳明,蓋純以數言《易》者也。
【彙校】
1.《浙江省第四次吳玉墀家呈送書目》、《浙江採集遺書總錄》、清順治刻本均作《易學蓍貞》。(杜澤遜:《四庫存目標註》)
2.“襄臣”,殿本作“襄城”,誤,清順治刻本題“瀫水後學趙世對襄臣輯”,卷前章有成引言亦稱“襄臣”。
周易明善錄二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徐繼發撰。繼發字繩武,貴溪人。其書專以後天諸圖為主,由占筮卦氣而蔓衍於律吕等韻。前有自序,謂:“後天之道以致用為主,而造化之流行有常有變。常者宰之於帝,變者藏之於神。履其常者以卦為體,通其變者以筮為用。是故帝者流行一定之極,而神者造化不測之機也。”其推闡亦頗極苦心。然與講先天之圖者亦同一關紐,總為《易》外之别傳而已。
麗奇軒易經講義無卷數(編修勵守謙家藏本)
國朝紀克揚撰。克揚字武維,號六息,文安人。是編用《註疏》本,不錄經文,但每卦約詁數條,皆略象數而談義理。詳其文義,蓋標識於經傳之上,而其後人錄之成帙者也。
羲畫憤參二十五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陸位時撰。位時字與偕,錢塘人。在前明嘗官鄞縣訓導。是書成於順治丙戌。前有位時自序,稱:“小憤小悟,大憤大悟,不憤不悟。憤之云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故云‘憤參’。”其書專闡河、洛之數而附益以先天之時令、後天之節序。首列卦爻象彖諸解、圖書諸說。每條之首,設“卦難”數條,卦畫之下,列“卦旨”數條,卦後列“六爻總論”一篇,而以字義諸說别標題目,參錯於經文之中。體例頗為龐雜。前又有黄道周序,不署年月,中有“時值鼎革”語。考順治乙酉、丙戌之閒,黄道周方從朱聿鍵稱兵閩中,勢不暇為位時作序。況方輔聿鍵僭號改元,亦決不肯自稱“鼎革”。其為依託無疑。蓋以道周喜談象數,與此書宗旨相近,故假借之以為重耳。
周易辨疑無卷數(山東巡撫採進本)
國朝李開先撰。開先字傳一,長壽人。與嘉靖中太常寺卿李開先名姓偶同,非一人也。其《易》學受於鄉人來知德(案知德雖嘉靖三十一年舉人,其授待詔則在萬曆三十年,下距明亡僅四十年,故其門人能至順治初尚在1)。故其書詮解象數,多推闡其師錯綜之例,惟卦變之說與知德不合。其中駁《本義》者頗多。如九三“重剛而不中”、九四“重剛而不中”,《本義》謂九四“重”字疑衍。開先則謂三畫卦重為六畫,自四畫始,卦重則剛亦重。其說近鑿。又如《坤·六二》“直方大”,《本義》:“賦形有定,坤之方也。”開先謂方即徑一圍四,《伏羲方圖》之方,尤為不倫2。至所自立之新義,如《說卦》“乾為馬”而爻詞取象於龍,朱子以為理會不得。開先則謂:“伏羲時龍馬負圖,乾雖為馬而非馬,乃龍馬也。周公略去‘馬’字而止言龍,非擬之以馬,又擬之以龍也”云云。案乾與震合德,龍與馬同性,故《說卦傳》乾、震皆取馬象。至震之為龍亦以一索得男,體從乾化,故二卦皆取龍象。聖人系《易》,偶舉一端,不得膠此以疑彼,而委曲以遷合之也。且爻詞“潛”、“見”、“飛”、“躍”諸義,豈能施之龍馬耶?亦好異而不顧其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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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殿本作“存”。
2.“如九三”至“尤為不倫”,殿本作“而不盡愜當”。
易存無卷數(大理寺卿王昶家藏本)
國朝蕭雲從撰。雲從字尺木,蕪湖人1。前明崇禎己卯副榜貢生。是書乃雲從年八十時所撰2。以數言《易》,而其數乃以律吕、曆算為宗,旁及於三命、六壬之術。前列《易存四學》一條,稱:“學者先讀《易》卦爻詞、《大傳》蓍法,次學卦氣以及支干陰陽、五行生尅、氣運衰旺,次學算歸、除、因、乘,次學音律、詞曲、聲調、管弦以及翻切諸法方得。”其說頗屬支離。夫奇偶陰陽為萬事萬物之根本,故《易》道廣大,推之無所不通。律吕為《易》中之一理,非因律吕作《易》,亦非因《易》作律吕也。曆算亦《易》中之一理,非因曆算作《易》,亦非因《易》作曆算也。即以醫術而論,榮衛者陰陽也,七竅者奇偶也,心腎者坎、離之宅也,其消長則姤、復之機,其升降則既濟、未濟之象也。至於五運六氣,司天在泉,無一不與《易》理通。亦將曰因醫有《易》,因《易》有醫乎哉!王士禎《池北偶談》嘗記雲從作《杜律細》一書,凡吳體拗句,俱强使協於平仄。如“盤渦浴鷺底心性”句,則讀“底”為“高低”之“低”;“江草日日喚愁生”句,則讀“草”為《離騷》之“騷”。此書言《易》,殆亦類斯與?連江童能靈作《律吕古義》二卷,純以河圖、洛書為聲音之本者,均可謂誤用其心矣。
【彙校】
1.現存蕭氏許多畫跡皆有自識:“于湖蕭雲從”,于湖即當塗。《圖繪寶鑒續纂》、《國朝畫徵錄》等亦作當塗人。
2.“乃”,殿本無。《蕪湖縣志》、黄鉞《畫友錄》等皆謂蕭雲從卒時七十八歲。(陳傳席:有關蕭雲從及《太平山水詩畫》諸問題)
周易說略四卷(山東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爾岐撰。爾岐字稷若,濟陽人。篤守朱子之學,因作此書以發明《本義》之旨。內惟第四卷分為二,故亦作五卷。李煥章作爾岐《傳》云“八卷”者,誤也1。
【彙校】
1.清康熙五十八年泰山磁版印本正作八卷。(陳乃乾:讀《四庫全書總目》條記)
周易纂解正宗六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謝復茪撰。復茪字菁來,吉水人。其書先列朱子《本義》,以《直解》、《大全》、《蒙引》諸家之說各系於其下。其子能立以圖說未備,重加纂訂,别為一編,附之於後。蓋里塾講授之本也。
周易麈談無卷數(兩淮馬裕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朱彝尊《經義考》載孫應龍有《周易麈談》十二卷,疑此本是也。應龍字海門,余杭人。順治丁亥進士,官隰州知州。其書多引先儒語錄,排比成文,或標曰“註”,或標曰“解”,或標曰“傳”,每章之中三名疊見,竟莫得而詳其例也。
周易纂註無卷數(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朱奇穎撰。奇穎字九愚,嘉定人。順治辛卯拔貢生,官平遙縣知縣。此書大概依附朱子《本義》而稍參以己說。後有附錄一卷,則其子所刻墓誌、行狀也。
易史參錄二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葉矯然撰。矯然字思庵,閩縣人。順治壬辰進士,官樂亭縣知縣。是書於每卦象爻各證以史事,蓋倣李光、楊萬里二家《易傳》之意,而所舉不免於偏枯。夫《易》道廣大,無所不包,而不膠滯於一二事1。文王、箕子偶引以明卦義,無所不可。至於每象、每爻必求其事以實之,則掛漏牽合,固其所矣。
【彙校】
1.“膠滯”,殿本作“膠柱”。
大易疏義五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王芝藻撰。芝藻字淇瞻,溧水人。順治甲午舉人。其書論九疇本於洛書,謂萬物之生始於五行,故五行居一。皇建有極為天地人物之主,故皇極居中。天時人事之應盡於五福六極,故福極居九。三八政,王者所以治明。七稽疑,王者所以合幽。此中央四正所以立其幹也。五事盡乎人事,五紀考乎天時,故居肩之左右。三德以輔皇極,庶徵以驗五行,故居足之左右。宋人九疇自九疇,洛書自洛書之說,未足以窺《易》書之奧。蓋芝藻並主象數,故立論如此。然《繫辭》雖有洛書之名,而所為洛書者其文實不可考1。後人影附太乙九宫之法以造洛書,因而牽洛書以解《易》。是徒借洛書之名,而非孔子所謂洛書也。夫《連山》、《歸藏》,名見《周禮》,可以劉炫之書當之乎2?芝藻亦眩於舊文,未之深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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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而所為洛書者其文實不可考”,殿本作“而所謂洛書者其文實未明指龜文”。
2.“夫《連山》、《歸藏》,名見《周禮》,可以劉炫之書當之乎”,殿本無。
周易滴露集無卷數(直隸總督採進本)
國朝張完臣撰。完臣字良哉,平原人。順治乙未進士。是書皆訓釋文句,不及象數。大旨取朱子《本義》為主,而附益以諸家之說,於吳璉《訂疑》、蔡清《蒙引》、姚舜牧《疑問》所引尤多,閒亦附以己意。所註僅上、下兩經,而無《繫辭》以下,蓋用程子本也。
周易疏略四卷(河南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沐撰。沐字仲誠,上蔡人。順治戊戌進士,官資縣知縣。沐於《五經》、《四書》皆有《疏略》。其解《周易》,自謂悉本孔子《十翼》之義。所註多取舊文,融以己意,不復標古人名氏。書中力排京房、陳摶、邵康節之學,而摶等所造河圖、洛書及伏羲、文王諸圖仍列於卷首。其“洛書”條下註曰:“聖人因之,以明吉凶,著於《易》之首。”是竟以今本九圖為孔子所定也。又揲蓍求卦必自內而外,由初而上,故古本相傳,卦畫之下所註皆先下後上。沐獨用朱睦?之例,改為先上後下,於卦爻之始初終上、《繫辭》之小成大成,俱無一可通。前有康熙庚申趙御衆序,稱:“韋編以來,《易》學久晦,得此書乃明。”又有王渭序,稱:“孔子之說有不可易,則張先生之說亦不可易。”沐自謂朱子所不能解者1,“繹諸孔訓,恍然來告,敢曰獨信”,亦談何容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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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殿本“所”上有“之”字。
加年堂講易十二卷(編修戈岱家藏本)
國朝周漁撰。漁字大西,興化人。順治己亥進士,官翰林院編修。是書前有自序,稱與朱子《本義》、程子《傳》及古今來言《易》之家大相違戾1。謂:“直接加年寡過之學,漁不敢當也。”謂:“四聖人覺世明道之旨,不欲終晦於天下,賴四聖人之靈,竅吾之聰,鑿吾之明,假吾之心慮口宣,以代為發之也,是則何能辭?”其自命甚高。今觀其書,非惟盡反漢、宋諸家之說,併《繫辭》、《文言》亦指為非孔子之說,橫加排詆。即《彖傳》亦有所去取。末附一卷,闢洛書之偽。首弁一卷,别衍河圖之奇偶,而深斥《繫辭》“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之文。所解六十四卦,亦多創論。如謂乾卦以龍喻性,六爻皆言見性盡性。“見羣龍無首”,猶言見性而實無所見。要之性亦强名,見亦落見,故增此以掃六爻名象之跡。謂復卦言賢人之去就,先儒作“復善”解,不知何所見而云然。其翻新出奇,大率類此,亦可謂好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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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戾”,殿本作“乖戾”。
讀易近解二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湯秀琦撰。秀琦號弓庵,臨川人。順治中以歲貢生官鄱陽縣訓導1。是編取《周易圖說》為之發明,使淺顯易解。舊有圖者,因圖而推衍之;舊有說而無圖者,補圖以證佐之。蓋於《易》專主數,於數專主宋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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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殿本作“由”。
周易郁溪記十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1
國朝郁文初撰。文初號郁溪,蘄州人,官至肇慶府知府。此書為河閒賈棠所刊。凡《總論》一卷,上、下經九卷,《繫辭上傳》三卷,而《繫辭下傳》至《雜卦傳》則皆標“卷下”以統之,不復分析卷目。蓋編次者之失也。書中首推河、洛,縱橫曼衍,不出常談。至於各卦彖、爻,立論尤多僻異。大率以五行生尅、精氣骨肉為言。如解“需於血,出自穴”,則云:“乾者精氣之極,而血脈之生通之,中行需是已;坤為血脈之極,而精氣之生通之,中行晉是已。‘出自穴’者,謂人自有生以來,耳穴已有,而今則天地通,水自穴中出也。目苞之啟,亦猶是也。”解“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則云:“明之入也,自右腹而下,自左腹而上,意巽也。火復則風生,心開則意隨。”蓋愈鑿而障礙愈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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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蘇巡撫採進本”,底本作“江西巡撫採進本”,據殿本改。《四庫採進書目》中“江蘇省第二次書目”、“江蘇採輯遺書目錄簡目”皆著錄此書。(江慶柏:殿本、浙本《四庫全書總目》著錄圖書進獻者主名異同考)
周易起元十八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陳圖撰。圖字寄嚴,永豐人。是書以太極、先天、河、洛諸圖合而演之,支離曼衍,不可究詰。如周子《太極圖》以無極作一空圈,此則變為一純黑圈形,以為陽含於陰。至於《太極圖》1,乃為半黑半白圈,是先生陰而後生陽,非太極生陰陽也。又以名山大川分配六十四卦之陰陽,尤為牽合。昔林至《水村易鏡》以卦配星,以為“仰觀天文”,此更以卦配地,以為“俯察地理”。此非惟聖人作《易》慮不及此,即邵子、周子傳陳摶之圖,豈料其末流至此耶?其詮釋經文,每句皆隨意叶韻,如《象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則以“天行”為一句,“健”為一句,“君子以自强”為一句,“不息”為一句,而註曰“行叶杭,息叶襄”。坤卦初爻則註曰:“六叶翕,至叶室”,殆不知其何據。他如“雲行雨施”、“飛龍在天”之類,必破為二字一句,雖嫌煩碎2,理尚可通。至於乾卦三爻以“君子終日”為一句,“乾乾夕惕”為一句,“若厲”為一句,“无咎”為一句,則“君子終日”四字,不知是何文義矣。又經文之中多閒以圖,其圖皆奇形怪狀。如《文言傳》“見龍在田”節下,附一《物欲所蔽圖》,作純黑壺盧形。上段分布五小白圈,中書“人欲一萌,血自攻心”云云四言詩十二句,下段則書“欲海茫茫不計深,其中灼灼產黄金”云云七言詩八句。左右註“致知格物”四字,下註云:“此亦黑體用陰文”。其圖大抵皆類此,真不知意欲何為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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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殿本無。
2.“煩碎”,殿本作“繁雜”。
3.“真不知意欲何為也”,殿本作“多非經文之本意也”。
易贅二卷(安徽巡撫採進本)
國朝王艮撰。艮字無悶,號不庵,歙縣人。是書每條皆泛論《易》理,不標經文。凡與人問答書中有論及《易》者1,亦節錄附入。自序云:“漢儒亂其數,宋儒鑿其理,其有合於《易》而不失厥旨者,要非全《易》矣。”然大旨仍主義理而不言象數。《經義考》作一卷,稱其友始安吳懷、鄱陽史白序之。今二序並存,而卷分為二,題曰“王煒”,蓋艮之初名也。
【彙校】
1.“及”,殿本無。
易大象說錄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吳舒鳧撰1。舒鳧一名逸,字吳山,吳縣人。是書惟釋大象,蓋因杭人施相《周易大象頌》而作,每條附以讚語。其中改“天行健”為“天行乾”,“天地交”為“地天交”之類,其子向榮跋語述其父言,稱:“不闕疑而改經文,獲罪千古”,蓋已自知之矣。前有施相《傳》,謂崇禎乙卯相年十七。明崇禎無乙卯,當是己卯之訛也2。
【彙校】
1.清康熙刻本此書題“吳人舒鳧撰”,下註“一名逸,字吳山”。(杜澤遜:《四庫存目標註》)
2.“訛”,殿本作“誤”。
周易惜陰錄四十六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徐世沐撰。世沐字爾瀚,江陰人。《江南通志》列之《儒林傳》中,稱其與陸隴其相契。考隴其《三魚堂集》中有世沐《四書惜陰錄》跋1,蓋亦講學家也。其解經皆以變爻為主,蓋宋都絜之緒論。其法為太卜舊法,其說則空談義理,不出語錄之窠臼2。
【彙校】
1.“集”,殿本脱。陸隴其《三魚堂文集》卷四有《書〈四書惜陰錄〉後》。
2.“空談義理,不出語錄之窠臼”,殿本作“不免於空談”。
周易存義錄十二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徐世沐撰。其文與《周易惜陰錄》並同。蓋自覺其冗雜,删為此本,非别一書也。
周易惜陰詩集三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徐世沐撰。是書取經傳字義,分題賦詠,或為四言贊,或為五言、七言詩,多至一千餘首。蓋本張九成《論語詩》例而益曼衍之。其《惜陰錄》用吕祖謙本。此集所列彖、爻、象傳次第,則仍用王弼本。其文皆體近歌括,不可入於詩集,今仍附之《易》類焉。
圖易定本一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邵嗣堯撰。嗣堯,郇陽人。康熙庚戌進士,官至江南提學副使。其言《易》,“以河、洛之數一乘一除1。小圓圖即小橫圖之‘順往逆來’,大橫圖即小橫圖之‘因重成爻’,大圓圖即小圓圖之‘運行寒暑’,方圖即大圓圖之‘乾君坤藏’,文王二圖實由此變而通之。”蓋本於《皇極經世》者為多。末附以揲蓍之法。自序謂一刻於都門,再刻於上谷,三刻於襄陽,屢有改易。此本刻於康熙甲戌,凡四易稿始為定本云2。
【彙校】
1.底本“除”下有“之”字,據殿本删。清道光十年《賜硯堂叢書新編》甲集本作《易圖定本》一卷,前有自序云:“於河、洛之數一乘一除。小圓圖即小橫圖之‘順往逆來’……”
2.“始為定本”,殿本無。
易經述無卷數(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陳詵撰。詵字叔大1,號實齋,海寧人。康熙壬子舉人,由中書科中書官至禮部尚書2,諡清恪。其書取六十四卦每兩卦為一篇,前列經文而綴總論於其後。前無序文,亦無凡例。觀其兩卦合併之意,有以陰陽相反言者,乾、坤,剝、夬,復、姤,坎、離,震、巽,艮、兌,臨、遯是也;有以上下反對言者,屯、解,蒙、蹇,需、訟,師、比,泰、否,未濟、既濟,同人、大有,隨、歸妹,无妄、大壯,晉、明夷是也;有以卦名比合言者,小畜、大畜,小過、大過,損、益是也;有以雜卦連合言者,咸、恒,家人、睽,豐、旅,渙、節,萃、升是也。至於履與謙3、豫與漸、蠱與困、觀與頤、噬嗑與中孚、賁與革、井與鼎4,則未審其所以合并之意矣。
【彙校】
1.“叔大”,殿本作“叔夫”,誤,《清史稿》卷二七四本傳、《大清一統志》卷二百十九《杭州府·人物》小傳、《浙江通志》卷一百五十八《人物·名臣·杭州府》小傳等皆作“字叔大”。
2.“由中書科中書”,殿本無。
3.“履”,殿本作“旅”,誤,據清康熙信學齋刻本此書。
4.“井”,殿本作“升”,誤,據清康熙信學齋刻本此書。
周易廣義六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潘元懋撰。元懋字友碩,鄞縣人。是書成於康熙壬子。以朱子《本義》為主,逐句發明,如註之有疏。又以章旨、節旨及敷衍語氣者冠於上方。所謂坊刻高頭講章也。
大易蓄疑七卷(陝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劉蔭樞撰。蔭樞字喬南,韓城人。康熙丙辰進士,官至貴州巡撫。是編用王弼之本,但有六十四卦而無《繫辭》以下。其說多用朱子《本義》而小變之。然措語蹇滯,多格格不能自達其意。
易論無卷數(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國朝徐善撰。書首有沈廷勱序,稱為“南州徐敬可”,則當為南昌人,而善自署曰“嘉禾”。考朱彝尊《曝書亭集》有徐敬可《左傳地名考》序,又閻若璩《潛邱劄記》亦稱“秀水徐勝敬可,為人作《左傳地名考》”云云。其字與里貫皆合,惟名有異,未知為一人二人也1。其書成於康熙丙辰。不載經文,亦不及《十翼》,惟六十四卦各為一篇,條舉其義而論之。才辨縱橫,而頗浸淫於佛老。
【彙校】
1.《潛邱劄記》卷二:“秀水徐善敬可,為人作《左傳地名》訖……”可知作者名徐善,非徐勝。徐嘉炎字勝力,乃徐善之姪。(李裕民:《四庫提要訂誤》;楊武泉:《四庫全書總目辨誤》)
周易應氏集解十三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應撝謙撰。撝謙字嗣寅,錢塘人1。康熙己未嘗舉博學鴻詞2。是書朱彝尊《經義考》作十七卷。此本僅十三卷,然首尾完具,不似有所佚脱。或彝尊偶誤耶?其註雜採諸說,故名《集解》。所取多依文訓詁之說,未為精密。首列諸圖,謂《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寡不均。乃創為《上經》三十六卦往來之圖,《下經》三十六卦往來之圖,一往一來,共成七十二卦。尤為枝節。
【彙校】
1.《總目》卷三八《古樂書》條云:“(應)撝謙,字嗣寅,仁和人。”全祖望《應潛齋先生神道碑》謂“杭之仁和縣人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卷二八應潛齋先生事略、民國《杭州府志》卷一三八《儒林傳》亦謂仁和人。惟《清史稿·儒林·應撝謙傳》亦誤記為錢塘人。
2.“康熙己未嘗舉博學鴻詞”下失書“不就”。(楊武泉:《四庫全書總目辨誤》)
易原無卷數(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趙振芳撰。振芳字香山,山陰人。是書列《古本圖書》、《古本易經》為首卷,列諸圖與說為次卷。其《古本周易》集諸家舊本而考其異同,於章句文字頗有釐訂。惟所載圖說自河洛、蓍法、五行、卦氣而外,並及天行地勢之類,則不免曼衍支離。夫《易》為象數之總,推而衍之,三才萬物無不貫通。故任舉一端,皆能巧合,然於聖人立象設教之旨則究為旁義也。
易或十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徐在漢撰。在漢初名之裔,字天章,晚年乃易今名,字寒泉。歙縣人。初與趙振芳同著《易原》,後復自作是編。曰“或”者,疑不自信之意也。書中不載經文,止案其節次,自為解義。復兼採諸儒之說,皆未見精要。卷首列《觀玩要領》一篇,其第二條謂爻辭系於文王,而非周公。然文王作彖辭、周公作爻辭,自馬融、陸績以來,相沿無異。在漢乃欲去周公而存三聖,亦過於臆斷矣。
易經辨疑七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問達撰。問達字天民,江都人。前有康熙己未廣平冀如錫序,稱其得力於陽明良知之學。故其書黜數崇理,而談理一歸之心,力掃卜筮之說,未免主持太過。問達自序首推王弼,又引王守仁“箇箇人心有仲尼”及“求諸我心之是”諸語。是即陸九淵“《六經》註我”之說也,宜有取於弼之虚無矣。
周易通十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浦龍淵撰。龍淵字潛夫,吳縣人。嘗佐洪承疇幕,以承疇薦,授城步縣知縣。其書名《易通》者,謂六爻之義本一理,四聖之旨本一貫,自說《易》者解以己意,遂致卦辭不通於象辭,下卦之辭或不通於上卦之辭。故六十四卦各立論發揮,於卦義、爻義或逐條剖析,或連類推闡,務使相通而後已。其說不為無見。然卦爻之義宛轉相通,亦猶一人之身,脈絡孔穴宛轉相通也。必從一脈以通百脈,由一穴以通百穴,則必有所隔礙於其際。故龍淵所說有時而融洽,亦不免有時而穿鑿。至既欲牽合於理學,又欲比附於史事,縱橫曼衍,辨而太華,是又作論之才,非詁經之體也。
周易辨二十四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浦龍淵撰。兹編因《繫辭》“包犧氏王天下”之文,遂謂六十四卦無一非帝王師相之事,乃明主良臣所以致太平之書。因乾卦“六位時成”之文1,謂六爻中君臣上下各有攸司,周公分位繫辭,正名定分,皆取諸此。歷來一切圖書、象數、卦變等說,皆略而不論。夫人事準乎天道,治法固《易》理之所包。然謂帝王師相之學當求於《易》則可,謂《易》專為帝王師相作則主持太過矣。朱彝尊《經義考》載此書作二十八卷。此本少四卷,疑亦《經義考》傳寫之誤也。
【彙校】
1.“成”,殿本作“乘”,誤,據乾卦彖辭原文。
周易義參六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于琳撰。琳,平湖人。兹編皆因仍舊說,依文訓釋,罕所發明。末列三十三圖,亦皆剿襲舊圖而小變其貌。其自作者,如《在天成象圖》,以日星霞露虹左列為陽,以月漢風霜雪右列為陰,而以雲雨雷電雹霧居中為兼陰陽,殊為無理。《在地成形圖》,以水金山右列為柔,土火石左列為剛,木絲穀鹽並列於中為兼柔剛,尤不可解。而《成男成女圖》作⊙○之形,《一陰一陽謂之道圖》又作○=●形,益怪誕矣。
身易實義五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沈廷勱撰。廷勱字克齋,嘉興人。康熙中由副貢生授欒城縣知縣1,官至商州知州。是書一以程、朱為宗。凡宋明諸儒稱引程、朱之說者,摭拾無遺,其别有發明者,概屏勿錄2。前有自序云:“以心言《易》,未若以身體《易》之為實。以身體《易》,又必以《易》見諸用之為實。”故名其書為《身易實義》云。
【彙校】
1.“由副貢生授欒城縣知縣”,殿本作“貢生”。
2.“勿”,殿本作“弗”。
河圖洛書原舛編一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河圖、洛書,辨者既非一家,駁者亦非一說。奇齡謂今之河圖即大衍之數,當名“大衍圖”,而非古所謂河圖;今之洛書則太乙行九宫之法,亦非《洪範》九疇。既著其說於前,更列其圖於後。其排擊異學,殊有功於經義。顧其所列之圖又復自生名例,轉起葛藤。左右佩劍,相笑無休。是仍以鬭解鬭,轉益其鬭而已矣。
易宗集註十二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孫宗彝撰。宗彝,高郵人。是書成於康熙庚申。以象、數、理各有宗1,因象而測其數,因數而測其理,而所宗者以中為主。故卷首冠以《中論》三篇。其說謂河圖、洛書五皆居中。中,五象之宗也,五,數之中也,中,理之宗也。故名《易宗》。案《易》所言“中”,皆指中畫,過與不及,皆因象示戒,則謂《易》為用中,未始不可。然必執河圖、洛書之五位以為用中之本,則橫生枝節,附會經義矣。註中於變爻、變卦及反對、互體之義獨詳,而卷首兼論歲運。其學蓋出於黄道周而參以他說小變之。中閒詆斥先儒,殊為已甚。又每節之下必註“宗彝曰2”,云以擬《象傳》,尤無謂也。
【彙校】
1.殿本“宗”上有“其”字。
2.“曰”,殿本脱,清康熙刻本此書皆作“宗曰”。
周易清解無卷數(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江見龍撰。見龍字壽水,杭州人。康熙中諸生。其說《易》,主象與理而略於數。如解《屯·六四》四止而初動,有班如之象;《大壯·九三》“用壯”、“用罔”之故;《旅·六二》“得童僕”為得三爻。此類凡數十條,皆於經傳有裨。惟經前傳後,次序昭然。漢、晉以來,或亦析傳以附經,從無後經而先傳。見龍乃移《繫辭》、《說卦》、《雜卦》、《序卦》於上、下經之前,分為二卷,名曰《孔子讀易傳》。則欲尊孔子而不知所以尊矣。
周易本義述蘊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字上均,丹陽人。康熙庚午舉人1,乾隆初薦充《三禮》館纂修官。是書取名《述蘊》者,蓋取《通書》“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之義。大旨恪遵朱子《本義》,如解《屯卦·六二》“匪寇婚媾”句,解否卦“否之匪人”句,舍《本義》而從程《傳》、孔疏者,亦偶有之,非其通例也。其經傳之次第,則於卦畫之後繼以彖辭、《彖傳》,於彖辭、《彖傳》之後繼以象辭、《象傳》,而乾、坤二卦則又割《文言傳》為二段,分綴於《彖》、《象》二傳之下。其以大、小《象傳》列《彖傳》後者,自謂用今本《乾卦》之例;列《彖傳》於彖辭後者,自謂用今本《坤卦》之例也。然割裂《文言》,又用何例乎?既非今本,又非古本,殊為進退無據。又既解《本義》之九圖2,而《卦變》一圖其說與《本義》互異者,置不一言,亦為疏漏。至訂定《雜卦》大過以下八卦,本蔡淵之說而小變之,以漸、歸妹、既濟、未濟四卦相次為隔句韻體,亦殊勇於改經也。
【彙校】
1.“舉人”,殿本作“進士”,誤,《江南通志》卷一三二《選舉志·舉人八》康熙二十九年庚午科有姜兆錫,丹陽人。《清史列傳》卷六十七有傳,未言曾中進士。《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無姜兆錫。
2.“之”,殿本無。
周易蘊義圖考二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是編主先天之學,皆根柢圖、書,演錯綜互變之旨,大抵推闡舊說也。
硯北易鈔十二卷(編修勵守謙家藏本)
國朝黄叔琳撰。叔琳字昆圃,大興人。康熙辛未進士,官至詹事府詹事。乾隆辛未,恩加吏部侍郎銜1。是編用《註疏》本,以程《傳》、《本義》為主,雜採諸說附益之。中多朱墨校正商榷之處,蓋猶未定之稿也。
【彙校】
1.“吏部”,殿本作“禮部”。據《清史稿》卷二百九十、《清史列傳》卷十四本傳,黄叔琳曾於雍正元年任吏部侍郎。
宋元周易解提要附易解别錄無卷數(副都御史黄登賢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署“養素堂纂本”。又有黄叔琳名字二私印1,蓋即叔琳所錄也2。其書蓋倣李鼎祚《周易集解》之例3,但裒諸說,不加論斷,然所採錄頗簡4。且書名既題“宋元”,而書中復錄《子夏易傳》語十數條,未免失於斷限。又宋時說《易》者如王湜《易學》、林至《易裨傳》、鄭汝諧《易翼傳》、趙汝楳《易敘叢書》、林光世《水村易鏡》之類,傳於世者尚多,兹皆未錄5。而元人說《易》者竟未採一家。其書未分卷帙,亦無序目,殆猶未成之本也。後附《易解别錄》一册,並旁採異說6,亦僅有宋而無元云。
【彙校】
1.“名字”,殿本作“名氏”。
2.殿本“錄”上有“輯”字。
3.“蓋”,殿本無。
4.“頗簡”,殿本作“頗為簡略,不能括宋人之《易》學”。
5.“而書中復錄《子夏易傳》語十數條”至“兹皆未錄”,殿本作“書中乃錄《子夏易傳》數條”。
6.“並”,殿本作“蓋”。
周易淺解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步瀛撰。步瀛字翰仙,河南新安人,康熙辛未進士。是編題其父含命意而步瀛筆受者1,昔房融譯《楞嚴經》稱為“筆受”,此註經而襲佛氏之稱,蓋偶未檢。其凡例稱家傳《易》學已歷六世,自其曾祖至其父與伯叔父及其弟姪2,均以《易》得科名。又稱:“《易》家自明嘉、隆以後3,穿鑿附會,置《本義》、程《傳》不顧,惟喜新奇異說。見之文者,蒙混支離。《大象傳》孔子所著,庚辰房書竟認作周公語”云云。蓋其家傳科舉之學也。
【彙校】
1.“者”,殿本無。
2.“叔”下“父”字,底本無,據清康熙三十年張氏刻本此書卷前例言及殿本補。
3.“又稱”,殿本作“人稱”,誤,據卷前例言。
易經詳說無卷數(山東巡撫採進本)
國朝冉覲祖撰。覲祖字永光,中牟人。康熙辛未進士,改庶吉士。是書兼用程《傳》、《本義》,謂朱子分象占,程《傳》說理,二書不可偏廢。故兼取二家之說,低一格以别於經。又採諸儒之說互相發明者,再低一格以别於二家。覲祖時有所見,亦附著焉,其中亦閒有與朱子異者。如朱子謂《左傳》穆姜筮遇艮之八法,宜以“係小子失丈夫”為占,而史妄引彖辭為非。覲祖則謂艮卦只二不變,當為隨。既以二為八,則非六二矣,當以彖辭為是,史非妄也。又謂文王八卦方位未必分配父母男女,較量卦畫陰陽。朱子從後推論,未必是文王當日之意。又不取卦變之說。蓋大旨不出程朱1,而小節則兼採諸論也。至所論卦變,謂來知德為姚江之支派餘裔,創立異說,以翻程朱《傳》、《義》之案。考王守仁未嘗講《易》,知德亦不傳姚江之學。黄宗羲《明儒學案》列之《諸儒案》中,謂其與陽明相異,而惜其獨學無朋,師心自用,可為明證。覲祖以門户餘習,見近似者而咻之,亦考之未審耳2。
1.“不”,殿本作“雖”。
2.“耳”,殿本作“矣”。
易學參說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馮昌臨撰。昌臨字與肩,嘉興人。是書分內、外二編。內編為說六篇,自《先天八卦圖》以至《八卦納甲》。外編亦六篇,自《天干化氣五行》以至《七政四餘》。蓋欲從漢學而不究古法,遂以後世斗首化曜之說參雜而敷演之,可謂逐影而失形矣。
易象二卷(陝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王明弼撰。明弼字亭二,陝西人。康熙閒官鳳翔府教授。是編取六十四卦大象,列《本義》於前而各敷衍數語於後,殊無所發明。
易宫三十八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吳隆元撰。隆元號易齋,歸安人。康熙甲戌進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其書前後無序跋,末闕《雜卦傳》1,其中亦多闕文2、闕卷,又頗有塗乙,或註“未定本”字,或註“非先生手授本”字。則隆元草創未竟之書,其門人追錄之也。大旨取來知德之說,以不反對之卦為錯,反對之卦為綜。錯者一卦自為一宫,綜者兩卦合為一宫。《上經》三十卦不反對者六,合之為十八卦。《下經》三十四卦不反對者二,合之亦十八卦。總二篇分配之數,適符邵子三十六宫之義,故以名書。中多從吳澄《纂言》,改易經文,頗傷於輕信3。
【彙校】
1.“《雜卦傳》”,殿本作“《說卦傳》”。
2.“其”,殿本無。
3.“中多從吳澄《纂言》,改易經文,頗傷於輕信”,殿本無。
讀易管窺五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吳隆元撰。是編卷一為《考略》,次列河圖、洛書諸圖。其《河圖旋毛》、《洛書坼甲》二圖,云得之朱升《易經旁註》。然升洪武時人,非伏羲時人,不知何自而見之(案《旋毛》、《坼甲》二圖乃吳澄所傳,非始於朱升)。卷二為《先天後天卦圖》。卷三為《蓍數太極圖》、《卦象太極圖》、《性理太極圖》。《性理》即周子之圖也1,餘二圖,隆元所造也。卷四為《參伍錯綜圖》,為《納甲》,為《卦變》。卷五為《啟蒙三十二圖》,而附以《占例私言》。大抵力闡陳摶之學。其辨歸有光《先天圖》晚出一條,謂《舜典》首二十八字齊建武時始出,學者未嘗疑之,豈先天四圖不可出於太平興國時?是又未考《經典釋文》之語矣。
【彙校】
1.“也”,殿本無。
讀易約編四卷(內府藏本)
國朝朱江撰。江字東註,江都人。是書成於康熙丁丑。其凡例有云:“是編原為便舉子業,凡可備大小試題者,著其精意,餘止存經文。”蓋鄉塾課蒙之本也。
孔門易緒十六卷(山西巡撫採進本)1
國朝張德純撰。德純字能一,號松南,長洲人2。康熙庚辰進士,官常山縣知縣。是書專以《十翼》解經。其說謂經本無陰陽、剛柔之名及天、地、風、雷、水、火、山、澤之象,皆夫子所顯示以闡經,故曰《孔門易緒》。為目凡三:曰《經緒》,說上、下經也。曰《傳緒》,說《繫辭》、《說卦》、《序卦》、《雜卦》也。曰《緒餘》,則以諸家《易》圖為未善而以己意推衍,自立新圖、新譜也。别以《引緒》冠於首,則總論也。其說與諸家迥異。蓋《易》道廣大,隨引一端推衍之,皆可成理耳。
【彙校】
1.“山西巡撫採進本”,殿本作“陝西巡撫採進本”。《四庫採進書目》未著錄此書。(江慶柏:殿本、浙本《四庫全書總目》著錄圖書進獻者主名異同考)
2.據雍正《江南通志》卷一二四《選舉志》、嘉慶《松江府志》卷五八《張德純傳》、光緒《常山縣志》卷三七《職官志》、《明清進士題名碑錄》,德純籍貫為青浦。(楊武泉:《四庫全書總目辨誤》)
易韋二卷(兩淮鹽政採進本)
國朝朱襄撰。襄,無錫人。是書成於康熙庚辰。卷首為《易圖說》,凡十二圖。其以九數為河圖,宗劉牧之說。而以洛書為八卦,又與牧異。其《尚占》一圖,獨有圖而無說,殆傳寫佚之歟?次為《讀易字義》,凡十四篇。其說無一不與前人相反。蓋不究聖人立教之本,而惟黑白奇偶之是求,其勢必至於此,不足異也。其《讀易字義》序稱命之曰《易韋》,而撮取《大傳》中之字,推明其義凡十四則,冠於《易韋》之前。然則《易韋》别有全書,此特其卷首《圖說》及《字義》耳。
周易闡理四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戴虞皋撰。虞皋號遯軒,崑山人。是編原稿凡三、四百紙,虞皋自以為太繁,删存十之一二。其子孫貽又以為太簡,復採原稿補其遺闕,即此本也。書成於康熙壬午。前有孫貽序,後有虞皋從子鑒跋。大旨黜象數而明義理1,故名曰《闡理》。首冠《授易源流》一篇,分言數、言理二宗,於漢以來諸儒之學皆有所排擊,惟推尊郝敬之書,持論頗偏。其述數學,以為老子傳鬼谷子,後焦延壽得之以傳京房,陳摶得之以授穆脩、李之才以及邵子。案老子與孔子同時,鬼谷子與蘇秦同時,相距百有餘年,邈乎無涉,不知老子之《易》何以得傳鬼谷子。又《漢書》載焦贛之學莫知所出,自稱出於孟喜,而喜弟子施讎等力攻其非,無所謂得之鬼谷子者。至焦、京乃占候之術,而陳摶所傳先天諸圖,則以道家爐火之說推衍陰陽奇偶,其法截然不同,亦無所謂得之焦、京者。虞皋所云,均不知其何本。其述理學,以為孔子授商瞿後,分田何、費直二家。田何學傳晁說之2、吕祖謙,費直學傳鄭元3,元傳王弼。至宋而為周、程、朱三家之學。至明而為胡廣之《大全》、蔡清之《蒙引》、林希元之《存疑》、陳深之《通典》,而郝敬之書獨能脱盡陳腐。案鄭元、王弼,截然兩派,一漢一魏,時代又殊,無元傳於弼之事,所考尤疏矣。
【彙校】
1.“黜”,殿本作“斥”。
2.“田何學”,殿本作“田學”。
3.“費直學”,殿本作“費學”。
易蕩二卷(安徽巡撫採進本)
國朝方鯤撰。鯤字羽南,桐城人。其書不載經文,不依《周易》卦次。惟據《大傳》“八卦相蕩”之義,縱橫圖之,八卦相重,一卦蕩為八卦,故名曰《易蕩》。每卦各為之說,說後附以自註、集註及補遺。卷首有自序二,一在康熙癸未,一在戊戌。蓋成書之後又十六年,復加訂定云。
易說要旨二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李寅撰。寅字東崖,吳江人。是書用王弼本,僅解《上經》、《下經》。前有康熙甲申自序,云法紫陽《本義》。然語多龐雜,往往並《本義》原旨而失之。
易象數鉤深圖三卷(山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文炳撰。文炳字明德,絳州人。康熙中以《實錄》館供事議敘,授高唐州州判,終於泗州知州。近世胥吏之能著書者,文炳及泰安聶鈫而已。是編稱本之成氏《五經講義》,而不著其名。考通志堂所刻《經解》,皆冠以納蘭成德之序。其中如劉牧《易數鉤隱圖》、張理《易象圖說》、雷思齊《易圖通變》,皆發明數學。文炳蓋會萃諸書以成一編,以其不明纂述體例,故誤以宋元經解統名曰《五經講義》。又不著成氏之名1。不知滿洲氏族源流,故誤以納蘭為其自號,成德為其姓名,而稱為成氏也。其書由割裂而成,頗為龐雜。閒有文炳所附論,亦皆捃拾之學。
【彙校】
1.“不著成氏之名”,殿本無。
周易象義合參十二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吳德信撰。德信字成友,九江人。是書以《繫辭》、《文言》1、《說卦》、《序卦》、《雜卦》各自為篇,而以《彖傳》、《象傳》仍散附經文之內,蓋用宋人所傳鄭氏之本。其例以《本義》大書,而發明《本義》者夾註句下。每節之末又隨文衍說,如舉業家之講章。前有康熙丙戌自序,稱:“淮安舟次,中宵假寐,忽因‘剛柔相摩’句,恍悟河圖本有八卦,特假伏羲畫出”云云。是其學本從圖、書而入,真以為先有此五十五點黑白之圖,伏羲乃因之作《易》。又卷首《伏羲八卦次序圖》後附註云:“案《說卦傳》是,故《易》逆數也。在《天地定位章》末,似承上文通解《圓圖》之辭”云云2,是又真以為方、圓二圖為在孔子之前,孔子作《傳》以解之。故根本先已轇轕,枝葉從而曼衍。卷首所列新舊圖說至於四十有二。其河、洛二圖各有本文,各有朱子之本,其奇偶陰陽方位並同。惟朱子本則作黑白圈,本文則河圖作旋毛,洛書作坼裂之狀。考“河圖”字始見於《書》,古註不言其質。似不應以馬革一片從伏羲流傳至周,久而不腐,始以此五十五圈畫於尺簡之上3,即傳為重寶。似又於事理不然。至於龜文之說,僅見後周盧辯《大戴禮註》,為經典之所不載。果有其物,不應周人棄之,專寶河圖。果無其物,則古書别無繪象,何由睹其文理?朱謀?等摭拾吳澄偽作4,造為宣和內府祕本之說,鑿空無證,德信乃摹而傳之。至所列《太極自然圖》,如今工匠刻鏤器物所畫,蓋即來知德所作。德信不能言其授受,但以“相傳”二字註於其下,足知其罕所考證矣5。
【彙校】
1.“《繫辭》、《文言》”,殿本作“《文言》與《繫辭》”。清康熙五十二至五十三年俞卿刻本此書卷七、卷八為《繫辭傳》,卷九為《文言傳》,則當從底本。
2.“文”,殿本脱,據此書卷首《伏羲八卦次序圖》附註原文。
3.“始”,殿本作“如”,誤。
4.“偽作”,殿本作“偽本”。
5.“足知其罕所考證矣”,殿本作“尤失於考證矣”。
周易通義十四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方葇如撰。葇如字葯房,淳安人。是書悉取《四書》成語以證《周易》。古無此體,徒標新異而已,於經義無關也。
周易本義晰無卷數(湖北巡撫採進本)
國朝胡良顯撰。良顯字忠遂,别號得嶺,漢陽人。康熙辛卯舉人,官武城縣知縣。是編皆推衍朱子《本義》之旨,而經傳次序仍用王弼之本1。至於經文字句,如《坤卦·初六》小象“履霜堅冰”句上增“初六”字,《文言傳》“後得主而有常”句中增入“利”字2,漸卦彖傳“漸之進也”句,刊除“之”字。雖其說本於朱子,然《本義》但註於句下,未敢逕改。良顯乃據以筆削,亦可謂信傳不信經矣。
【彙校】
1.“而經傳次序仍用王弼之本”,殿本無。
2.“入”,殿本作“人”,誤。
易說十卷(山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田嘉穀撰。嘉穀字樹滋,陽城人。康熙壬辰進士,官翰林院編修。是書以《本義》為主,而取程《傳》輔之。凡他說之羽翼《本義》者,乃採緝彙編。然所見未廣,引用之語不外永樂《周易大全》一書。自序謂:“學者應舉,由是求之,庶乎不迷所往。”則本不為發明經義作矣。
先天易貫五卷(直隸總督採進本)
國朝劉元龍撰。元龍字凝焉,饒陽人。是編前有康熙壬辰自序,又有雍正癸卯補序。蓋其書先成三卷,刊於江南,後又續增二卷,故兩序也。元龍自稱歷三十年乃成書。其首卷即數以言理,首河圖,次洛書,附以《妙合而凝之圖》。次卷即象以言理,首《畫卦圖》,次《太極圖》,次《儀象卦爻錯變圖》,附以《易貫圖》。三卷即氣以言理,首《變卦圖》,次《八卦圖》、《綜卦圖》,附以《致知格物圖》。四卷、五卷即六十四卦以言理,標舉伏羲《大象》、孔子《大象傳》,附以錯卦、互卦之解。蓋惟講陳、邵之學者也。其謂《易》不為卜筮而作,所言似高,而實不然。夫聖人立教,隨時寓義,初不遺於一事一物。三代以上,無鄙棄一切,空談理氣之學問也。故《詩》之教,理性情,明勸戒,其道至大,而謂《詩》非樂則不可;《春秋》之教,存天理,明王政,其道亦至大,而謂《春秋》非史則不可。聖人準天道以明人事,乃作《易》以牖民。理無跡,寓以象,象無定,准以數。數至博而不可紀,求其端於卜筮,而吉凶悔吝、進退存亡於是見之,用以垂訓示戒。曰蓍曰龜,經有明文,曰揲曰扐,傳亦有成法。豈取盡性至命之書而褻而玩之哉?俗儒但見拋珓擲錢之為卜筮,又見夫方技之流置義理而談趨避,遂以為侮我聖經,乃務恢其說,欲離卜筮而談《易》。然則四聖人中,周公居一。公作《周官》,以三《易》掌之太卜,無乃先不知《易》乎?是猶觀優伶歌曲,而謂聖人必不作《樂》;觀小說傳奇,而謂聖人必不作史也。
易經纂言無卷數(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國朝王士陵撰。士陵字阿瞻,武邑人。康熙癸巳舉人,官翁源縣知縣。是編用《註疏》本,大旨以《本義》為宗而雜引衆說以相印證。蓋鄉塾講章也。
周易本義拾遺六卷(湖南巡撫採進本)
國朝李文炤撰。文炤字朗軒,長沙人1。康熙癸巳舉人。其書用朱子古本併為六卷。自序謂《本義》於辭多得之,而於象未深考,因為補葺。釋經則以象數為主,釋傳則以義理為歸。各條載《本義》全文,而以己說附於後。於變爻互體,言之特詳,而所釋諸象則大抵隨文傅會。至於爻辭之首各冠以本卦六畫2,而以所值之畫陽作○、陰作╳以别之,如世傳錢卜動爻之式。其法雖見賈公彥《周禮疏》中,乃卜筮者臨時之所記,用以詁經則非矣。
【彙校】
1.據李文炤撰《大學講義》,應為善化人。(葉啟勳:《大學講義》提要)
2.“各”,殿本作“卷”,誤。
易經釋義四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沈昌基撰。昌基字儒珍,烏程人。其書删節《本義》,敷衍成文,前列擬題三頁。其自序云先世多以《易》發解成名1。蓋所講乃科舉之術也。
【彙校】
1.“其”,殿本無。
易鏡無卷數(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國朝戴天章撰。天章字漢文1,湖州人。所著僅《上經》、《下經》,惟言卜筮。其解釋甚略,而皆雜以互變、納甲、五行之說,蓋言數而流於術矣。又沿漢學而失之者也。
【彙校】
1.“漢文”,殿本作“漢明”。
心易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戴天恩撰。天恩字福承,蕭山人。是書成於康熙癸巳。自太極至八卦變六十四卦,為圖十五,而各為說於其後。卷末為《象說》、《字義》、《統義》三篇。其所圖所說,皆前人所有。所附三論,亦無所發明。
易經粹言三卷(江西巡撫採進本)1
國朝應麟撰。麟字囿呈,宜黄人,康熙丁酉舉人。是編不載經文。首卷總論卦圖,上、下二卷依上、下經卦次解之,《十翼》則略焉。河圖、洛書,數學也,邵子之傳也;吉凶、法戒,理學也,程子之傳也;兼而言之,是朱子之傳也。麟講圖、書與所說卦爻不相關,其講卦爻與所說圖、書又不相關。兼而取之,又分而治之,亦足見先天之說與爻象為兩事矣。
【彙校】
1.據清乾隆十六年宜黄應氏刻《屏山草堂稿》本,書名應作《易經碎言》。《江西巡撫海續購書目》不誤。(杜澤遜:《四庫存目標註》)
易互六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楊陸榮撰。陸榮字采南,青浦人。是書卷一曰《卦互》,若乾坤反對是也。卷二曰《爻互》,若小畜、大有、大畜、需、大壯、夬、泰,下卦皆三畫,陽則相互;姤、同人、履、遯、訟、无妄、否,上卦皆三畫,陽則相互,而皆統以乾。推之巽、離、兌、艮、坎、震、坤七卦皆然。卷三曰《卦爻互》,若姤初爻陰與復初爻陽互,夬上爻陰與剝上爻陽互是也。卷四、五曰《雜說》上、下。卷六曰《輯參》,乃經文及句讀異同者。大抵本何楷、黄道周之餘論也。
成均課講周易無卷數(山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崔紀撰。紀原名珺,字君玉,後更今名,字南有,永濟人。康熙戊戌進士,官至副都御史1。此書乃乾隆辛酉紀官國子監祭酒時所著。其說以《本義》為主,而亦閒有異同。至其以經文專主卜筮,《十翼》專言義理,謂孔子恐人惑於吉凶禍福之說,要求趨避之術,故專以義理言。則似傳非以解經2,惟以補救夫經矣。
【彙校】
1.《清史稿》卷三〇九本傳載崔紀乾隆十五年卒,時為副都御史。然乾隆二年曾“擢吏部侍郎”。據《清史稿》卷一一四《職官志一》,雍正八年後吏部侍郎定為從二品,據卷一一五《職官志二》,左副都御史為正三品。則當云“官至吏部侍郎”。(胡露周錄祥:《四庫全書總目》存目補正十二則)
2.“以”,殿本無。
索易臆說二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吳啟昆撰。啟昆字宥函1,江寧人。康熙辛丑進士,官翰林院編修。其書惟總論《易》之大旨,不復為章解句釋2。如上、下經之分篇,諸卦之命名,以及先天、後天、圓圖、方圖等類,各為一篇,以闡其義。其《卦變》一篇,謂:“《彖傳》所云‘剛來柔進’之類,必本卦貞悔二體實有此象而云然,非本卦所無,外卦所有,而必假之以得解也。在《本義》逐爻細推,以為此自某卦而來,不過兼此一說,欲使經無剩義,非真先有彼卦而後方有此卦也。後人尊信《本義》,遂誤以餘意為正意。”又如《分宫卦象次序》一篇,謂:“天地之造化不離五行,八卦率領諸卦,分掌五行以用事。術家以子父3、才官、兄弟論生尅制化,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剛柔者,立本者也,綱領之八卦是也;變通者,趨時者也,所屬之諸卦是也。一切往來屈伸之理,無一不在此六十四卦變通之中。”其發明象數皆為有見。然所言皆宋以來之象數,非漢以來之象數,故不離乎圖、書之說焉。
【彙校】
1.“宥函”,殿本作“宥涵”,誤,清康熙五十二年懷新閣刻本此書題“江左後學吳啟昆宥函著”。
2.“為”,殿本無。
3.“子父”,底本作“父子”,據此書卷二《分宫卦象次序說》原文及殿本改。
陸堂易學十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陸奎勳撰。奎勳字坡星,平湖人。康熙辛丑進士,官翰林院檢討。是編講《易》,宗朱子者十之六,宗諸儒者十之四。閒以己意訓釋1,於前人亦無大異同。惟謂伏羲但畫八卦而無卦名;黄帝始立蓍數,乃名以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堯舜始增加屯、蒙諸卦名,更定《方圖》卦位;文王始定《序卦》之錯綜與夫揲蓍用九、用六。於是首列《伏羲方圖》、《黄帝方圖》、《唐虞方圖》、《連山圓圖》、《歸藏圓圖》、《周易卦序圖》。其說新異,所引據亦皆未確。
【彙校】
1.“己意”,殿本作“日意”,誤。
周易錄疑無卷數(福建巡撫採進本)
國朝陳綽撰。綽字文裕,福安人。是編用《註疏》本而不載經文,上、下經但標卦名,《繫辭》、《說卦》標章次,《序卦》、《雜卦》則但標篇名而已。所解皆循文生義,罕所考證。每條之下多有標“湜附”二字者。湜字亦徵,綽之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