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卷第七十五 禮三十五 沿革三十五 賓禮二


  天子朝位諸侯附
   天子上公及諸侯卿大夫士等贄工商婦人等贄附
  信節
  天子朝位諸侯附○周 大唐
  周制,天子有四朝。恒言三朝者,以詢事之朝非常朝,故不言之。一曰外朝,在皋門內,決罪聽訟之朝也。秋官朝士掌之。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在其後。左嘉石,平罷人焉。右肺石,達窮人焉。斯聽獄之時,所列位也。樹棘以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象以赤心三刺也。槐之言懷也,懷來人於此,欲與之謀也。嘉石,文石也。平,成也,成人之善也。肺石,赤石也。罷人,不昏作勞,有似於疲,謂墯慢人。窮人,夫人之窮無告者。群吏,府史也。州長,鄉遂之官也。王之五門,雉門為中門,雉門設兩觀,與宮門同,閽人譏出入者,窮人蓋不得入。罷音疲。二曰中朝。在路門外。夏官司士正其位,辨其貴賤之等。朝夕視政,公卿大夫辨色而入應門,北面而立,東上。王揖,孤卿以上特揖,大夫旅揖,士旁三揖,各就位。特揖,一一揖之也。旅,眾也。大夫爵同者眾揖之。公卿大夫,王揖之乃就位。群士及故士太僕之屬,發在其位,群士東面,王西南面而揖之。三揖者,士有上中下。王南向,三公北面東上,孤東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武士在路門之右,南面東上;太僕、太右、太僕從者在路門之左,南面西上。此王日視朝事於路門外之位。王族故士,故為士,晚退留宿衛者。未嘗為士,雖同族,不得在王宮。太右,司右也。太僕從者,小臣、祭僕、御僕、隸僕也。三曰內朝,亦謂路寢之朝。人君既從正朝視事畢,退適路寢聽政。使人視大夫,大夫退,然後適燕寢釋服。釋服服玄端也。四曰詢事之朝,在雉門外。小司寇掌其政,以致萬人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國危謂有兵寇。國遷謂徙都。立君謂君無冢嫡,選於庶子。聚萬人而詢謀焉。其位王南向,三公及州長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東面。群臣,卿大夫士也。群吏,府史也。其孤不見者,孤從群臣。鄉大夫在公後。小司寇儐,以序進而問焉,以眾輔志而弊謀。儐謂揖之使前。序,更也。輔志,尊王賢明也。弊,斷也。
  其時會殷同,方岳之下為壇。見諸侯之法,如明堂之位。天子壇上南面;三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門東,北面東上;諸男門西,北面東上。六服之外,九夷之國東門之外,西面北上;八蠻之國南門之外,北面東上;六戎之國西門之外,東面南上;五狄之國北門之外,南面東上;九采之國應門之外,北面東上。四塞代一見,其位亦近主位為尊也。
  諸侯三朝:路寢為內朝,中朝在路門外,外朝在應門外。諸侯社稷與中朝正相當,故傳云「閒於兩社為公室輔」者也。
  說曰:天子路寢門有五焉:其最外曰皋門,二曰庫門,三曰雉門,四曰應門,五曰路門,路門之內則路寢也。皋門之內曰外朝,朝有三槐,左右九棘,近庫門有三府九寺。庫門之內,有宗廟、社稷。雉門之外,有兩觀連門;觀外有詢事之朝,在宗廟、社稷之閒。雉門內有百官宿衛之廨。應門內曰中朝,中朝東有九卿之室,則九卿理事之處。考工記曰「有九室,九卿理之」,朝則入而理事,夕則歸於庫門外。外朝之法,朝有疑獄,王集而聽之,故禮云王命三公會其朝者,諸侯未去,亦於此也。廣問之義,詢於芻蕘之謀,三刺三問以定其法。燕朝者,路寢之朝。群公以下,常日於此朝見君,位其位,太僕掌之。初入之時,亦門右,北面東上。王揖之,三公則階前北面東上;孤東面,卿大夫西面,皆北上;士則門外之西,北面東上。凡射,先用燕禮,其位亦然。所以每朝列位所向不同者,皆以事異,故變其位。三公之位常北面不變者,以三公內臣,位尊,故屈之使常北面。其餘諸侯孤卿大夫,皆以地道尊右,故尊者東面,卑者西面,是以於外朝之時,諸侯東面,尊於孤卿也。故於內朝,孤卿東面,尊於卿大夫也,時亦無諸侯故也。唯詢事之朝,非常朝之限,故不與三朝同。或云客有諸侯之位,故孤卿在東也。
  大唐開元六年八月敕:「九族既睦,百官有序,至於班列,宜當分位。嗣王實先於主祭,國老有貴於乞言,比在朝儀,尚為閒雜,非所謂睦親敦舊之義也。嗣王宜與開府儀同三司等致仕官,各居本品之上,用為永式。」
  廣德二年九月敕:「朝參官遇泥雨,準儀制令,例停朝參。今軍國事殷,若準式停,恐有廢闕。泥既深阻,許延三刻傳點,待道路通,依常式。以後亦宜準此。」
  貞元二年八月,御史中丞竇參奏:「準儀制令,泥雨合停朝。伏以軍國事殷,恐有廢闕。請令每司長官一人入朝,有兩員并副貳,亦許分日。其夜甚雨,至明不止,許令仗下後到。」
  九月敕:應文武百官朝謁班序。
  中書門下,侍中、中書令、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各以官為序。供奉官,左右散騎常侍、門下中書侍郎、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起居郎及舍人、左右補闕、左右拾遺、通事舍人,在橫班。若入閤,即各隨左右省主。其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在左。殿中侍御史、在右。通事舍人,分左右立。若橫行參賀辭見,御史大夫在散騎常侍之上,中丞在諫議大夫之下。御史臺、御史大夫在三品官之上,別立;中丞在五品官之上,別立。留守、副元帥、都統、節度使、觀察使、都圍練、都防禦使,并大都督大都護持節兼者,即入班,在正官之次。餘官兼者,各從本官班序。御史在六品之後。諸使下無本官,唯授內供奉裏行者,即入班,亦在正官之次。有本官兼者,各從本官班序。如本官不是常參官,并憲官是攝者,唯聽於御史班中辭見。殿中省官監,少監,尚衣、尚舍、尚輦奉御。分左右隨繖扇立,若入閤,亦如之。
  一品班。三太、三公、太子三太、嗣王、郡王,散官開府儀同三司,爵國公。
  二品班。尚書左右僕射、太子三少、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護,散官特進、光祿大夫,爵開國郡公、開國縣公,勳官上柱國、柱國。
  三品班。六司尚書、太子賓客、九寺卿、國子祭酒、三監、京兆等七府尹、詹事、親王傅、中都督、上都護、下都督、上州刺史、五大都督府長史、上都護府副都護,散官金紫光祿大夫,爵開國侯,勳官上護軍、護軍。
  四品班。尚書左右丞、六司侍郎、太常少卿、宗正少卿、左右庶子、祕書少監、左右七寺少卿、國子司業、少府、殿中少監、京兆河南太原少尹、少詹事、左右諭德、家令、率更令僕、親王府長史司馬、鳳翔等少尹、中州刺史、下州刺史、大都督大都護司馬,散官正議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爵開國伯,勳官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
  五品班。尚書諸司郎中、國子博士、都水使者、萬年等六縣令、太常宗正祕書丞、著作郎、殿中丞、尚食尚藥尚舍尚輦奉御、大理正、中允、左右贊善、中書舍人、洗馬、親王諮議友,散官中散大夫、朝散大夫、朝請大夫,爵開國子、開國男,勳官上騎都尉、騎都尉。
  武班供奉班,宣政殿前立位。從北,千牛連行立,次千牛中郎將,次千牛將軍一人,次過狀中郎將一人,次接狀中郎將一人,次押柱中郎將一人,次後又押柱中郎將一人,次排階中郎將一人,次押散手仗中郎將一人。以上在橫階北次南。金吾將軍分左右立。
  入閤升殿。夾階座左右。從南,千牛將軍一人,次千牛郎將一人,次千牛將軍一人,次千牛連行立柱外,過狀中郎將一人,次接狀中郎將一人,次押柱中郎將一人,次後又押柱中郎將一人,排階中郎將一人,階下押散手杖中郎將一人。金吾將軍分左右立。
  應當上合入閤人,各依前件立。其不合入閤人,各依本職事立。非當上人,遇合參日,並從本官品第班序。其入閤日升殿,除千牛衛將軍、中郎將外,餘並以左右衛中郎將充。其諸衛及率府中郎將,不得升殿。
  一品班。郡王,散官驃騎大將軍,爵國公。
  二品班。散官輔國大將軍、鎮國大將軍,爵開國郡公、開國縣公,勳官上柱國、柱國。
  三品班。左右衛、左右金吾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大將軍、諸衛將軍,散官冠軍大將軍、雲麾將軍,爵開國侯,勳官上護軍、護軍。
  四品班。左右千牛衛左右監門衛中郎將、親勳翊位中郎將、太子左右衛司率、清道內率、監門副率、太子親勳翊衛中郎將、上府折衝都尉、中府折衝都尉,散官忠武將軍、壯武將軍、宣威將軍、明威將軍,爵開國伯,勳官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
  五品班。親勳翊衛郎將、太子親勳翊衛郎將、親王府典軍、親王府副典軍、下府折衝都尉、上府果毅都尉,散官定遠將軍、寧遠將軍、遊擊將軍、遊騎將軍,爵開國子、開國男,勳官上騎都尉、騎都尉。
  尚書省官。據周禮,先敘六官,準六典,尚書為百官之本,今每班請以尚書省官為首。
  自周及漢,未有中書。西漢時,中書主文書,即今之宦者,主文書謂文書家是也。時尚書之職猶微。至後漢,尚書職重,方為百官之本,所以尚書郎下筆為詔誥,出言為策令。魏文帝置中書,則今中書是也;其尚書出外,則今之尚書是也。且周禮六官,盡管天下眾務,後漢尚書亦然。及魏置尚書,則中書廢矣。尚書乃重設也,如制處置中書門下,便下百司,豈非省便?何乃下尚書省,尚書方更下詔諸司,豈非繁重者乎?晉荀勖、桓溫已有此議。今竇參不徵其變,更不辨其省,恐非通才達學之士。
  東宮官,王府官,外官。東宮官既為宮臣,請在上臺官之次,王府官又次之。三太、三少、賓客、庶子、王傅,既為師傅賓相,不同官屬,請仍舊。
  太常宗正丞。並隨寺望,合在祕書丞上。
  尚食奉御,尚藥奉御。本局既隸殿中省,合在殿中丞之下。
  諸王府官。行列合以王長幼為序。
  檢校官、兼官及攝試知判等官。並列在同位正官之次。其有行所檢校兼試攝判等官職事者,即依正官班序。除留守、副元帥、都統、節度使、觀察使、都圍練、都防禦使并大都督大都護持節兼外,餘應帶武職事者,位在西班,仍各以本官品第為班序。
  含元殿前龍尾道下敘班。舊無此儀,惟令於通乾觀象門南敘班。自李若水任通事舍人,奏更於龍尾道下敘班。既非典故,今請停廢。
  文武官行立班敘。通乾觀象門外敘班,武次於文。至宣政門,文由東門而入,武由西門而入,至閤門亦如之。其退朝,則並從宣政門而出。
  文官充翰林學士、皇太子侍讀,武官充禁軍職事。準舊制,並不常朝參。其翰林學士,大朝會日,準興元元年十二月敕,朝服班敘,宜準諸司知制誥例。其集賢史館等諸職事者,並請朝參訖,各歸所務。
  辭見宴集,班列先後。請依天寶三載七月禮部詳定所奏敕。
  公式令。諸文武官朝參行立。二王後位在諸王侯上,餘各依職事官品為敘。職事同者,以齒。致仕官各居本品之上。若職事與散官勳官合班,則文散官在當階職事者之下。武散官次之,勳官又次之。官同者,異姓為後。若以爵為班者,爵同者亦準此。其男以上任文武官者,從文武班。若親王嗣王任卑者職事,仍依本品。郡王任三品以下職事官,在同階品上。自外無文武官者,嗣王在太子太保下,郡王次之,國公在正三品下,郡公在從三品下,縣公在正四品下,侯在從四品下,伯在正五品下,子在從五品上,男在從五品下。即前資官被召及赴朝參,致仕者在本品見任上,以理解者在同品下。其在本司參集者,各依職事。諸散官三品以上在京者,正冬朝會依百官例,自餘朝集及須別使,臨時聽敕進止。
  儀制令。諸在京文武官職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官五品以上,及監察御史、員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參。武官五品以上,仍每月五日、十一日、二十一日、二十五日參。三品以上,九日、十九日、二十九日又參。當上日,不在此例。其長上折衝果毅,若文武散官五品以上,直諸司及長上者,各準職事參。其弘文館、崇文館及國子監學生,每季參。若雨霑失容及泥潦,並停。諸文武九品以上應朔望朝參者,十月一日以後,二月二十日以前,並服蔥褶。五品以上者,著珂繖。周喪未練,大功未葬,非供奉及宿衛官,皆聽不赴。
  常參文武官,準令每日參。自艱難以來,人馬劣弱,遂許分日。伏望且許依前分日參,待戎事稍平,加其俸祿,即依恆式。其武官,準令,五品以上每月六參,三品以上更加三參。頃並停廢。今請準令,卻復舊儀。其朔望朝參,及弘文館、崇文館國子監學生每季參等,請續商量聞奏。
  敕旨:「二品武班,宜以左右金吾等十六衛上將軍,依次為班首。其檢校官、兼、攝、試、知、判等本官二品以上者,位望崇重,禮異群僚,宜依本班朝會。餘依。」
  四年七月敕:「自今以後,嗣郡王宜列於本官班之上,其庶子宜在少卿之上。」
  天子上公及諸侯卿大夫士等贄工商婦人等贄附○
  虞 夏 周 魏
  有虞氏舜典云:「修五禮五玉,五禮,吉凶軍賓嘉之禮。五玉,五等諸侯所執之玉。三帛二生一死贄。三帛,諸侯太子執纁,公之孤執玄,附庸之君執黃。二生,卿執羔,大夫執雁。一死,士執雉。玉帛生死所以為贄見。如五器,卒乃復。卒,終。復,還也。器謂珪璧。如五器,禮終即還之。三帛二生一死則否也。
  夏后氏,左傳云:「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周制,凡贄,天子以鬯,鄭玄云:「天子無客禮。以鬯為贄者,所以灌用告神。」諸侯執珪,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皮帛者,束帛而表之以皮為飾。皮,虎皮、豹皮。帛如璧色繒也。羔,小羊也,取其群而不失其類。雁取其候時而行。雉取其守,耿介而死,不失其節。鶩取其不飛遷。雞取其守時而動。曲禮曰「飾羔雁者以繢」,皆衣之以布而又畫之。自雉以下,執之無飾。士相見禮卿大夫飾贄以布,不言畫繢,此諸侯之臣與天子之臣異者也。然則天子之孤飾贄以虎皮,公之孤飾贄以豹皮歟?此孤卿大夫士之贄,皆以爵,不以命數。凡贄,無庭實也。野外軍中無贄,以纓拾矢可也。非為禮之處,以時物相禮而已。纓,馬繁纓也。拾謂射韝也。婦人之贄,椇、榛、脯、脩、棗、栗。婦人無外事,見以羞物也。椇、榛,木名。椇,枳椇也,有實,今邳、郯之東食之。榛實似栗而小。椇音俱雨反。
  說曰:古者人君及臣,重於相見之禮,所以相尊敬,故將有所見,必執贄。贄者,至也,信也。君子於其所尊,必執贄以相見,明其厚心之至,以表忠信,不敢相褻也。然天子無客禮,亦有贄者,明有事神祇之道,故須贄以表心。故巡狩至於山川,有所告之,用鬯酒,盛以大璋、中璋。又典瑞云:「王搢大珪,執鎮珪,藻藉五采五就,以朝日。」明其所尊敬,象臣之朝君也。執鎮珪,視安四方,以表其功也。凡公卿大夫執贄者,皆謂始朝及初相見用之。諸侯德厚,故執玉以比德;卿大夫以下德薄,故用皮帛羔雁之等。射人職云,王將射之時,公卿朝見,三公執璧,卿執羔。天子之三公所以執璧,為臣之屈,與子男同。佐王論道,理取圓足,故以璧為贄,不必飾以蒲穀。諸侯賓射之時,卿大夫士亦皆執贄見其君,如天子卿大夫之禮,君子所以執玉以比德者也。
  魏明帝青龍二年,詔下司空:「征南將軍見金紫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與卿校同執羔,非也。自今以後,從特進,應奉璧者如故事。」
  博士高堂隆議曰:
  按周禮「公執桓珪」。公謂上公九命,分陝而理,及二王後也。今大司馬公、大將軍,實分征東西,可謂上公矣。山陽公、衛國公,則二王後也。
  「侯執信珪」謂地方四百里,「伯執躬珪」謂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今郡王戶數,多者可如侯,少者可如伯。
  「子執穀璧」謂地方二百里,「男執蒲璧」謂地方百里,皆五命也。今縣主戶數,多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
  上公禮,其率諸侯以朝,則執桓珪。自非朝宗,則如八命之公。與王論道,有事而進,則執璧。今二王後諸王,若入朝覲,二公率以進退,則執桓珪。其朝正,則與群公執璧。按周禮,王官唯公執璧。漢代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開府辟召掾屬,與公同儀,則執璧可也。
  「孤皮帛卿羔」,孤謂天子七命之孤,及大國四命之孤,副公與王論道,尊於六卿,其執贄,以虎皮表束帛。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祿勳、衛尉,尊於六卿,其執贄如孤也。其朝正,執皮帛可也。三府長史,亦公之副,雖有似於孤,實卑於卿,中大夫之禮可也。公之孤,覜聘於天子,及見於其君,其贄以豹皮表束帛。今未有其官,意謂山陽公之上卿,可以當之。卿謂六官六命之卿,及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今六卿及永壽、永安、長秋、城門五校,左校、右校、前校、後校、中校。皆執羔可也。諸侯之卿,自於其君亦如之。天子卿大夫飾羔雁以繢,諸侯卿大夫飾羔雁以布。州牧郡守以功德賜勞,秩比中二千石者,其入朝覲,宜依卿執羔。金紫將軍秋中二千石,與卿同。
  「大夫執雁」,謂天子中下大夫四命,及諸侯再命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於卿。今三府長史及五命,二千石之著者也。博士儒官,歷代禮服從大夫,如前執雁可也。州牧郡守未賜勞者,宜依大夫執雁,皆飾以繢。諸縣千石、六百石,今古大夫,若或會覲,宜執雁,飾以布。
  「士執雉」,謂天子三命之士,及諸侯一命再命之士也。府史以下,至於比長庶人在官,亦謂之士。諸縣四百石、三百石長,從士禮執雉可也。
  信節
  周制,地官「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邦節者,珍珪、牙璋,穀珪、琬珪、琰珪也。王有命,則別其節之用,以授使者。輔王命者,執以行為信。珍音鎮,下同。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謂諸侯於其國中,公卿大夫王子弟於采邑。有命者,亦自有節以輔之。玉節之制,如王為之,以命數為大小。角用犀角,其制未聞也。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使節,使卿大夫聘於天子諸侯,行道所執之信也。土,平地也。山多虎,平地多人,澤多龍,故為節以金鑄象焉。必自以其國所多者,禮以相別為信明也。漢有銅虎符。杜子春云:「蕩當為帑,謂以函器盛此節也。」或云英蕩,畫函。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返節。門關,司門、司關也。貨賄者,主通貨賄之官,謂司市也。道路者,主理五途之官,謂鄉遂大夫也。凡人遠出,至於邦國,邦國之人若來入由門者,司門為之節;由關者,司關為之節;其商,則司市為之節;其以徵令及家徙,則鄉遂大夫為之節。不出關不用節也。變司市言貨賄者,璽節主通貨賄。變鄉遂言道路者,容公邑及小都大都之吏,皆主理五途,亦有人也。符節,如漢之宮中諸官詔符也。璽節,漢之印章也。旌節,漢使者所擁節是也。將送者執此節以送行者,皆以道里日時課,如漢之郵行者有程矣,以防容姦,擅有所通也。凡節有法式,藏於掌節。小行人職云:「道路旌節,門關符節,都鄙管節,皆竹為之。」鄭注云:「管節,如漢竹使符也。都鄙者,公之子弟及卿大夫采地之吏耳。」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必有節,言遠行無有不得節而出者也。輔之以傳者,節為信耳;傳,說所齎操及所適也。無節者,有幾則不達。」圜土內之。
  琬珪九寸而繅,以象德,以結好。琬猶圜也,王使之瑞節。諸侯有德,王命錫之,使者執琬珪以致命焉。穀珪七寸,以和難,以聘女。穀珪,亦王使之瑞節。難,仇讎也。聘女,納徵加於束帛也。瑑珪璋八寸,璧琮八寸,繅皆二采一就,以覜聘。璋以聘后,琮享夫人。眾來曰覜,寡來曰聘。瑑,有文飾也。珍珪以徵守,以恤凶荒。珪制當與琬琰相依。王使人以徵諸侯,憂凶荒之國,則授之,執以往,致王命焉。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軍旅,以理兵守。二璋皆有鉏牙之飾於琰側。兵守,用兵所守也。鉏音測魚反。琰珪以易行,以除慝。琰珪亦王使之瑞節也。琰珪有鋒芒,傷害征伐誅討之象;易惡行令為善者,則以此珪責諭以告也。大璋七寸,射四寸,諸侯以聘女。納徵加於束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