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十九
鴻臚寺
國初置侍儀司、為從六品衙門。職專朝會賓客吉凶禮儀之事。洪武九年、改為殿庭儀禮司。設使、副、承奉、鳴贊、序班。十三年、革承奉、添設司儀。十九年、更使為司正、副為左右司副。三十年、始改鴻臚寺、陞正四品衙門。定設卿、左右少卿、左右寺丞。屬官、主簿、司儀司賓署各署丞、鳴贊、序班等官。後又設外夷通事亦隸焉
凡朝賀等禮、本寺合用官員
每日
皇極門朝參
掌禮堂上官一員
奏事堂上官一員
鳴贊一員 糾儀序班二員
齊文武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引人并舉案等項序班各七員
傳贊序班四員 門洞糾儀序班二員【添設】
催人序班二員
午門外鳴贊二員 引朝見糾儀序班四員
朔朢日
皇極殿朝參
掌禮堂上官一員
奏事堂上官一員
鳴贊一員 糾儀序班四員
齊文武班序班四員 傳贊序班八員
皇極門外鳴贊二員
糾儀序班二員
擺班序班四員 催人序班二員
掖門糾儀序班四員
萬壽聖節
掌禮官一員 宣表目官一員
宣表官一員 致詞官一員【以上俱堂上官】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二員
接贊鳴贊五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二員
殿內、丹陛、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陳設表案序班二員 舉玉帛案序班二員
陳設方物案序班每案四員
導引表案序班二員
東西引進表官序班各二員
東西引官吏監生人等序班各二員
東西角門、左右掖門、金水橋、催人序班各四員
東西擺班序班各二員
引外夷人并撒方物案序班十四員
正旦冬至同、但添傳制官一員
東宮千秋節
掌禮官一員 宣箋目官一員
宣箋官一員 致詞官一員【以上俱堂上官】
內贊鳴贊一員 典儀官一員
通贊鳴贊二員 接贊鳴贊二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五員
陳設箋案序班四員 舉玉帛案序班四員
陳設方物案序班二員
導引箋案序班二員
殿前序班二員 引進箋官序班四員
齊文武班并引外夷人員通事序班十員
正旦冬至同、但添傳令官一員
進曆
掌禮堂上官一員
傳制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四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引進曆上殿官序班二員
設曆案并舉案序班四員
扶案序班一員
東西引進曆官序班各二員
引外夷人員通事序班八員
殿內、丹陛、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弘政門、宣治門、糾儀并催人序班各二員
東西擺班序班各三員
進春同、但不用傳制官、添致詞官一員。扶寶山芒神序班一員
郊祀駕回
掌禮堂上官一員
致詞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二員 對贊鳴贊二員
通贊鳴贊四員 東西擺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殿內、丹陛、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弘政門、宣治門、糾儀催人序班各三員
聽受
誓戒同、但不用致詞官、添傳制官一員
頒詔
掌禮堂上官一員
宣詔堂上官一員
扶詔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二員
扶案序班二員 陳設案序班六員
齊文武官序班各三員
皇極殿東丹陛上、傳贊序班三員
東纏腰至皇極門北、傳贊序班三員
內糾儀序班二員
皇極門北至南、傳贊序班二員
皇極門南至午門北、傳贊序班二員
午門南至端門北、傳贊序班六員
端門南至承天門北、傳贊序班六員
承天門外、對贊鳴贊一員
承天門外、通贊鳴贊三員
承天門外東、傳贊序班二員
承天門外西、傳贊序班二員
承天門外橋南、東西齊文武序班六員
外糾儀序班二員
冊封遣官傳制
掌禮堂上官一員
傳制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四員
對贊鳴贊二員
殿上、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設冊案、節案、寶案、并舉案、序班每案四員
東西引遣官序班各二員
東西齊文武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進士傳臚
掌禮堂上官一員
傳臚堂上官三員
致詞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二員 對贊鳴贊二員
東西引進士序班五員
舉黃榜案序班四員 導案堂上官二員
齊文武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傳贊等項序班各三員
殿內、丹墀、糾儀序班各三員
進士上表
引狀元進表、序班二員。餘同前。但無傳臚致詞官
經筵
掌禮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二員
舉御案序班二員
舉講官案序班二員
侍班序班二員
慶成宴
掌禮堂上官一員【其餘堂上官俱侍班】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二員
通贊鳴贊四員
丹陛、丹墀、東西擺班序班各二員
殿內糾儀序班二員
殿內東西宴席一班至七班、執事序班共十八員
殿內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東西王門、及丹陛中左右門、傳贊序班共十員
糾儀序班各二員
東西丹墀傳贊序班各三員
糾儀序班各二員
引外夷人員通事序班三員
日食月食救護
通贊鳴贊三員 對贊鳴贊一員
陳設序班四員 執鼓侍班序班四員
齊官員人等班次等項序班共二十六員
凡大朝賀。本寺堂上官先入。候
上御中極殿、奏執事官行禮、畢。奏請陞殿。候
上出御皇極殿。外贊贊排班、班齊、四拜。內贊贊進表。贊宣表目。堂上官一員宣表目訖。內贊贊宣表。外贊贊跪。堂上官一員宣表訖。外贊贊俯伏。堂上官一員于露臺祝贊訖。外贊贊俯伏、四拜。堂上官一員奏傳制。由殿東門出、至丹陛、稱有制。外贊贊跪。傳制畢。外贊贊俯伏、贊三舞蹈、山呼、四拜。卿奏禮畢。外贊贊禮畢。
萬壽聖節行禮同、惟不傳制
凡每日常朝。文武百官入、至皇極門丹墀、分班序立。
上御座。鳴鞭訖。本寺卿贊入班。鳴贊贊拜、叩頭、畢。百官仍分班序立。本寺堂上官於御前宣奏
午門外謝恩見辭人員數、畢。門外鳴贊贊班齊、五拜、三叩頭、禮畢。卿贊奏事。各衙門官以次奏事、畢。遇有王府及鎮巡等官差來、并外夷朝貢等項人員。該
賜酒飯者、堂上官引至御前宣奏、承
旨。若文武官員人等、該
御前行禮、有賜酒飯者、堂上官承
旨畢。卿仍贊奏事、奏事畢。再鳴鞭。
駕起。初鳴鞭後、如有太常寺奏忌辰、及大臣遣祭復命、候畢、方贊入班。有王府進表、及出差人繳節、守衛官進事件揭帖、尚寶司等衙門請寶等項、候畢、方贊奏事
凡常朝起鼓後遇雨。內官傳出有事進、無事退。各官由廊下、趨至皇極門下。待
上坐定、鳴鞭訖。本寺堂上官跪奏內官傳朝官免叩頭。奏畢。宣奏謝恩見辭人員。傳出行禮
上命叩頭。堂上官承
旨、傳出叩頭、待平身。各衙門奏事如常儀
凡大朝賀、朔朢日朝參、傳制、及太常寺奏祭祀。本寺官俱先一日、於御前奏請陞殿
凡郊廟奏祭祀。萬曆五年題准、是日如遇忌辰者、除巳祧、及內殿無祭、不忌外。俱移於前一日行
凡大朝賀、文武百官、及外夷人員、先期赴朝天宮等處習儀二日。本寺官於御前奏知。如遇免
朝、具本題知
凡謝恩見辭。洪武間定
謝恩
除授文武官員
文武官員調除
文武官員為事免罪
文武官員
欽賞鈔物等件
文武官員給親完聚
旗軍奏准給親完聚
旗軍
欽賜鈔物等件
文武官員
欽蒙賜祭安葬
武官替職
欽依放回官員
歲貢生員入監
試職官實授文武官
欽免稅糧
軍人陞充總小旗
文武官患病
欽賜醫治
官吏准免重役放回
文武官
欽授誥敕
免謝恩
撥過各衙門吏典
旗軍調撥別衛
見
欽取致仕官員
在外文武官員到京公幹
在京文武官員公幹回還
外國進貢人員
各處舉到孝廉人材秀才
歲貢生員
各處糧長進圖冊等項
各處官吏生員起復各處文官給由
各處軍官到京聽差
各處吏典承差禮生到京公幹
各處耆宿糧長軍民人等奏事
在京武官征進取回
文武官員為事降調到京
各處僧道醫術舉到
官員監生畢姻省親病痊回還
舍人監生旗軍差往各處公幹回還復命
免見
在京文武官員患病痊可
各處取到農吏土民
各衙門吏典承差考滿
僉補校尉力士廚役
外衛旗軍管解人物到京
辭文武官員赴任
文武官員到京公幹回還
文武官員往各處公幹
文武官員回家祭祀遷葬
武官替職回還
外衛官軍聽差回衛
外國進貢人員回還
官員監生回家畢姻省親
行人舍人監生差往各處公幹
免辭各處糧長進圖冊回還
外衛旗軍聽差回衛
旗軍差往各處公幹
各處吏典承差禮生到京公幹回還
凡謝恩見辭官員人等。先於本寺報名、該
面見辭、及領敕繳敕、或賜酒飯者、預先具白本題
知次日早、俱於午門外行五拜三叩頭禮。俟常朝官叩頭畢、本寺官具名數帖宣念、行禮畢、其該
面謝見辭者、仍引赴御前、謝恩者居先、次見、次辭。
賜敕與酒飯者、復贊叩頭
凡謝恩見辭官員人等。先於本寺報名、該
面見辭、及領敕繳敕、或賜酒飯者、預先具白本題
知次日早、俱於午門外行五拜三叩頭禮。俟常朝官叩頭畢、本寺官具名數帖宣念、行禮畢、其該
面謝見辭者、仍引赴御前、謝恩者居先、次見、次辭。
賜敕與酒飯者、復贊叩頭
凡兩京堂上官、都左右給事中陞授。公侯伯提督營務。大臣有疾、賜酒米、遣醫調治。及考滿、賜羊酒。俱於午門外行禮畢、仍赴御前面謝。其餘
賞賜等項、不面謝
凡在外來朝官員人等。皆於本寺預先演禮、然後引入行禮。其公差及給由官吏、先將文冊投下、明日引入凡王府、並鎮守守備備倭等官、外夷宣慰宣撫招討等司、進貢齎本人員。天下諸司朝覲給由官員、並奏繳軍職文憑稽考公文、完銷勘合、及總兵等官會奏聲息等項本冊。俱赴本寺引奏凡常朝官員、及午門外謝恩見辭等項官員人等、或有失儀。該寺序班、隨即拏人劾奏。其在京堂上官、具本劾奏。萬曆十一年題准、京堂四品以上、及翰林學士、具本劾奏。餘俱面糾
凡百官奏事。隆慶六年題准、各衙門致詞官、該承
旨者、俱用請旨二字。不應承
旨者、俱用奏
知二字。如有含糊不明、照例糾奏
凡在外總兵等官、奏報捷音。本寺官引差來人、於御前宣奏
凡遇災異、有旨諭百官同加修省。次日早朝、各具公服致詞、行五拜三叩頭禮。年終禮部類奏災異、則否
凡復命朝見人員、繳敕進題本。及四夷朝貢人員、進番字文書。俱本寺官接至西陛、授內官捧進
凡大臣陪祀
頒胙、及賜鮮。俱次日早、常朝大班叩頭之後、仍留班行叩頭禮【今遇免朝於 午門外頂門行禮】
凡正旦冬至節令、百官有例放假、本寺官
面奏承
旨訖。贊百官入班行叩頭禮。其元宵節
賜假、贊五拜三叩頭禮
凡每年四月、賜百官字扇、并壽絲縷。次日早朝、具公服行五拜三叩頭禮。別
賜牙扇并艾虎、止當時叩頭
凡每年十一月、命百官戴煖耳。本寺堂上官承
旨、贊入班、行叩頭禮
凡節令賜百官宴。本寺堂上官承
旨訖。贊百官入班行叩頭禮。宴畢、仍贊叩頭
凡給
賜文武官誥敕。本寺官舉案、引至御前。俟該部官奏過、贊叩頭、畢。仍舉案引出給散【近行五拜三叩頭禮】
凡公侯伯受封、襲封、上表謝恩。本寺官舉案、引至御前。俟禮部官奏過、贊五拜三叩頭禮畢。捧表至東陛、授內官捧進
凡外夷進貢方物。本寺官引至御前。俟禮部官奏過、贊叩頭、畢。舉案至東陛、授內官捧進
凡賞賜外夷人員衣服綵?等件。本寺官舉案。引至御前。俟禮部官奏過、贊叩頭、畢。仍舉案引出給散
凡本寺俸糧。舊於禮部帶支。後奏准、本寺自行收放。今於祿米倉關支
凡奏事、及復命等項、須出班
面奏者。宣德十年奏准、先須報知本寺
凡各處差來奏報軍情人員。正統二年敕諭、不許先與人傳說
○天順六年令、各邊總兵官內官都指揮指揮等官、差來奏事人員。鴻臚寺序班、連本連人引進。俟本進收訖、該管序班引出、收在本寺宿歇。次日早奏畢、方許出去。各王府差來奏事者、只令在館驛宿歇
凡見辭人員、出入京城。嘉靖十六年奏准、九門官史、照例查記姓名、每日申時、開報本寺稽考。如有不行見辭、及不報名在門者、參奏治罪。其報名之日、隨帶原給批文赴寺、給與關防、方許赴通政司掛號、及各衙門投遞。違者一體參究
凡遇免朝。嘉靖十六年奏准、例該
面恩
面見
面辭官員、候至五日之外者、免其御前行禮。其王府並鎮巡等官差來、及外夷朝貢等項人員、該本寺堂上官引見、賜酒飯者、即令照例給與○萬曆三年題准、凡陞轉在京三品以上官、四五品中翰林院學士、講讀學士、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僉都御史、國子監祭酒等官。如有候足五日、未值
面恩者、一面到任管事、仍候
御朝日補行。其有准致仕者、亦必守候
面辭。在京陞任南京三品以上、並四五品學士等官、及南京三品以上官、以入賀或考滿至京。如候足五日、不得見謝者、如事期未過、仍補見謝。見謝後、不得面辭、免其久候。或事期已過、不得見謝、則仍候
面辭、不拘五日之限
南京鴻臚寺
建置見前凡遇萬壽聖節、正旦、冬至、行慶賀禮。俱先于南京朝天宮習儀。至期行禮。本寺堂上官祝贊、鳴贊贊禮、序班執事、其禮與在外同
凡東宮千秋節、行慶賀禮。本寺堂上官祝贊、鳴贊贊禮、序班執事、其禮亦與在外同
凡南京各衙門遇萬壽聖節、正旦、冬至、進表。及東宮千秋節進箋。于南京禮部行禮。俱本寺掌行
凡南京各衙門、赴南京禮部中府救護。俱本寺官贊禮
凡本寺官吏俸糧。舊於南京禮部帶支。後奏准、自行收支
凡辭謁
孝陵官員。隆慶四年奏准、俱赴本寺報名、差序班二員贊禮
國子監 南京國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