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八


  二十二年(丙午、四六)
  春閏月丙戌,上幸長安,祠園陵〔一〕。
  〔一〕 陵原作「邑」,據黃本改。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蝕之。
  六月,伏波將軍馬援還京師。
  是時梁松貴幸,百僚憚之。援嘗小病,松來候援,獨拜床下,援安然受之。松意不平。諸子曰:「梁伯孫貴重〔一〕,將軍宜為之禮。」援曰:「我乃其父友也,雖貴,何得失禮?」由是不為權貴所愛。
  〔一〕 伯孫,梁松之字。
  援外坦薄而內備禮,事寡嫂,不衣冠不入閨。其於人汎愛多容。然見爵位而無實者,笑曰:「刀不應齒,士不聞耳,何足畜乎?」有奇異於眾者,雖在少賤,必異待之。援有籌策,世祖曰:「伏波論兵,常與吾合。」
  初,援交阯還書戒其兄子嚴、敦曰:「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如論議人長短是非,此吾所大惡也,寧死不願聞子孫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惡之甚矣,所以復言,欲汝曹不忘之爾。龍伯高敦厚周慎〔一〕,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重之愛之,願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急,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之。效龍伯高之正不就,猶為謹敕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二〕。效杜季良而不成,陷為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就反類狗者也。迄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將下車輒切齒,州郡以為言,吾常為之寒心,是以不願子孫效也。」季良名保,為越騎司馬。保怨家上書言保「所在惑眾,伏波將軍萬里還書以戒孤兄子,今在京師,與梁松、竇固等交」。上召責松,松叩頭流血。乃召問援,因取所與嚴、敦書,即日免保官。時龍伯高為山都長,擢為零陵太守。
  〔一〕 伯高,龍述之字。
  〔二〕 李賢曰:「鶩,鴨也。」胡三省曰:「毛晃曰:舒鳧,俗謂之鴨,可畜而不能高飛曰鴨,野生而高飛者曰鶩。」
  秋九月,地震。詔南陽郡勿輸今年田租,南陽繫囚減死罪一等。
  是歲匈奴國中亂,諸將皆言可擊者。上以問朗陵侯臧宮,宮曰:「願得五千騎,足以立功!」上笑曰:「常勝之家,難與慮敵。吾方自思之。」遂不出師。
  匈奴之族由來尚矣,其在殷、周,則有山戎、獫狁之難。逮于秦、漢,而有匈奴,彊弱之勢,中國征之事詳矣。王莽時欲分匈奴,匈奴大怒,縱兵犯塞,傷殺吏民。莽乃盛兵以擊匈奴,嚴尤諫曰:「臣聞匈奴為害,所從來久矣。周、秦、漢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周得中策,漢得下策,秦無策也。當周宣王時,獫狁內侵,至于涇陽。命征之,盡境而還,視戎狄之侵,譬猶蚊虻之蟲,驅之而已。故天下稱明,是為中策。武帝選將練兵,深入遠戍,雖有剋獲之功,胡輒報之,兵連禍結,三十餘年,中國疲耗,匈奴亦困,而天下弊。是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長城之固,延袤萬里,轉輸之行,起於負海,疆境既完,中國內竭,以喪社稷。是為無策也。」莽不從,匈奴遂叛,北邊大擾。世祖之初,方憂中國,未遑外事也。初匈奴右日逐王比,單于知牙斯之長子也〔一〕。自呼韓邪單于死後,更令兄弟相傳。知牙斯死,傳弟臧咸〔二〕;臧咸死,傳弟輿。輿立,欲傳其子,然其弟知牙師以次當為單于者也〔三〕。比曰〔四〕:「以兄弟言之,知牙師當立;以子言之,我前單于長子也。」輿疑之。輿死,子焉鞮立〔五〕;鞮死,弟漢奴立〔六〕。比遂失次怨恨。而匈奴國中旱、蝗連年,草木皆盡,人畜死者過半。比乃遣人奉匈奴圖詣西河,求和親,盡〔收〕(牧)南邊諸部呼衍、日逐等叛匈奴〔七〕。匈奴遣萬餘騎擊比,不勝,呼衍、日逐等共立比為呼韓邪單于。孝宣時,其大父呼韓邪歸漢得成,故襲其號,於是有南、北單于〔八〕。
  〔一〕 漢書匈奴傳作「囊知牙斯」。
  〔二〕 漢書匈奴傳作「咸」。
  〔三〕 「師以」原誤作「帥川」,據范書改。
  〔四〕 「比曰」原誤作「皆」。
  〔五〕 范書南匈奴傳作「烏達鞮侯」。
  〔六〕 范書南匈奴傳作「蒲奴」。
  〔七〕 收、牧形近而訛,范書作「歛」。
  〔八〕 正式立南單于,東觀記、范書均作建武二十四年,袁紀恐別有所據。
  二十三年(丁未、四七)
  春正月,南郡蠻夷反,武威將軍劉尚擊破之,置江夏郡。
  三月,南單于遣使稱藩,願修舊約。天子議於公卿,咸以為蠻夷猾夏,情偽難知,不可許。大司農耿國以為〔一〕:「今天下初定,尤宜受之。令東撫烏桓,北拒匈奴,邊陲永息干戈之役,萬世之策也。」上善而從之。使中郎將段柳使匈奴〔二〕,於是單于拜伏受詔,遣弟左賢王將兵擊北單于,連破之。北單于震怖,卻地千里。單于既稱臣,入居塞內,上書遣子貢獻。漢賜單于冠帶、衣裳、黃龜金璽、什物各有數。單于乃分部諸帥,以鄣北邊。北單于惶恐,願還所略漢人,數遣使詣武威,求使者。皇太子以為南單于新立,今若遣使,恐阻南單于意,故但報其書,不遣使者。
  〔一〕 東觀記、續漢書均曰:國為大司農,曉邊事,能論議,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然皆不詳任期。而范書耿國傳曰國建武二十七年代馮勤為大司農,時任五官中郎將,且此事系建武二十四年。
  〔二〕 范書南匈奴傳作「段郴」。
  冬十二月,武〔陵五〕谿蠻夷反〔一〕,遣劉尚擊之〔二〕,尚軍沒。
  〔一〕 據東觀記、范書補。李賢曰:「酈元注水經云: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悉是蠻夷所居,故謂五溪蠻。」
  〔二〕 東觀記馬援傳作「武威將軍劉禹」,當誤。
  驃騎大將軍杜茂、鬲侯朱祐、祝阿侯陳俊薨。
  朱祐貴儒學,論議常依古法。為將帥受降,追奔逐北,以破敵為功,不問斬首多少。軍吏以不得鹵掠,故或有怨者,徙封鬲侯,食邑七千餘戶,自陳功薄而賞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初,上學長安,嘗過祐。祐方講,留上,須講竟乃共讌語。及上幸祐第,語及平生,上曰:「主人得無捨我講乎?」
  二十四年(戊申、四八)
  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大司空杜林薨,太僕張純為大司空。
  林字伯山,右扶風茂陵人。父業以文章顯〔一〕。林少有俊才,好學問,沈深好古,家既多書,又外家張竦父子善文章,林從竦受書,漸漬內外,為當世通儒〔二〕。王莽敗,盜賊并起,林與弟成,俱至河西。隗囂聞林名,故深敬待之,以為治書。後以病去。囂欲超用之,遂稱痼疾。囂心恨林,曰:「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三〕,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也。今且從師友之位,以從其志焉。」林雖困乏,終為不屈。林嘗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獨寶愛之,每遭困阨,自以不能濟於眾也,猶握抱此經,獨歎息曰:「古文之學將絕於此邪?」至建武初,弟成死,故林持喪東歸。囂既遣林,後悔,令刺客楊賢於隴遮刺林。賢見林自推車,載弟喪,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者?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亡去。
  〔一〕 范書「業」作「鄴」。李賢曰:「鄴字子夏,祖父皆至郡守。鄴少孤,其母張敞女也。鄴從敞子吉學,得其家書。」
  〔二〕 李賢曰:「竦即吉之子也,博學文雅過於敞,見前書。」惠棟曰:「書斷云:林尤工古文,過于鄴也,故世言小學由杜公。」又李賢注引風俗通曰:「儒者,區也,言其區別古今,居則翫聖哲之詞,動則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製,立當時之事,此通儒也。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此俗儒也。」
  〔三〕 典出禮記儒行。
  上聞林已還,乃徵林,拜侍御史。引見問經書、故舊及西州事,上甚悅,賜車馬衣被。歲餘,遷司〔徒〕(馬)〔司〕直〔一〕。百僚知林以名德用,甚敬憚之。林既至京師,與英俊集會,咸敬林之博雅洽聞。河南鄭興、東海衛宏等皆長於古學,從劉歆受左氏春秋,定三統曆,及見林,皆推服焉。濟南徐兆始事衛宏〔二〕,後皆更受林。以前所得一卷古文尚書示宏曰:「林危阨西州時,常以為此道將絕也。何意東海衛宏、濟南徐生復得之邪?是道不墜於地矣。
  〔一〕 范書杜林傳作「代王良為大司徒司直」,東觀記亦然。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袁宏後漢紀第八卷作『遷司馬直』,脫去下『司』字,固屬顯然,而司徒之作司馬,亦傳寫之誤無疑。王良傳亦作『
  大司徒司直』。蓋司直乃司徒掾屬,見司馬彪百官志,司馬無之。」王說是,故據以正之。
  〔二〕 范書杜林傳「徐兆」作「徐巡」。惠棟曰:「案說文引徐巡說。又書斷所載皆作『巡』,袁氏誤也。」惠說是。
  二十五年(己酉、四九)
  春正月,烏桓大人郝且等率眾貢獻〔一〕,封其渠帥為侯、王。
  〔一〕 郝且,范書作「郝旦」。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與袁紀同,而標點本從范書逕改,未出校記。且旦形近易誤,恐當依陳、袁二書作「且」為是。
  烏桓者,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伐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其俗善騎射,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刻木為信,無文字,而眾不敢違犯。其先為〔一〕……匈奴中亂,烏桓始盛,鈔擊匈奴,匈奴為之轉徙數千里,漢南遂空。
  〔一〕 袁紀下有佚文。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曰:「自其先為匈奴所破之後,人眾孤弱,為匈奴臣服,常歲輸牛馬羊,過時不具,輒虜其妻子。至匈奴壹衍鞮單于時,烏丸轉彊。」范書曰:「烏桓自為冒頓所破,眾遂孤弱,常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皮,過時不具,輒沒其妻子。」則袁紀下文當脫去為匈奴所破,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等句。
  戊申晦〔一〕,日有食之。
  〔一〕 按正月己酉晦,三月乃戊申晦,疑袁紀此上脫「三月」二字。
  初,劉尚軍沒,議復遣將帥。時馬援年六十二矣,上憫其老,方內選擇,未有所定。援自請曰:「臣尚能披鎧上馬。」上試焉,援既據鞍,左右顧乃下,遂遣之。
  冬十月,伏波將軍馬援、楊虛侯馬武、東牟侯耿舒擊武谿〔一〕。援謂所親杜愔曰:「吾受恩深厚,常恐不得死國事也,今得所,甘心瞑目。但畏長者家兒,或在左右,或與共事,殊難得調,獨惡是爾〔二〕。」
  〔一〕 當是「五谿」或「武陵五谿」之誤,詳見前注。
  〔二〕 李賢曰:「長者家兒,謂權要子弟等。」又胡三省曰:「余謂調,和也。援固已慮耿舒之難與共事,梁松、竇固之邇言矣。」
  南鄉侯鄧晨薨。初,晨為常山、汝南太守,皆有名跡,為吏民所愛。在汝南,起鴻〔郤〕陂〔一〕,溉灌田數千頃。百姓于今利之。徵為光祿大夫,數與宴見,陳說平生。晨從容白上曰:「僕竟辦之。」〔二〕上大笑。晨疾病,天子手書慰問,中宮及寧平公主皆為垂泣。既薨,使謁者招新野主魂,備官屬,合葬于北邙山,上與皇后親臨送葬,賞賜甚厚,謚曰惠侯。
  〔一〕 據東觀記、范書補。
  〔二〕 指當年笑議蔡少公「劉秀當為天子」之讖事,詳見卷一。
  二十六年(庚戌、五0)
  春正月,增吏俸,自三公至于佐吏各有差。
  二月,馬援至臨鄉,大破蠻軍,斬首千餘級。
  蠻有二道:一曰壺頭,二曰充(中)〔一〕。壺頭徑近而多險,充(中)遠而運糧難。初,上與諸將議所先擊,因以疑而未決。軍至長沙,中郎將耿舒上言先擊充(中)賊,援以為延日費糧,不如進攻壺頭。賊乘高守隘,船不得進。會夏暑熱,吏士疫死者多。援亦病困,穿岸為室,以避暑氣。賊每乘高鼓譟,援輒扶人觀之,左右壯其意,皆為之流涕。耿舒與兄好畤侯弇書言:「舒前上言擊充(中)賊,糧雖難致,兵馬得用,軍人數萬,爭欲奮擊。今壺頭竟不得上,又大軍疾疫,皆如舒言。」弇奏舒書,上遣梁松驛責問援,因代監軍。松未至而援已死,松與馬武等毀惡援於上。上大怒,收援將軍、侯印綬。
  〔一〕 范書馬援傳及續漢志均作「充」,袁紀「中」字衍,故刪。下同。
  是時軍士死者太半,謁者宋均〔慮〕軍不得返〔一〕,與諸將議,欲承制降賊,諸將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境,有可安國家,專之可也。」均勒兵成列,稱詔降之。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降均。均為置長吏而還。均自請矯制罪,天子嘉其功,賜以金帛。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一〕 「慮」字據范書補。又胡三省曰:「『宗均』,列傳作『宋均』。趙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按後漢宋均傳:均族子意,意孫俱,靈帝時為司空。余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因以後漢帝紀及姓苑、姓纂諸書參考,以謂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傳轉寫為『宋』,誤也。後得此碑,益知前言之不繆。」王先謙亦曰:黨錮傳注引謝承書,正作謁者宗均。又曰:廣韻:宗姓,周卿宗伯之後,出南陽。論衡程才篇:東海宗叔犀。即此宗叔庠也。胡、王二說是。今按袁紀卷十二亦作「宗意」,此作「宋」,誤。今存其異文。
  於是援家屬惶怖,不敢歸舊墓,買城西數畝地,葬其中,賓客故人不敢送葬。故雲陽令朱勃詣闕上書曰:
  臣聞王德聖政,不忘人功〔一〕,采其策,不求備於眾〔二〕。故高祖赦蒯通,以王禮葬田橫〔三〕,令大臣曠然,咸不自疑。夫大將在外,讒言在內,微過輒記,大功不計,誠為國之所慎也。故章邯畏誅而奔楚〔四〕,燕將據聊而不下〔五〕,豈其甘心末規哉,悼巧言之傷類也。
  〔一〕 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也。」
  〔二〕 論語微子曰:「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三〕 初蒯通曾說韓信據彊齊,存項羽,參分天下,待機而動。後信族夷滅,高祖詔捕通而釋不誅。又田橫初自立為齊王,漢定天下,橫與其徒屬五百餘人避居海島中。高祖強徵橫,橫行至尸鄉自殺。高祖發卒二千人,以王者禮葬之。事並見史記。
  〔四〕 章邯敗于鉅鹿,使人至咸陽,趙高拒而不見,有不信之心。邯畏高懼誅,遂降項羽。事見史記。
  〔五〕 燕將攻下聊城,聊城人或讒之燕,燕將懼誅,因保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久不下,魯仲連為書射城中,燕將泣而自殺。事見史記。
  竊見故伏波將軍新息侯馬援,以四年冬始歸正朔。當此之時,虜述矯號於益州,隗囂擁兵於隴、冀,豪傑盱睢〔一〕,且自為政。援拔自西州,慕德效死,孤立貴人之間,曾無一言之佐,自知當要十郡之使〔二〕,徼封侯之福邪?八年,車駕西征,眾議狐疑,援深建西州可破之策,隗囂剋定,援有力焉。及隴右未清,羌虜擾邊,援奉使隴西,奮不顧身,行間關山谷之中,揮戈先零之野,兵動有功,師進輒克。徵在虎賁,則忠策嘉謀,於國用之。南征交阯,克平一州,使王府納越裳之貢,邊境無兵革之憂。間者使南,立陷臨鄉,師已有業,未竟而卒,吏士雖疫,援不獨存。夫戰或以久而立功,或以速而沒師,深入未必為是,不退未必為非,人情豈樂久在遠地不生歸哉!惟援得事朝廷二十二年,北征出塞,再南渡江,觸冒害氣,僵尸軍中,名滅爵絕,國土不傳,海內不知其過,眾庶不聞其罪,卒遇三夫之言〔三〕,被誣罔之讒,家屬杜門,葬不歸墓,怨隙並攻,宗親怖慄,死者不能自列,生者莫為之訟,臣竊傷之!
  〔一〕 盱,音虛,作張目解。睢,音雖,作張目仰視貌。盱睢,即、跋扈驕恣之狀貌也。
  〔二〕 陳澧以為「自知」上脫「寧」字。范書馬援傳有「寧」字,且「十」作「七」。
  〔三〕 戰國策魏策曰:「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龐蔥曰:「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去大梁也遠於市,而議臣者過於三人矣,願王察之矣。』」「蔥」,韓非子作「恭」,諸類書所引作「共」。朱勃奏疏之「三夫」,實源出於此,而以喻耿舒、馬武、梁松等之誣罔毀惡援也。
  夫操孤危之忠,而不能自免於讒,此義士之所悲也。惟陛下思豎儒之言,無使功臣懷恨於黃泉也。
  書奏,不報,歸田里〔一〕。
  〔一〕 范書馬援傳作「報,歸田里」。通鑑作「帝意稍解」。王補以為范書本傳「報」上奪「不」字。黃山曰:「案袁紀『不』字,必係誤衍。果不報,則但書不報,文意已足,歸田里不必書也。又罷歸田里,乃漢制廢斥名詞,因不報而自歸,亦不必言歸田里。當時帝方盛怒,勃固無不待報而擅歸之理。勃書本自陳年已六十,當伏田里,故帝報許之,不以其訟伏波為罪,即意稍解也。」聯係下文,黃說是。
  時梁松、竇固等在中,上問:「知朱勃乎?」對曰:「故雲陽令也。」以所上章使讀之,松、固驚相謂曰:「如是,陛下不甚罪伏波也!」
  袁宏曰:馬援才氣志略,足為風雲之器,躍馬委質,編名功臣之錄,遇其時矣。天下既定,偃然休息,猶復垂白,據鞍慷慨,不亦過乎!
  嘗試言之:所以保才者,智也。才智之用,通物為貴。苟才大者濟,智小者獨善,則涉乎通濟者,其智彌廣矣。夫觀雲梯之功,則知班匠之巧;睹太平之業,則悟聖人之明。降斯以還,參差百品,雖智效一官,功覆一簣,亦才力之所會也。古之君子,遇有為之時,不能默然而止,擊節驅馳,有事四方者,蓋為斯也。然自非賢達,不能量也。遭命世之君,傍日月餘光,廢興指授,稟其規略,故功名保全,身有餘地。若不值其主而獨任其心,得一旅而志一邑〔一〕,得一邑而圖一國,故事捷而攻之者眾,勳立而日就於難,又況顛沛嶮巇不測之慮哉!夫才智有餘,功名不足者有矣;事業未半,而勳過者有矣;所乘之勢異,而難易之功殊也。而有為之人,幸而要之,雖徼一時之功,暴居視聽之右,外有駭物之患,內懷思慮之憂爾。中路悵然,欲退無途,其勢然也。善為功者則不然,不遇其主,則弗為也。及其不得已,必量力而後處。力止於一戰,則事易而功全;勞足於一邑,則慮少而身安。推斯以往,焉有毀敗之禍哉?馬援親遇明主,動應銜轡,然身死之後,怨謗並興,豈非過其才,為之不已者乎?
  〔一〕 哀公元年左傳曰:「夏少康有田一成,有眾一旅。」杜注曰:「五百人為旅。」
  夏四月,初營壽陵。依孝文故事,務從有約,使迭興之後〔一〕,與丘隴同體。凡帝即位,必營壽陵,具終器,漢之制也。
  〔一〕 胡三省曰:「迭興,謂易姓而王者。」
  上常聽朝至于日昃,講經至于夜分。或與群臣論政事,或說古今言行,鄉黨舊故,及忠臣孝子義夫節婦,侍對之臣,莫不悽愴激揚,欣然自得。雖非大政,進止之宜,必遣問焉,所以勸群能也。皇太子從容言曰:「陛下有禹湯之明,而失黃老養性之道。今天下乂安,願省思慮,養精神,優游以自寬。」上答曰:「吾自以為樂矣。」
  二十七年(辛亥、五一)
  夏,太僕趙喜為太尉〔一〕。
  〔一〕 東觀記亦作「喜」,而范書作「憙」,故四庫館臣改東觀記「喜」作「憙」。又續漢書作「熹」。惠棟曰:「喜與熹,古字通。小顏匡謬正俗曰:『熹,熾盛也,音與僖同。』故趙熹字伯陽,取此義耳。末世傳寫誤為喜字。」按徐灝說文段注箋曰:「憙、喜古今字。」則三字均可通。
  是時南單于新稱藩,烏桓始入朝,上命喜思安邊之策,為長久之計。喜乃議復代郡、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郡,遣諸王之國。
  喜字伯陽,宛人也。喜從兄為人所殺,無子,喜年十五,結客為報讎。更始初,舞陰大姓李氏擁兵自守,更始遣將降之,不下,曰:「聞趙氏有孤孫喜,信義著聞,願降之。」更始乃徵喜。時未二十,更始笑曰:「繭栗犢能服重致遠乎?」〔一〕即以為偏將軍,詣舞陰,降李氏。因入潁川,轉擊諸未下者。更始大喜曰:「卿名家駒也,努力勉之!」昆陽之戰,喜頗有功,拜為中郎將,封勇功侯。更始敗,喜歸鄉里。
  〔一〕 惠棟曰:「葉氏愛日齋叢鈔曰:記王祭之牛繭栗。左氏外傳:楚觀射父曰:『郊禘不過繭栗。』漢書志:天地牲角繭栗。顏師古注:『牛角之形,或如繭,或如栗,言其小。』西京雜記:惠莊聞朱雲折五鹿充宗之角,歎曰:『繭栗犢能爾耶?』栗謂小而不謂其角。」
  初,喜與鄧奉善。奉之叛也,喜數與書切責之。時有言喜為鄧奉計策,以毀惡之者。詔喜屬建威將軍〔一〕,以功自贖,喜不自言。奉死後,上得書,驚曰:「趙喜真長者也!」即徵喜,待公車。時江南未通,以喜守簡陽侯相。將給兵騎之官,喜自請不願〔二〕,請單騎馳往,度其形勢,臨敵制宜,若將兵騎往,彼必為吏民所疑。上許之。喜至簡陽,民閉城門,不肯納。喜便止城門外,問國中大夫素為百姓所親信者,乃召問之。對曰:「夫擁兵欲以自守,而至於為賊,恐懼不能自反耳。」喜因告以倉卒之時,非國家所疾,無自疑阻,懇為陳恩信,賊遂自縛詣喜降。後為平原太守,甚有治跡,百姓歌誦之。
  〔一〕 建威將軍者,耿弇也。
  〔二〕 據范書及東觀記,疑「不願」下脫「受兵」二字。
  二十八年(壬子、五二)
  春正月,遣諸王就國。
  三月,臧宮上書,勸上征匈奴。詔曰:「有德之君,以所樂樂民;無德之君,以所樂樂身〔一〕。樂民者其祚延長,樂身者不久而亡。故曰:地廣者荒,德廣者彊。今無善政,災變不息,憂念歲闕。論語云:『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二〕而欲復遠征乎?」
  〔一〕 北堂書鈔卷十五識治篇引「以樂樂民」。注曰出黃石公。又卷二十九君道篇所引無兩「所」字,餘均與袁紀同,注曰引自東觀記。今本東觀記均脫。
  〔二〕 李賢曰:「顓臾,魯附庸之國。魯卿季氏貪其土地,欲伐而兼之。時孔子弟子冉有仕于季氏,孔子責之。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季氏之邑,今不取,恐為子孫之憂。』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按孔子此言乃曰禍非自外起,而衅將發於內也。後季桓子果為家臣陽虎所囚。
  冬十月癸酉,詔死罪下蠶室,其女子者宮。
  上會群臣,問曰:「誰可傅太子者?」皆曰:「執金吾陰識可也。」博士張佚正色曰:「今陛下立太子,為陰氏乎?為天下乎?即為陰氏,則陰侯可。為天下,則固宜用天下之賢。」上曰:「善。欲置傅者,以輔太子,今博士不難正朕,況太子乎!」即拜佚為太子太傅,而以桓榮為少傅,賜以輜車乘馬。乃大會子弟〔一〕,陳其車馬、印綬曰:「此皆稽古之力也,可不勉邪!」
  〔一〕 子弟,范書桓榮傳作「諸生」。則此子弟恐是「弟子」之誤倒置耳。
  於是皇太子經學始成,少傅桓榮上疏曰:「臣幸得侍惟幄,經學淺短,無所補益聖質,夙夜慚愧。今太子經學已通,自有識以來儲君副主莫能傳之,今太子獨能傳之,此誠萬國之福也。臣師道已盡,皆在太子矣。謹遣掾臣氾再拜歸道〔一〕。」太子報曰:「陽以童蒙,承訓九載,不深達師意,而猥見褒獎,非其實也。夫五經之道廣大,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二〕!自宰予之從親事孔門,閑邪以度,猶尚怠懈晝寢〔三〕,況於不才者乎?苟非其人,道不虛受。冉求曰:『非不悅子之道,力不足也。』〔四〕歸道受謝,非所敢聞。」
  〔一〕 李賢曰:「歸,猶謝也。」
  〔二〕 「非天下」以下二句出易繫辭上。
  〔三〕 論語公冶長曰:「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四〕 語出論語雍也。
  是時禁網疏闊,王侯貴人多通賓客。壽光侯劉悝〔一〕,更始少子也,得幸於沛王輔。悝怨盆子殺其父,因輔結客,報殺盆子兄故式侯恭。輔坐繫獄三日。由是捕諸王賓客,死者千餘人。
  〔一〕 范書劉玄傳作「劉鯉」。袁紀恐誤。
  初,馬援謂其司馬呂种曰:「建武初,名為天地始開,從今已後,海內日當安樂耳。顧我嘗獨有所憂,國家諸子並壯,皆不防微,廣通賓客,門庭如市,吾恐自此大獄起矣。卿其慎之。」援兄女婿王礱,故平阿侯子也。好施愛士,名振江,淮間。後遊京師,交結諸侯。援謂所親曰:「王子石傑士也,今若在京師長者間用氣自行〔一〕,陵折者多,必用亡身。」於是呂种、王礱、馮衍皆以諸王賓客下獄。种歎曰:「馬生之言,其神乎!」种、礱死獄中。衍被赦出,廢于家。上言曰:「臣伏念帝王大體,古今通論,常獨慨然。夫以高祖之略,而陳平之謀,毀之則疏,與之則親〔二〕。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三〕。逮至晚出,董仲舒言道德,見妒於公孫弘〔四〕;李廣奮節於匈奴,見排於衛青〔五〕,此忠臣所為流涕也。臣衍自惟〔六〕,上無無知之薦,下無馮唐之說,乏董生之才,寡李廣之勞,而欲免讒口於當世,豈不難哉!臣之先祖以忠貞之故,成私門之禍。而臣值兵革之際,不敢回行苟容,以求世利,事君無傾邪之謀,將帥無鹵掠之心。今幸遭清明之世,飭躬自行之秋,而怨讎藂雜,譏議橫世。蓋富貴易為善,貧賤難為工也。疏遠隴畝之臣,無望高闕之日,惶恐自陳,以救罪過。」書奏,天子不用,猶以前過也。
  〔一〕 「在」原誤刊「京師」之下,今正之。
  〔二〕 與,譽也。見廣雅釋詁。范書作「譽」。按事見史記陳丞相世家。時楚漢相爭,平因魏無知見漢王,拜為都尉,使典護軍。周勃、灌嬰等譖平盜嫂受金,輾轉魏、楚、漢,乃反覆亂臣。漢王疑之。無知曰:「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問者,行也。今有尾生孝己之行,而無處於勝負之數,陛下何暇用之乎?臣進奇謀之士,顧其計誠足以利國家不耳。且盜嫂受金又何足疑乎?」漢王復拜平為護軍。
  〔三〕 文帝時,賞輕罰重。魏尚為雲中守,匈奴遠避,而坐上功首虜差六級,削爵,罰作之。馮唐諫,帝乃赦尚,復為雲中守。事見史記馮唐傳。
  〔四〕 史記儒林傳曰:「公孫弘治春秋,不如董仲舒,而弘希世用事,位至公卿。董仲舒以弘為從腴。弘疾之,乃言上曰:『獨董仲舒可使相膠西王。』膠西王素聞董仲舒有行,亦善待之。董仲舒恐久獲罪,疾免居家。」
  〔五〕 李廣擊匈奴,數有功,號「飛將軍」。元狩四年,從大將軍衛青伐匈奴,失道後期。衛青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廣不願復對刀筆吏,遂引刀自剄。事見史記李將軍列傳。
  〔六〕 范書馮衍傳「自惟」下有「微賤之臣」四字,疑袁紀脫之。
  衍字敬通,馮奉世之後〔一〕,有奇才,博通,無所不覽。王莽時諸公多薦之者,衍辭不肯仕。衍有大度,自度其才,不能耦世取容〔二〕,故遂坎〈土禀〉失志〔三〕,居常慷慨,庶幾名賢之風。家貧年老,常為司隸從事。
  〔一〕 馮奉世,武帝末為郎,歷仕昭、宣、元諸帝、官至左將軍,為折衝宿將,功名次趙充國。有男九人,譚、野生、逡、立、參皆至高位。惠棟曰:「衍之祖,東觀記及本傳皆云野王,唯華嶠書以為馮立。」
  〔二〕 廣雅釋詁曰:「耦,諧也。」
  〔三〕 楚辭九辯曰:「坎廩兮貧士,失職而志不平。」
  全椒侯馬成薨。
  二十九年(癸丑、五三)
  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舉冤獄,問鰥寡。庚申,賜天下男子爵,各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詔天下繫囚自殊死已下減本罪各一等,不孝不道,不在此書。
  三十年(甲寅、五四)
  春二月甲子,上幸魯國、濟南。
  夏四月,徙左(馮)翊公焉為中山王。
  五月,旱〔一〕。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一〕 范書光武帝紀「旱」作「大水」。
  冬十月丁酉,上幸魯國〔一〕。
  〔一〕 范書光武帝紀作「秋七月丁酉」。按七月己酉朔,無丁酉日。十月丁丑朔,丁酉乃第二十一日,袁紀不誤。通鑑依范書作「秋七月丁酉,上行幸魯;冬十一月丁酉,還宮」,誤也。
  太尉喜、司空純上書曰:「自古帝王治道之隆,未嘗不登封太山,以告成功。書曰:『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封禪之義也。陛下受命中興,順天行誅,修復祖宗,撫寧萬國,天下曠然,咸蒙更生,夷狄慕義,符瑞並應。詩云:『受天之福,四海來賀。」誠宜封禪告成,以順天心。」詔曰:「是何言也?當今日月薄蝕,災異並臻,吏失其職,百姓怨讟〔一〕。吾誰欺,欺天乎〔二〕?」於是群臣不敢言。
  〔一〕 說文曰:「痛怨也。春秋傳曰『民無怨讟』。」讟音獨。
  〔二〕 乃論語子罕孔子之語。
  膠東侯賈復薨,謚曰剛侯〔一〕。復嘗戰,被創甚。上大驚曰:「我所不令復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復婦孕,上曰:「女邪,我〔子〕取之〔二〕;男也,我與之女。勿憂妻子。」復數從征伐,未嘗破敗,數為諸將潰圍解陣,身被十二創。上以復敢深入,稀令遠征,欲自將之,故少方面之功。諸將每論功,人人自伐、復獨默不言。上曰:「賈君之勳,我自知之。」功臣中最見親禮。左將軍官罷〔三〕,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為人剛毅方直,慷慨有大節,闔門守靜。朱祐等薦復宜為宰相,世祖方以吏事責三公,故遂不用功臣。是時列侯唯膠東侯賈復、高密侯鄧禹、固始侯李通與公卿參議國事。
  〔一〕 范書系此事於建武三十一年。
  〔二〕 據范書賈復傳補。
  〔三〕 左將軍官罷,鈕永建以為當補「右」字。然此僅述賈復事,復任左將軍,故不必及右將軍也。
  三十一年(乙卯、五五)
  夏五月戊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甲辰,詔死罪下蠶室,其女子者宮。
  鮮卑大人於仇賁率其種人貢獻。封賁為王。鮮卑亦東胡之餘也,別居鮮卑山,因號焉。其言語習俗與烏桓同。自為冒頓所破,遠竄遼東,未有名通於漢,而與烏桓接。當是時南北單于更相攻伐,而鮮卑遂以彊盛。
  中元元年(丙辰、五六)〔一〕
  〔一〕 通鑑胡注:「洪氏隸釋曰:成都有漢蜀郡太守何君造尊犍閣碑,其末云『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史本紀,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為中元,直書中元元年。觀此所刻,乃是雖別為中元,猶冠以建武,如文、景中元、後元之類也。又祭祀志載封禪後赦天下詔,明言『改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東夷倭國傳,『建武中元二年,來奉貢』,證據甚明。宋莒公紀元通譜云:『紀志俱出范史,必傳寫脫誤,學者失於精審,以意刪去。梁武帝大同、大通俱有『中』字,是亦憲章於此。』司馬公作通鑑,不取其說。余按考異,溫公非不取宋說也,從袁、范書中元者,從簡易耳。」今按胡說是也。又惠棟曰:「沈約撰符瑞志,亦言『建武中元元年』。」
  春正月,天子覽河圖會昌符〔一〕,而感其言。於是太僕梁松復奏封禪之事〔二〕,乃許焉。
  〔一〕 續漢祭祀志載其文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於承。誠善用之,姦偽不萌。」按此符及赤伏符均系承旨杜撰之文,所謂「神道設教」者也。
  〔二〕 范書及續漢志「太僕」均作「虎賁中郎將」。按松任太僕乃明帝永平元年事,袁紀誤。
  二月辛卯,上登封于太山,事畢,乃下。是日山上雲氣成宮闕,百姓皆見之。
  甲午,禪于梁父。
  袁宏曰:夫天地者,萬物之官府〔一〕;山川者,雲〔雨〕(氣)之丘墟〔二〕。萬物之生遂,則官府之功大;雲雨施其潤,則丘墟之德厚。故化洽天下,則功配于天地;澤流一國,則德合于山川。是以王者經略,必以天地為本;諸侯述職,必以山川為主。體而象之,取其陶育;禮而告之,歸其宗本。書云:「東巡狩,至于岱宗,柴〔三〕。」傳曰:「郊祀后稷,以祈農事。」夫巡狩觀化之常事,祈農撫民之定業,猶潔誠殷薦,以告昊天,況創制改物,人神易聽者乎!夫揖讓受終,必有至德於〔天下〕(萬物),〔征伐革命,則有大功〕〔於萬物〕〔四〕。是故王者初基,則有封禪之事,蓋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
  〔一〕 「官」原誤作「宮」,據黃本及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之文改。
  〔二〕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下文正作「雲雨」。
  〔三〕 范書張純傳「柴」亦作「柴」,而標點本改作「祡」。按說文曰:「祡,燒柴焚燎,以祭天神,從示此聲。虞書曰:『至于岱宗,祡。』」校者當本於此。然今本尚書亦作「柴」,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亦同,故不必改。
  〔四〕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補。
  夫東方者,萬物之所始;山嶽者,靈氣之所宅。故求之物本,必於其始;取其所通,必於所宅。崇其壇場,則謂之封;明其代興,則謂之禪。然則封禪者,王者開務之大〔禮〕(體)也〔一〕。德不周洽,不得擬議斯建〔二〕;功不弘濟,不得髣彿斯禮。曠代一有,其道至高。故自黃帝、堯、舜,至于三代,各一封禪,未有中修其禮者也。雖繼體之君,時有功德,此蓋率復舊業,增修前政,不得仰齊造國,同符改物者也。夫神道貞一,其用不煩;天地易簡,其禮尚質。故藉用白茅,貴其誠素,器用陶匏,取其易從。然則封禪之禮,簡易可也。若夫石函玉牒〔三〕,非天地之性也。
  〔一〕 據續漢志注引袁紀改。
  〔二〕 續漢志注引袁紀「建」作「事」。
  〔三〕 續漢祭祀志曰:時使泰山郡及魯趣石工,取完青石,刻方石,皆方五尺,厚一尺。並用玉牒書藏方石,牒厚五寸,長尺三寸,廣五寸,有玉檢。
  三月丙辰,司空張純薨。
  純字伯仁,京兆杜陵人。父放,襲爵〔富〕(昌)平侯〔一〕。成帝時以遊讌得幸,而純以學行稱。哀、平世為侍中、諸曹校尉。王莽時為九卿,遭亂世,保全侯爵。建武初,以先詣闕,復封故國,拜太中大夫,遷五官中郎將。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復國,上以純宿衛久,弗奪也。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純歷事先朝,明習故事。是時朝廷草創,舊典多闕,每有疑議,輒訪問純,自郊廟冠婚之禮,多所正定。純重慎周密,時有上書,輒削藁草。上甚重之,一日至數引見。及為宰相,務存無為,慕曹參之跡,所辟召皆當世通儒。
  〔一〕 漢書張湯傳、范書張純傳均作「富平侯」,袁紀下文亦作「富平」,故正之。
  純臨薨,敕家丞曰〔一〕:「司空無功勞於國,猥蒙大恩,爵不當及子孫,其勿紹嗣。」純長子根常被病,大行問嗣〔二〕,家上小子奮。奮辭讓曰:「先臣遺令,臣兄弟不得襲爵,故臣不即是正。猥聞詔書,驚愕惶怖。臣兄哀臣幼小,故託稱疾病〔三〕。」不聽。奮字〔稚〕(釋)通〔四〕,謙約節儉,闔門雍睦,租稅賑給宗族,常自困乏,官至司空。
  〔一〕 聚珍版東觀記「家丞」下有「翕」字。按翕乃家臣之名,而姚之駰所輯東觀記及類聚、書鈔所引衡無「翕」字,此恐是四庫館臣據張奮所上書之文而補,奮書見〔三〕注。
  〔二〕 「大行」即大鴻臚。漢書百官公卿表曰:秦時稱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又續漢百官志曰:其職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
  〔三〕 東觀記曰:「奮上書曰:『根不病,哀臣小稱病,令翕移臣。臣時在河南家廬,見純前告翕語,自以兄弟不當蒙爵土之恩,願下有司。』帝以奮違詔,收下獄。奮惶怖,乃襲封。」按此文怪譎,子直呼其父之名,尤謬。
  〔四〕 據東觀記、續漢書、范書改。
  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復梁父、奉高、嬴勿出今年田租〔一〕。
  〔一〕 范書光武帝紀除袁紀所述三縣外,尚有博縣。
  戊子,上幸長安,祀長陵。
  是時醴泉出,京師百姓痼疾飲者皆愈。又有赤草生于泉側。郡國三十一上言甘露降。有司奏曰:「孝宣帝時,每有嘉瑞,輒為之改元,故有神雀、五鳳之號,所以奉答神祗,表彰德信也。」天子拒而不納,是以史官不得而記焉。
  六月,衛尉馮魴為司空〔一〕,賜爵關內侯。
  〔一〕 馮魴時以太僕行衛尉事。
  冬十月甲申,使司空魴告禮高廟曰:「高帝與群臣約,非劉氏不得王。呂太后王諸呂,滅亡三趙〔一〕,賴神靈諸呂伏誅,國家永寧。呂后不宜配食地祗高廟。薄太后慈仁,孝文皇帝賢明,子孫賴之,福延至于今,宜配食地祗高廟。今上薄太后尊號為高皇后,遷呂后尊號為高后。」
  〔一〕 據漢書高五王傳,高祖崩,呂后徵趙王如意到長安,鴆殺之。呂后七年,又幽殺趙幽王友。呂產女復鴆殺其夫趙共王恢。故稱滅亡三趙。
  袁宏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於彼也。親戚而加譽者,非優於此也。處情之地殊,故公私之心異也。聖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開公私之塗,則隱諱之義著,而親尊之道長矣。古之人以為先君〔之〕體,猶今為君之體〔一〕,推近以知遠,則先後之義均也。而況彰其大惡,以為貶黜者乎?
  〔一〕 據續漢祭祀志注引袁紀補。
  是歲起明堂、辟雝、靈臺。
  初議靈臺位,上問議郎桓譚曰:「吾欲以讖決之,何如!」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上問其故,譚復言讖之非。上大怒曰:「桓譚非聖人無法〔一〕,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解。譚以屢不合旨,出為六安太守丞,失意,忽忽不樂,道病卒,時年七十餘。
  〔一〕 孝經五刑章作「非聖人者無法」注曰:「聖人制作禮樂而敢非之,是無法也。」
  南陽人尹敏,字幼季。才學深通,能論議,以司空據掾校圖讖。敏言於上曰:「讖書聖人所作,然其中多近語〔別〕(以)字,〔頗〕(取)類俗人之辭〔一〕,虛實難識,恐誤後生。」上不然其言,敏因書之闕,因增之曰:「君無口,為漢輔。」上讀怪之〔二〕,召敏問其故。敏曰:「臣見前人多增損圖書,是以因自著,罪無狀。」上深非之而不罪,但令削去之。然以是沈滯,官止長陵令。
  〔一〕 皆據東觀記及范書改。
  〔二〕 「怪」原作「得」,據南監本逕改。
  敏性恬淡,不慕功名,專好聖哲之書。初與班彪相善,每相與談,常日晏不食,晝即至夜,夜即至旦。彪曰:「相與久語,為俗人所怪。然鍾子期死,伯牙破琴〔一〕;惠施沒,莊周杜門〔二〕。相遇之難也。」
  〔一〕 呂氏春秋孝行覽曰:「伯牙鼓琴,志在泰山,鍾子期曰:『
  巍巍乎若泰山。』復在流水,曰:『湯湯乎若流水。』鍾子期死,伯牙絕弦破琴,不鼓也。」
  〔二〕 莊子送葬,遇惠施之墓,對從者言郢斲之事,歎曰:「自夫子之死,吾無以為質矣。」事見莊子徐无鬼。
  二年(丁巳、五七)
  春正月辛未,初起北郊,祀后土。
  丁丑,倭奴國王遣使奉獻〔一〕
  〔一〕 范書東夷列傳曰:「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國奉貢朝賀,使人自稱大夫,倭國之極南界也。光武賜以印綬。」日本天明四年(公元一七八四年)於志賀島的葉崎出土「漢委奴國王」印,可為佐證。目前日本學界關于此印頗有歧見,總括有松浦道輔的偽印說、三宅米吉的真印說和栗原朋信的私印說等三種觀點。問題尚待進一步考證。
  二月戊戌,帝崩南〔宮〕前殿〔一〕。遺詔曰:「朕無益百姓,如孝文帝制度,務從約有,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遣使因督郵奉奏。」
  〔一〕 據范書補。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十四。尊皇后曰皇太后。凡帝妃稱皇后,帝母稱皇太后,祖母稱太皇太后,妾臣昭儀已下至中家人子二十等,漢之制也。光武中興,悉闕昭儀、家人之號,唯有貴人,金印紫綬。自美人、宮人、緣女皆無秩祿,四時賞賜而已。
  是時諸王皆徵還。國遭大憂,新承王莽之亂,國失舊典,嗣帝與諸王居止同席,時上下沿襲,莫之與正。太尉趙喜橫劍正色,扶諸王下,以正尊卑,乃申宮衛,整禮儀,百官肅然。
  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于原陵。
  慎侯劉隆薨。
  夏四月丙辰,詔曰:「予末小子〔一〕,奉承聖業,夙夜祗畏,不敢荒寧。先帝受命中興,德侔五帝。朕繼體守文,不知稼穡之艱,懼有廢失,以墮先業。公卿百僚,將何以輔朕之不逮?特進高密侯禹,明允篤誠,元功之首。其以禹為朕之太傅,進見東向,以明殊禮。東平王蒼,寬博有謀,可以託六尺之孤,臨大節而不可奪也。以蒼為驃騎將軍。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粟,人十斛。」
  〔一〕 出尚書顧命。孔傳曰其語自稱微微淺末小子,乃謙讓之辭。
  上新即位,欲崇引親賢,優寵大臣,乃以山林之勞,封太尉喜為節鄉侯,司徒訢為安鄉侯,司空魴為楊邑侯〔一〕。
  〔一〕 司徒原作「司空」,司空原作「司徒」,袁紀上下文魴亦作「司空」,現並據東觀記、范書逕改。
  蒼上疏讓曰:「陛下慈恩,哀臣蒼,臨朝之日,以為命首。舉負薪之才,升君子之器〔一〕,令勸賞之士,怠於力行。臣誠內迫頑愚,辱污輔將之位,必被詩人『赤紱』之刺〔二〕。今方域宴然,要荒無警,將遵上德無為之時也。文官猶宜並省,武官尤不宜建。昔虞舜克諧,君象有鼻〔三〕,不及以政,誠不忍揚其惡也。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四〕。自漢以來,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唯陛下遠遵舊典,終畜養之恩。不勝至願,願上驃騎將軍印綬。」不上聽。
  〔一〕 李賢曰:「負薪,喻小人也。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乘也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則盜思奪之矣。」
  〔二〕 李賢曰:「赤紱,大夫之服也。詩曹風曰:『彼己之子,三百赤紱。』刺其無德居位者多也。」
  〔三〕 象,舜之弟也,封於有鼻為國君也。事見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帝王紀。
  〔四〕 沈欽韓曰:「趙策張孟談語。賈子過秦論引作鄙諺。」
  蒼以母弟輔政,盡心王室,其所賓禮,皆當世名士。初,太原人郇恁隱居山澤,不求於世。匈奴嘗入太原,素聞其名,乃不入,郇氏舉宗賴之。建武中,徵恁不至。於是蒼復辟恁,而敬禮焉。嘗朝會,上戲恁曰:「先帝徵君不至,驃騎辟君反來,何也?」對曰:「先帝秉德以惠下,故得不來〔一〕。驃騎執法以檢下,臣不敢不至。」月餘辭去,終于家。
  〔一〕 原作「故不得來」,據陳澧校逕改。秋九月,隴西羌反。
  冬十一月,中郎將竇固、楊虛侯馬武征羌。
  十二月甲寅,詔自殊死已下,聽贖罪,各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