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二之三
卷二 二之三
《毛诗正义》 卷二 二之三
《简兮》,刺不用贤也。卫之贤者仕於伶官,皆可以承事王者也。
伶官,乐官也。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伶官。○
简,居限反,字从竹。或作“蕳”,是草名,非也。泠音零,字从水,亦作“伶”。
[疏]“《简兮》三章,章六句”至“王者”。
○
正义曰:作《简兮》诗者,刺不能用贤也。卫之贤者仕於伶官之贱职,其德皆可以承事王者,堪为王臣,故刺之。伶官者,乐官之总名。经言“公庭方舞”,即此仕於伶官在舞职者也。《周礼》掌舞之官有舞师、籥师、旄人、韎师也。《舞师》云“凡野舞,则皆教之”,不教国子。下传曰“教国子弟”,则非舞师也。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则不教《万》舞。经言“公庭《万》舞”,则非籥师也。旄人、韎师皆教夷乐,非《万》舞,又不教国子,且夷狄之乐,诸侯所无,非贤者所得为也。唯《大司乐》云“以乐教国子”,《乐师》云“以教国子小舞”。其用人则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此乃天子之官也。诸侯之礼,亡其官属,不可得而知。《燕礼》注云“乐正于天子为乐师也”,则诸侯有乐正之属乎?首章传曰:“非但在四方,亲在宗庙、公庭。”二章传曰:“祭有畀韗胞翟阍寺者,惠下之道。”《礼记》云“翟者,乐吏之贱者也”,则此贤者身在舞位,在贱吏之列,必非乐正也。又刺卫不用贤,而笺云“择人”。择人则君所置用,又非府史也。若府史,则官长所自辟除,非君所择也。《祭统》曰:“尸饮九,以散爵献士。”下言祭之末,乃赐之一爵,又非士也,盖为乐正之属。祭庙、教国子皆在舞位,则为舞人也,若周官旄人舞者众寡无数,韎师舞者十有六人之类也。周官司乐、乐师,其下无舞人,此盖诸侯官而有之。然则此非府史,而言乐吏者,以贱,故以吏言之。故韗胞阍寺悉非府史,皆以吏言之也。言“皆可以”者,见不用者非一,或在其馀贱职,故言“皆”也。时周室卑微,非能用贤,而言“可以承事王者”,见硕人德大,堪为王臣,而卫不用,非要周室所能任也。“仕於伶官”,首章是也。二章言“多才多艺”,卒章言“宜为王臣”,是可以承事王者之事也。
○
笺“伶官”至“为伶官”。
○
《正义》曰:《左传》锺仪对晋侯曰:“伶人也。”“使与之琴,操南音。”《周语》曰:“周景王锺成,伶人告和。”《鲁语》云:“伶萧咏歌及《鹿鸣》之三。”此云“仕於伶官”,以“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伶官”。《吕氏春秋》及《律历志》云“黄帝使伶伦氏,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断雨节间而吹之,为黄锺之宫”。《周语》“景王铸无射,而问於伶州鸠”。是伶氏世掌乐官。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
简,大也。方,四方也。将,行也。以干羽为《万》舞,用之宗庙山川,故言於四方。笺云:简,择。将,且也。择兮择兮者,为且祭祀当《万》舞也。《万》舞,干舞也。○
为,于伪反。日之方中,在前上处。
教国子弟,以日中为期。笺云:“在前上处”者,在前列上头也。《周礼》:“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采合舞。”○
胥,思徐反。版音板。舍音释,下篇“舍輗”同。采音菜。硕人俣俣,公庭《万》舞。
硕人,大德也。俣俣,容貌大也。《万》舞,非但在四方,亲在宗庙、公庭。○
俣,疑矩反。《韩诗》在扈扈云“美貌”。
[疏]“简兮”至“万舞”。
○
毛以为,言卫不用贤。有大德之人兮,大德之人兮,祭山川之时,乃使之於四方,行在《万》舞之位。又至於日之方中,教国子弟习乐之时,又使之在舞位之前行而处上头,亲为舞事以教之。此贤者既有大德,复容貌美大俣俣然,而君又使之在宗庙、公庭亲为《万》舞,是大失其所也。
○
郑以为,卫君择人兮,择人兮,为有方且祭祀之时,使之当为《万》舞。又日之方中,仲春之时,使之在前列上头,而教国子弟习乐。为此贱事,不当用贤,而使大德之人,容貌俣俣然者,於祭祀之时,亲在宗庙、公庭而《万》舞。言择大德之人,使为乐吏,是不用贤也。
○
传“以干羽”至“四方”。
○
正义曰:《万》,舞名也。谓之“万”者,何休云:“象武王以万人定天下,民乐之,故名之耳。”《商颂》曰:“《万》舞有奕。”殷亦以武定天下,盖象汤之伐桀也。何休指解周舞,故以武王言之。《万》舞之名,未必始自武王也。以《万》者,舞之总名,干戚与羽籥皆是,故云“以干羽为《万》舞”,以祭山川宗庙。宜干、羽并有,故云“用之宗庙山川”。由山川在外,故云“於四方”,解所以言四方之意也。《周礼》舞师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则山川与四方别。此言山川,而云四方者,以《周礼》言“天子法四方为四望”,故注云:“四方之祭祀,谓四望也。”《大司乐》注云:“四望,谓五岳、四镇、四渎。”然则除此以外,乃是山川也,故山川与四方别舞。诸侯之祭山川,其在封内则祭之,非其地则不祭,无岳、渎之异,唯祭山川而已,故以山川对宗庙在内为四方也。此传干羽为《万》舞,宗庙、山川同用之,而《乐师》注云“宗庙以人,山川以干”,皆非羽舞,宗庙、山川又不同。此得同者,天子之礼大,故可为之节文,别祀别舞。诸侯唯有时王之乐,礼数少,其舞可以同也。
○
笺“简择”至“干舞”。
○
正义曰:以下云“公言锡爵”,当祭末,则“公庭《万》舞”是祭时。此方论择人为《万》舞,故为且祭祀也。传亦以此推之,故用之宗庙、山川为祭也。知《万》舞为干舞,不兼羽籥者,以《春秋》云“万入去《籥》”别文。《公羊传》曰:“《籥》者何?籥舞。《万》者何?干舞。”言干则有戚矣,《礼记》云“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言籥则有羽矣,《籥师》曰“教国子舞羽吹籥”。羽、籥相配之物,则羽为《籥》舞,不得为《万》也。以干戚武事,故以万言之;羽籥文事,故指体言籥耳。是以《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注云:“干戈,《万》舞,象武也。羽籥,《籥》舞,象文也。”是干、羽之异也。且此《万》舞并兼羽籥,则硕人故能《籥》舞也。下二章论硕人之才艺,无为复言“左手执籥,右手秉翟”也。明此言干戚舞,下说羽籥舞也。以此知《万》舞唯干,无羽也。孙毓亦云:“《万》舞,干戚也。羽舞,翟之舞也。”传以干羽为《万》舞,失之矣。
○
传“教国”至“为期”。
○
正义曰:知教国子弟者,以言“在前上处”。在前列上头,唯教者为然。祭祀之礼,旦明而行事,非至日之方中始在前上处也。此既为乐官,明其所教者,国子也。国子,谓诸侯大夫士之適子。言“弟”,容诸侯之庶子,於適子为弟,故《王制》云“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土之適子”。彼虽天子之法,推此诸侯亦有庶子在国学,故言国子弟也。传言“日中为期”,则谓一日之中,非春秋日夜中也。若春秋,言不当为期也,故王肃云“教国子弟,以日中为期,欲其遍至”,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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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在前”至“合舞”。
○
正义曰:《公羊传》曰:“诸侯四佾,则舞者为四列。”使此硕人居前列上头,所以教国子诸子学舞者,令法於己也。《周礼》者,皆《春官·大胥职》文也。彼注云:“学士,谓卿大夫诸子学舞者。版,籍也。大胥主此版籍,以待当召聚学舞者。卿大夫之诸子,则案此籍以召之。”又云“春,入学”者,注云:“春始以学士入学宫而学之合舞等,其进退使应节奏。《月令》仲春之月,命乐正习舞。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先师,谓蘯藻之属也。”此贤者非为大胥也。引此者以证此“日之方中”,即彼“春,入学”是矣,谓二月日夜中也。《尚书》云“日中星鸟”,《左传》曰“马日中而出”,皆与此同也。
○
传“硕人”至“公庭”。
○
正义曰:硕者,美大之称,故诸言硕人者,传皆以为大德。唯《白华》“硕人”,传不训此。及《考槃》传意类之,则亦为大德也。故王肃云:“硕人谓申后。此刺不用贤。”则笺意亦以硕人为大德。其馀则随义而释,不与此同,故《白华》硕人为妖大之人,谓褒姒也。硕既为大德,故俣俣为容貌大也。上亦教国子,此直云“非但在四方”,不并言教国子者,以“在前上处”文无舞,故据《万》舞言也。
有力如虎,执辔如组。
组,织组也。武力比於虎,可以御乱。御众有文章,言能治众,动於近,成於远也。笺云:硕人有御乱、御众之德,可任为王臣。○
辔,悲位反。组音祖。任音壬。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籥,六孔。翟,翟羽也。笺云:硕人多才多艺,又能籥舞。言文武道备。○
籥,馀若反,以竹为之,长三尺,执之以舞。郑注《礼》云“三孔”。郭璞同,云“形似笛而小”。《广雅》云“七孔”。翟,亭历反。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赫,赤貌。渥,厚渍也。祭有畀煇、胞、翟、阍、寺者,惠下之道,见惠不过一散。笺云:硕人容色赫然,如厚傅丹,君徒赐其一爵而已。不知其贤而进用之。散受五升。
[疏]“有力”至“锡爵”。
○
正义曰:言硕人既有武力,比如虎,可以能御乱矣。又有文德,能治民,如御马之执辔,使之有文章,如织组矣。以御者执辔於此,使马骋於彼;织组者总纰於此,而成文於彼,皆动於近,成於远。以兴硕人能治众施化,於己而有文章,在民亦动於近,成於远矣。硕人既有御众、御乱之德,又有多才多艺之伎,能左手执管籥,右手秉翟羽而舞,复能为文舞矣。且其颜色赫然而赤,如厚渍之丹赭。德能容貌若是,而君不用。至於祭祀之末,公唯言赐一爵而已,是不用贤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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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组织”至“於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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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以义取动近成远,故知为织组,非直如组也。武力比於虎,故可以御乱也。御,治也,谓有侵伐之乱,武力可以治之。定本作“御”字。又言“御众有文章”者,御众似执辔,有文章似织组。又云“言能治众,动於近,成於远”者,又总解御众有文章之事也。以执辔及於如组与治众,三者皆动於近、成於远也。此治民似执辔,执辔又似织组,转相如,故经直云“执辔如组”,以喻御众有文章也。《大叔于田》云“执辔如组”,谓段之能御车,以御车似织组。知此不然者,以彼说段之田猎之伎,故知为实御,此硕大堪为王臣,言“有力如虎”,是武也,故知“执辔如组”比其文德,不宜但为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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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籥,六孔。翟,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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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释乐》云:“大籥谓之产。”郭璞曰:“籥如笛,三孔而短小。”《广雅》云:“七孔。”郑於《周礼·笙师》及《少仪》、《明堂位》注皆云“籥如笛,三孔”。此传云六孔,与郑不同,盖以无正文,故不复改。传“翟,翟羽”,谓雉之羽也,故《异义》:《公羊》说乐《万》舞,以鸿羽取其劲轻,一举千里;《诗毛》说《万》以翟羽;《韩诗》说以夷狄大鸟羽。谨案:《诗》云“右手秉翟”,《尔雅》说“翟,鸟名,雉属也”,知翟,羽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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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硕人”至“道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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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籥虽吹器,舞时与羽并执,故得舞名。是以《宾之初筵》云“《籥》舞笙鼓”,《公羊传》曰“籥者何?《籥》舞”是也。首章云“公庭《万》舞”,是能武舞,今又说其《籥》舞,是又能为文舞也。硕人有多才多艺,又能为此《籥》舞,言文武备也。言其能而已,非谓硕人实为之也。何者?此章主美其文德,不论其在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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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渥厚”至“一散”。
○
正义曰:渥者,浸润之名,故《信南山》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是也。故此及《终南》皆云“渥,厚渍也”。言渍之人厚则有光泽,故以兴颜色之润。是以《终南》笺云“如厚渍之丹,言赤而泽”是也。定本“渥,厚也”,无“渍”字。“祭有畀韗、胞、翟、阍、寺者,惠下之道”,皆《祭统》文。彼又云:“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馀畀於下也。煇者,甲吏之贱者。胞者,肉吏之贱者。翟者,乐吏之贱者。阍者,守门之贱者。”注云:“煇,《周礼》作‘韗’,盖谓磔皮革之官。”《周礼》韗人为鼓,鲍人为甲。《礼记》是诸侯兼官,故韗为甲吏也。胞,即《周礼》庖人,故注云:“庖之言苞也,裹肉曰苞苴。其职供王之膳羞。”是肉吏是也。其官次於韗人。《周礼》韗人亡。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阍人,王宫每门四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以庖人类之,则皆非府史,不在献,又非士。庖人於天子为士,於诸侯故亦非士。引之证此硕人亦乐吏,故於祭末乃是赐也。知此亦是乐吏者,以经云“锡爵”,若士,则尸饮九而献之,不得既祭乃赐之,故知在“惠下”之中。经云“爵”,传言“散”者,《礼器献》云:“礼有以小为贵者,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祭统》云:“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士犹以散献爵,贱无过散,故知不过一散。散谓之爵,爵总名也。
山有榛,隰有苓。
榛,木名。下湿曰隰。苓,大苦。笺云:榛也苓也,生各得其所。以言硕人处非其位。○
榛,本亦作“蓁”,同侧巾反,子可食。苓音零,《本草》云:“甘草。”云谁之思?西方美人。
笺云:我谁思乎?思周室之贤者,以其宜荐硕人,与在王位。○
与音预,或如字。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乃宜在王室。笺云:彼美人,谓硕人也。
[疏]“山有”至“人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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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山之有榛木,隰之有苓草,各得其所,以兴卫之有硕人而在贱职,可谓处非其位,乃榛苓之不如。硕人既不宠用,故令我云:谁思之乎?思西方周室之美人。若得彼美人,当荐此硕人,使在王朝也。彼美好之硕人兮,乃宜在王朝为西方之人兮,但无人荐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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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榛,木名。苓,大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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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陆机云“栗属,其子小,似柿子,表皮黑,味如栗”,是也。榛字或作“蓁”,盖一木也。《释草》云:“蘦,大苦。”孙炎曰:“《本草》云:‘蘦,今甘草’,是也。蔓延生。叶似荷,青黄。其茎赤,有节,节有枝相当。或云蘦似地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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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彼美人,谓硕人”。正义曰:上言西方之美人,谓周室之贤人,以荐此硕人,故知“彼美人”谓硕人,“西方之人”谓宜为西方之人,故传曰“乃宜在王位”,言宜在王朝之位为王臣也。
简兮三章,章,六句
《泉水》,卫女思归也。嫁於诸侯,父母终,思归宁而不得,故作是诗以自见也。
“以自见”者,见已志也。国君夫人,父母在则归宁,没则使大夫宁於兄弟。卫女之思归,虽非礼,思之至也。○
见,贤遍反,上同。“思之至”,一本“思”作“恩”。
[疏]“《泉水》四章,章六句”至“以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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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此时宣公之世,宣父庄,兄桓。此言父母已终,未知何君之女也。言嫁於诸侯,必为夫人,亦不知所適何国。盖时简札不记,故序不斥言也。四章皆思归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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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卫女”至“之至”。
○
正义曰:以之卫女思归,虽非礼,而思之至极也。君子善其思,故录之也。定本作“思”字。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
兴也。泉水始出,毖然流也。淇,水名也。笺云:泉水流而入淇,犹妇人出嫁於异国。○
毖,悲位反,《韩诗》作“祕”,《说文》作“<耳必>”云“直视也”。淇音其。有怀于卫,靡日不思。
笺云:怀,至。靡,无也。以言我有所至念於卫,我无日不思也。所至念者,谓诸姬,诸姑伯姊。
娈彼诸姬,聊与之谋。
娈,好貌。诸姬,同姓之女。聊,原也。笺云:聊,且,略之辞。诸姬者,未嫁之女。我且欲略与之谋妇人之礼,观其志意,亲亲之恩也。○
娈,力转反,下篇同。
[疏]“毖彼”至“之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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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以为,毖彼然而流者,是泉水亦流入於淇水,以兴行嫁者是我妇人,我妇人亦嫁於异国,故我有所至念於卫,无一日而不思念之也。我所思念者,念娈然彼诸姬未嫁之女,愿欲与之谋妇人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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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唯以“聊”为“且欲略与之谋”为异,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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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泉水始出,毖然流”。
○
正义曰:以此连云泉水,知为始出毖然流也。是以《衡门》传亦云:“泌,泉水也。”言“亦流于淇”者,以本叙卫女之情,故言亦。亦,己也。
○
笺“怀至”至“伯姊”。
○
正义曰:以下云“靡日不思”,此“怀”不宜复为思,故以为“至念於卫”。以下文言之,知至念者,诸姬伯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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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聊且”至“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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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言“且”者,意不尽,故言“略之辞”,以言诸姬是未嫁之辞,又向卫所见,宜据未嫁者。传言同姓之女,亦谓未嫁也。言诸姬,容兄弟之女,及五服之亲,故言同姓以广之。所以先言诸姬,后姑姊者,便文互见,以诸姬总辞,又卑欲与谋妇人之礼也。姑姊尊,故云问,明亦与谋妇人之礼。此卫女思归,但当思见诸姬而已,思与谋妇礼,观其志意,是亲亲之恩也。
出宿于泲,饮饯于祢。
泲,地名。祖而舍輗,饮酒於其侧曰饯,重始有事於道也。祢,地名。笺云:泲、祢者,所嫁国適卫之道所经,故思宿饯。○
泲,子礼反。饯音践,徐又才箭反,送行饮酒也。祢,乃礼反,地名,《韩诗》作“坭”,音同。輗,蒲末反,道祭也。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笺云:行,道也。妇人有出嫁之道,远於亲亲,故礼缘人情,使得归宁。○
远,于万反,注同。问我诸姑,遂及伯姊。
父之姊妹称姑。先生曰姊。笺云:宁则又问姑及姊,亲其类也。先姑后姊,尊姑也。
[疏]“出宿”至“伯姊”。
○
正义曰:卫女思归,言我思欲出宿於泲,先饮饯於祢,而出宿以乡卫国,而以父母既没,不得归宁,故言女子生而有適人之道,远於父母兄弟之亲,故礼缘人情,使得归宁。今何为不听我乎?我之向卫,为觐问诸姑,遂及伯姊而已,岂为犯礼也哉!而止我也?
○
传“泲,地名”至“祢,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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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言祖而舍輗,饮酒於其侧者,谓为祖道之祭,当释酒脯於輗舍。輗即释輗也。於时送者遂饮酒於祖侧,曰饯。饯,送也。所以为祖祭者,重已方始有事於道,故祭道之神也。《聘礼记》曰:“出祖释輗,祭酒脯,乃饮酒於其侧。”注云:“祖,始也。既受聘享之礼,行出国门,止陈车骑,释酒脯之奠於輗,为行始。《诗传》曰:‘輗,道祭’,谓祭道路之神。《春秋传》曰‘輗涉山川’,然则輗,山行之名也。道路以阻险为难,是以委土为山,或伏牲其上,使者为輗,祭酒脯,祈告。卿大夫处者於是饯之,饮酒於其侧。礼毕,乘车轹之而遂行,舍於近郊矣。其牲犬羊可也。”《大驭》:“掌驭玉辂,及犯輗,遂驱之。”注云:“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以此言之,輗者,本山行之名,以祭道路之神,求无险难,故取名焉。知出国而为之者,以《聘礼》、《焌民》、《韩奕》皆言出祖,则不在国内;以祖为行道之始,则不得至郊,故知在国门外也。以輗者輗壤之名,与中靋行神之位同,知“委土为山”。言“或伏牲其上”者,据天子诸侯有牲,卿大夫用酒脯而已。《犬人》云“伏瘗亦如之”,明天子以犬伏於輗上。《羊人》无伏祭之事,则天子不用羊。《诗》云“取羝以輗”,谓诸侯也。故云“其有牲,则犬羊耳”。谓天子以犬,诸侯以羊,尊卑异礼也。以《大驭》云“犯輗”,即云“遂驱之”,故知礼毕,乘车轹之也。以《聘礼》上文“既受聘享之礼”,云“遂行,舍於郊”,故知轹之而遂行,舍於郊也。卿大夫之聘,出国则释輗,聘礼於家,“又释币於行”。注云:“告将行也。行者之先,其古人之名未闻。天子诸侯有常祀,在冬。大夫三祀,曰门,曰行,曰厉。丧礼有毁宗躐行。出于大门,则行神之位在庙门外西方。今时民春秋祭祀有行神,古之遗礼。”是在家释币,告将行;出国门用酒脯以祈告,故二处不同也。《月令》:“冬其祀行。”注依中靋之礼云:“行在庙门外之西,为輗壤,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有主有尸,用特牲。”是天子诸侯常祀在冬,与輗异也。輗祭,则天子诸侯卿大夫皆於国外为之。《大驭》云“犯輗”,《诗》云“取羝以輗”,《聘礼》云“释輗”是也。又名祖,《聘礼》及《诗》云“出祖”,是也。又名道,《曾子问》云“道而出”,是也。以其为犯輗,祭道路之神,为行道之始,故一祭而三名也。皆先輗而饮饯,乃后出宿。此先言出宿者,见饮饯为出宿而设,故先言以致其意。《韩奕》云:“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既祖,即当出宿,故彼笺云:“祖於国外,毕,乃出宿者,示行不留於是也。”欲先明祖必出宿,故皆先言出宿,后言饮饯也。《聘礼》“遂行,舍於郊”,则此出宿当在郊。而传云“泲,地名”,不言郊者,与下传互也。下“干”云“所適国郊”,则此泲亦在郊也。此泲云地名,则干亦地名矣。正以《聘礼》“遂行,舍於郊”,则此卫女思宿焉,明亦在郊也。干、泲思宿焉,传以为在郊,则言祢思饯焉,差近在国外耳。计宿、饯当各在一处而已。而此云泲、祢,下云干、言,别地者,下笺云:“干、言犹泲、祢,未闻远近同异。”要是卫女所嫁国適卫之道所经见,所思之耳。下传或兼云“干、言,所適国郊”者,一郊不得二地,宿饯不得同处,“言”,衍字耳。定本、《集注》皆云“干,所適国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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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妇人”至“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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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此与《蝃蝬》、《竹竿》文同而义异者,以此篇不得归宁而自伤,故为由远亲亲而望归宁;《蝃蝬》刺其淫奔,故为礼自得嫁,何为淫奔;《竹竿》以不见答,思而能以礼,故为出嫁为常,不可违礼。诗者各本其意,故为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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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父之”至“曰姊”。正义曰:《释亲》文。孙炎曰:“姑之言古,尊老之名也。”然则姑姊,尊长,则当已嫁,父母既没,当不得归。所以得问之者,诸侯之女有嫁於卿大夫者,去归则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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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宁则”至“尊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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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以上章思与诸姬谋,今复问姑及姊,故言“又”也。不问兄弟宗族,而问姑及姊,由亲其类也。
出宿于干,饮饯于言。
干、言,所適国郊也。笺云:干、言犹泲、祢,未闻远近同异。
载脂载舝,还车言迈。
脂舝其车,以还我行也。笺云:言还车者,嫁时乘来,今思乘以归。○
舝,胡瞎反,车轴头金也。还音旋,此字例同音,更不重出。遄臻于卫,不瑕有害?
遄,疾。臻,至。瑕,远也。笺云:瑕犹过也。害,何也。我还车疾至於卫而返,於行无过差,有何不可而止我?○
遄,市专反。瑕音遐。害,毛如字,郑音曷。行,下孟反。差,初懈反,又初加反,卷末注同。
[疏]“出宿”至“有害”。
○
毛以为,我思欲出宿於干,先饮饯於言,而归卫国耳。则为我脂车,则为我设舝,而还回其车,我则乘之以行。而欲疾至卫,不得为违礼远义之害,何故不使我归宁乎?传以瑕为远。王肃云“言原疾至於卫,不远礼义之害”,是也。
○
郑唯“不瑕有害”为异。
○
传“脂舝”至“我行”。
○
正义曰:古者车不驾则脱其舝,故《车舝》云“间关车之舝兮”,传曰“间关,设舝貌”,是也。今将行,既脂其车,又设其舝,故云“脂舝其车”。云还者,本乘来,今欲乘以还,故笺云:“言还车者,嫁时乘来,今思乘以归。”
我思肥泉,兹之永叹。
所出同、所归异为肥泉。笺云:兹,此也。自卫而来所渡水,故思此而长叹。○
肥字或作“淝”,音同。
[疏]传“所出同,所归异,为肥泉”。
○
正义曰:《释水》云:“泉归异出同流,肥。”
○
笺“自卫”至“渡水”。
○
正义曰:以下须、漕是卫邑,故知此肥泉是卫水也。思须与漕,我心悠悠。
须、漕,卫邑也。笺云:自卫而来所经邑,故又思之。○
漕音曹。
[疏]传“须、漕,卫邑”。
○
正义曰:《鄘》云:“以庐於漕。”漕是卫邑,须与漕连,明亦卫邑。
驾言出游,以写我忧。
写,除也。笺云:既不得归宁,且欲乘车出游,以除我忧。
[疏]笺“既不”至“我忧”。
○
正义曰:以此不得归宁,而出游不过出国,故言且出游。《竹竿》不见答,故以出游为归,是以彼笺云:“適异国而不见答,其除此忧,维有归耳。”
《泉水》四章,章六句。
《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
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巳志而遇困苦。
[疏]“《北门》三章,章七句”至“志尔”。
○
正义曰:谓卫君之闇,不知士有才能,不与厚禄,使之困苦,不得其志,故刺之也。经三章皆不得志之事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其仕为官,尊卑不明也。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
兴也。北门背明乡阴。笺云:自,从也。兴者,喻已仕於闇君,犹行而出北门,心为之忧殷殷然。○
殷,本又作“{殷心}”,同於巾反,沈於文反,又音隐,《尔雅》云:“忧也。”背,蒲对反。乡,本又作“向”,同许亮反。为,于伪反。终窭且贫,莫知我艰。
窭者,无礼也。贫者,困於财。笺云:艰难也。君於已禄薄,终不足以为礼。又近困於财,无知已以此为难者。言君既然矣,诸臣亦如之。○
窭,其矩反,无礼也,《尔雅》云:“贫也。”案:谓贫无可为礼。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笺云:谓勤也。诗人事君无二志,故自决归之於天。我勤身以事君,何哉?忠之至。
[疏]“出自”至“何哉”。
○
正义曰:卫之忠臣,不得其志。言人出自北门者,背明乡阴而行,犹已仕於乱世,乡於闇君而仕。由君之闇,已则为之忧心殷殷然。所以忧者,以君於已禄薄,使已终当窭陋,无财为礼,又且贫困,无资充用,而众臣又莫知我贫窭之艰难者。君於已虽禄薄,已又不忍去之,止得守此贫困,故自决云:已焉哉,我之困苦,天实为之。使我遭此君,我止当勤以事之,知复奈何哉!
○
传“北门背明乡阴”。
○
正义曰:本取人乡阴行,似已仕闇君,故以出自北门为喻。传以乡阴者必背明耳,不取背明为义,何者?此人既仕闇君,虽困不去,非恨本不择君,故知不以背明为喻也。
○
传“窭者”至“於财”。
○
正义曰:《释言》云:“窭,贫也。”则贫、窭为一也。传此经云“终窭且贫”,为二事之辞,故为窭与贫别。窭谓无财可以为礼,故言“窭者,无礼”;贫谓无财可以自给,故言“贫者,困於财”。是以笺云“禄薄,终不足以为礼”,是终窭也。“又近困於财”,是且贫也。言近者,已所资给,故言近;对以之为礼者,为远也。无财谓之贫,此二者皆无财之事,故《尔雅》贫、窭通也。“终窭且贫”,言君於已禄薄,是君既然矣,莫知我艰,总谓人无知己,是诸臣亦如之。以颁禄由君,故怨已贫窭禄薄,不由诸臣,故但恨其不知已也。
○
笺“诗人”至“之至”。
○
正义曰:此诗人叙仕者之意,故谓之“诗人事君”,不知已而不去,是“无二志”也。己困苦,应去而不去,是终当贫困,故言“已焉哉”,是自决也。此实由君,言“天实为之”,是归之於天也。君臣义合,道不行则去。今君於已薄矣,犹云勤身以事之,知复何哉!无去心,是忠之至也。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
適,之。埤,厚也。笺云:国有王命役使之事,则不以之彼,必来之我;有赋税之事,则减彼一而以益我。言君政偏,己兼其苦。○
埤,避支反。偏音篇。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谪我。
谪,责也。笺云:我从外而入,在室之人更迭遍来责我,使已去也。言室人亦不知已志。○
徧,古遍字,注及下同。凡徧字从行,偏字从人,后皆放此。谪,直革反,《玉篇》知革反。更音庚。迭,待结反。
[疏]“王事”至“谪我”。
○
正义曰:此仕者言君既昏闇,非直使已贫窭,又若国有王命役使之事,则不以之彼,必来之我,使已劳於行役;若有赋税之事,则减彼一而厚益我,使己困於资财。君既政偏,己兼其苦,而我入自外而归,则室家之人更迭而徧来责我。言君既政偏,尔何不去?此忠臣不忍去,而室人不知以责己。外为君所困,内为家人不知,故下又自决归天。
○
传“埤,厚”。
○
正义曰:谓减彼一以厚益己,使巳厚出赋税之事是也。
○
笺“国有”至“其苦”。
○
正义曰:政事云一埤益我,有可减一,则为赋税之事。政事是赋税,则王事是役使可知。役使之事,不之彼而之我,使我劳而彼逸;赋税之事,减彼一而益我,使彼少而我多。此王事不必天子事,直以战伐行役皆王家之事,犹《鸨羽》云“王事靡眞”,於时甚乱,非王命之事也。
○
笺“我从”至“己志”。
○
正义曰:礼,君臣有合离之义。今遭困穷,而室人责之,故知使之去也。此士虽困,志不去君,而家人使之去,是不知己志。上言诸臣莫知我艰,故云室人亦不知己志。
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
敦,厚。遗,加也。笺云:敦犹投掷也。○
敦,毛如字;《韩诗》云“敦,迫”;郑都回反,投擿也。遗,唯季反。擿,呈释反,与掷同;本或作“摘”,非。
[疏]传“敦,厚”。笺“敦犹投掷”。
○
正义曰:笺以役事与之,无所为厚也。且上云“適我”,此亦宜为“之己”之义,故易传以为投掷於己也。
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
摧,沮也。笺云:摧者,刺讥之言。○
摧,徂回反,或作“催”,音同。《韩诗》作“讠崔”,音千隹、子隹二反,就也。沮,在吕反,何音阻。
[疏]传“摧,沮”。笺“摧者,刺讥之言”。
○
正义曰:毛以为,室人更责则乖沮己志。定本、《集注》皆云“摧,沮也”。笺以上章类之,言谪己者是室人责己,故以摧为刺讥己也。
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北门》三章,章七句。
《北风》,刺虐也。卫国并为威虐,百姓不亲,莫不相携持而去焉。
○
携,穴圭反。
[疏]“《北风》三章,章六句”至“去焉”。
○
正义曰:作《北风》诗者,刺虐也。言卫国君臣并为威虐,使国民百姓不亲附之,莫不相携持而去之,归於有道也。此主刺君虐,故首章、二章上二句皆独言君政酷暴。卒章上二句乃君臣并言也。三章次二句皆言携持去之,下二句言去之意也。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
兴也。北风,寒凉之风。雱,盛貌。笺云:寒凉之风,病害万物。兴者,喻君政教酷暴,使民散乱。○
凉音良。雨,于付反,又如字,下同。雱,普康反。酷,苦毒反。惠而好我,携手同行。
惠,爱。行,道也。笺云:性仁爱而又好我者,与我相携持同道而去。疾时政也。○
好,呼报反,下及注同。行音衡。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虚,虚也。亟,急也。笺云:邪读如徐。言今在位之人,其故威仪虚徐宽仁者,今皆以为急刻之行矣,所以当去,以此也。
[疏]“北风”至“只且”。
○
正义曰:言天既为北风,其寒凉矣,又加之雨雪其雱然而盛。由凉风盛雪,病害万物,以兴君政酷暴,病害百姓也。百姓既见病害,莫不散乱,故皆云:彼有性仁爱而又好我者,我与此人携手同道而去。欲以共归有德。我所以去之者,非直为君之酷虐,而在位之臣,虽先日其宽虚,其舒徐,威仪谦退者,今莫不尽为急刻之行,故已所以去之。既,尽也。只且,语助也。
○
笺“寒凉”至“散乱”。
○
正义曰:风雪并喻君虐,而笺独言凉风者,以风非所害物,但北风寒凉,故害万物,与常风异,是以兴君政酷暴也。而雪害物,不言可知。
○
“性仁”至“而去”。
○
正义曰:以经“携手”之文承“惠好”之下,则与此惠而好我者相携手也。
○
传“虚,虚”。笺“邪读如徐”。
○
正义曰:《释训》云:“其虚其徐,威仪容止也。”孙炎曰:“虚、徐,威仪谦退也。”然则虚徐者,谦虚闲徐之义,故笺云“威仪虚徐宽仁者”也。但传质,诂训叠经文耳,非训虚为徐。此作“其邪”,《尔雅》作“其徐”,字虽异,音实同,故笺云“邪读如徐”。
北风其喈,雨雪其霏。
喈,疾貌。霏,甚貌。○
喈音皆。霏,芳非反。惠而好我,携手同归。
归有德也。
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乌。
狐赤乌黑,莫能别也。笺云:赤则狐也,黑则乌也,犹今君臣相承,为恶如一。○
别,彼竭反。
[疏]“莫赤”至“匪乌”。
○
正义曰:卫之百性疾其时政,以狐之类皆赤,乌之类皆黑,人莫能分别赤以为非狐者,莫能分别黑以为非乌者,由狐赤乌黑,其类相似,人莫能别其同异,以兴今君臣为恶如一,似狐、乌相类,人以莫能别其同异。言君恶之极,臣又同之,已所以携持而去之。
○
传“狐赤”至“能别”。
○
正义曰:狐色皆赤,乌色皆黑,以喻卫之君臣皆恶也。人於赤狐之群,莫能别其赤而非狐者,言皆是狐;於黑乌之群,莫能别其黑而非乌者,言皆是乌,以喻於卫君臣,莫能别其非恶者,言皆为恶,故笺云“犹今之君臣相承,为恶如一”也,故序云“并为威虐”,经云“莫赤”、“莫黑”,总辞,故知并刺君臣,以上下皆恶,故云相承也。
惠而好我,携手同车。
携手就车。
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北风》三章,章六句。
《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
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遗我以彤管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
遗,唯季反,下同。
[疏]“《静女》三章,章四句”至“无德”。
○
正义曰:道德一也,异其文耳。经三章皆是陈静女之美,欲以易今夫人也,庶辅舖於君,使之有道也。此直思得静女以易夫人,非谓陈古也,故经云“俟我”、“贻我”,皆非陈古之辞也。
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
静,贞静也。女德贞静而有法度,乃可说也。姝,美色也。俟,待也。城隅,以言高而不可逾。笺云:女德贞静,然后可畜;美色,然后可安。又能服从,待礼而动,自防如城隅,故可爱之。○
姝,赤朱反,《说文》作“<女殳>”,云“好也”。说音悦,篇末注同。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言志往而行正。笺云:志往谓踟蹰,行正谓爱之而不往见。○
搔,苏刀反。踟,直知反。蹰,直诛反。
[疏]“静女”至“踟蹰”。
○
正义曰:言有贞静之女,其美色姝然,又能服从君子,待礼而后动,自防如城隅然,高而不可逾。有德如是,故我爱之,欲为人君之配。心既爱之,而不得见,故搔其首而踟蹰然。
○
传“女德”至“可逾”。
○
正义曰:言静女,女德贞静也。俟我於城隅,是有法度也。女德如是,乃可悦爱,故下云“爱而不见”是也。姝、娈皆连静女,静既为德,故姝为美色也。《东方之日》传:“姝者,初昏之貌。”以彼论初昏之事,亦是美色,故笺云:“姝姝然美好之子。”《干旄》传曰:“姝,顺貌。”以贤者告之善道,不以色,故为顺,亦谓色美之顺也。城隅高於常处,以喻女之自防深故。《周礼》“王城高七雉,隅九雉”,是高於常处也。
○
“女德”至“可爱”。
○
正义曰:笺解本举女静德与美色之意,言女德贞静,然后可保畜也;有美色,然后可意安以为匹也,故德色俱言之。据女为说,故云服从、待礼,谓待君子媒妁聘好之礼,然后乃动。不为淫佚,是其自防如城隅,故可爱也。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既有静德,又有美色,又能遗我以古人之法,可以配人君也。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后妃群妾以礼御於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笺云:彤管,笔赤管也。○
贻,本又作“诒”,音怡,遗也,下同。下句协韵,亦音以志反。彤,徒冬反。彤,赤也。管,笔管。著,知略反,又直略反,下同。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炜,赤貌。彤管以赤心正人也。笺云:“说怿”当作“说释”。赤管炜炜然,女史以之说释妃妾之德,美之。○
炜,于鬼反。说,本又作“悦”,毛、王上音悦,下音亦。郑:说音始悦反:怿作“释”,始亦反。
[疏]“静女”至“女美”。
○
毛以为,言有贞静之女,其色娈然而美,又遗我以彤管之法,不违女史所书之事,成其妃妾之美。我欲易之,以为人君之妃。此女史彤管能成静女之德,故嘉善此彤管之状有炜炜然,而喜乐其能成女德之美。因静女能循彤管之法,故又悦美彤管之能成静女。王肃云:“嘉彤管之炜炜然,喜乐其成女美也。”
○
郑唯“说释女美”为异。以上句既言遗我彤管之法,故说彤管以有法,由女史执之,以笔陈说而释此妃妾之德美。有进退之法,而静女不违,是遗我彤管之法也。
○
传“既有”至“人君”。
○
正义曰:既有静德,谓静女也。又有美色,谓其娈也。遗我以古人之法,即贻我彤管也。
○
传“古者”至“成法”。
○
正义曰:传以经云“贻我彤管”是女史之事,故具言女史之法也。《周礼》“女史八人”,注云:“女史,女奴晓书者。”其职云:“掌王后之礼职,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逆内宫,书内令。凡后之事,以礼从。”夫人女史亦如之,故此总云“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也。女史若有不记妃妾之过,其罪则杀之,谓杀此女史。凡后妃群妾以礼次序御於君所之时,使女史书其日月,使知某日某当御,某日当次某也。“授之以环,以进退之”者,即下句是也。“生子月辰”,谓将生子之月,故《内则》“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是也。此以月辰将产为文,实有娠即宜退之,故《生民》笺云“於是遂有身而肃戒不复御”,是也。《内则》月辰所居侧室者,为将产异其处,非谓始不御也。“当御,以银环进之,著於左手;既御,乃著於右手。”金环不言著,略之。此妃妾进御烦碎之事,而令女史书之者,事无大小,记以成法也。此是女史之法。静女遗我者,谓遗我不违女史之法,使妃妾德美也。此似有成文,未闻所出。定本、《集注》“女吏”皆作“女史”。
○
传“彤管以赤心正人”。
○
正义曰:必以赤者,欲使女史以赤心正人,谓赤心事夫人,而正妃妾之次序也。
○
笺“说怿”至“美之”。
○
正义曰:以女史执此赤管而书,记妃妾进退日月所次序,使不违失,宜为书说而陈释之,成此妃妾之德美,故美之也。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牧,田官也。荑,茅之始生也。本之於荑,取其有始有终。笺云:洵,信也。茅,絜白之物也。自牧田归荑,其信美而异者,可以供祭祀,犹贞女在窈窕之处,媒氏达之,可以配人君。○
牧,州牧之牧,徐音目。荑,徒兮反。洵,本亦作“询”,音荀。共音恭。窈,乌了反。窕,徒了反。处,昌虑反。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非为荑徒说美色而已,美其人能遗我法则。笺云:遗我者,遗我以贤妃也。○
为,于伪反,注同。或如字。
[疏]“自牧”至“之贻”。
○
毛以为,诗人既爱静女而不能见,思有人归之,言我欲令有人自牧田之所归我以茅荑,信美好而且又异者,我则供之以为祭祀之用,进之於君,以兴我原有人自深宫之所,归我以贞信之女,信美好而又异者,我则进之为人君之妃。又言我所用此女为人君之妃者,由此女之美。我非徒悦其美色,又美此女人之能遗我彤管之法,故欲易之以配人君。
○
郑唯下二句为异。言若有人能遗我贞静之女,我则非此女之为美,言不美此女,乃美此人之遗於我者。爱而不见,冀於得之,故有人遗之,则美其所遗之人也。
○
传“荑茅”至“有终”。
○
正义曰:传以茅则可以供祭祀之用。荑者,茅之始生,未可供用,而本之於荑者,欲取兴女有始有终,故举茅生之名也。言始为荑,终为茅,可以供祭祀,以喻始为女能贞静,终为妇有法则,可以配人君。
○
笺“茅絜”至“人君”。
○
正义曰:笺解以茅喻之意。以茅絜白之物,信美而异於众草,故可以供祭祀,喻静女有德,异於众女,可以配人君,故言洵美且异也。言供祭祀之用者,祭祀之时,以茅缩酒。《左传》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是也。定本、《集注》云“信美而异者”。
○
笺“遗我”至“贤妃”。
○
正义曰:笺以上“自牧归荑”,欲人贻己以美女,此言“非女之为美,美人之贻”,则非美其女,美贻己之人也,故易之以为遗我以贤妃也。
《静女》三章,章四句。
《新台》,刺卫宣公也。纳伋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
伋,宣公之世子。○
新台,脩旧曰新。《尔雅》云:“四方而高曰台。”孔安国云:“土高曰台。”伋音急,宣公世子名。要,於遥反。恶,乌路反。
[疏]“《新台》三章,章四句”至“是诗”。
○
正义曰:此诗伋妻盖自齐始来,未至於卫,而公闻其美,恐不从己,故使人於河上为新台,待其至於河,而因台所以要之耳。若已至国,则不须河上要之矣。
新台有泚,河水弥弥。
泚,鲜明貌。弥弥,盛貌。水所以絜汙秽,反于河上而为淫昏之行。○
泚音此,徐又七礼反,鲜明貌。《说文》作“玼”,云:“新色鲜也。”弥,莫尔反,徐又莫启反,水盛也。《说文》云:“水满也。”汙音乌。行,下孟反。篇注同。燕婉之求,籧簒不鲜。
燕,安。婉,顺也。籧簒,不能俯者。笺云:鲜,善也。伋之妻,齐女,来嫁於卫。其心本求燕婉之人,谓伋也,反得籧簒不善,谓宣公也。籧簒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也。○
燕,於典反,又於见反,安也。婉,迂阮反,徐於管反。籧音渠。簒音储。鲜,斯践反;王,少也;依郑又音仙。
[疏]“新台”至“不鲜”。
○
毛以为,卫人恶公纳伋之妻,故言所要之处。云公新作高台,有泚然鲜明,在於河水弥弥之处,而要齐女以为淫昏也。水者所以絜汙秽,反於河上作台而为淫昏之行,是失其所也。又言齐女来嫁,本燕婉之人,是求欲以配伋,乃今为所要,反得行籧簒佞媚之行不少者之宣公,是非所求也。
○
郑唯“不鲜”为异。
○
传“此鲜”至“之行”。
○
正义曰:此与下传互也。台泚言鲜明,下言高峻,见台体高峻而其状鲜明也。河弥言盛貌,下言平地,见河在平地而波流盛也。以公作台要齐女,故须言台。又言河水者,表作台之处也。言水流之盛者,言水之盛流,当以絜汙秽,而公反於其上为淫昏,故恶之也。
○
传“籧簒,不能俯者”。
○
正义曰:籧簒、戚施,本人疾之名,故《晋语》云“籧簒不可使俯,戚施不可使仰”,是也。但人口柔者,必仰面观人之颜色而为辞,似籧簒不能俯之人,因名口柔者为籧簒。面柔者,必低首下人,媚以容色,似戚施之人,因名面柔者为戚施。故笺云“籧簒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时宣公为此二者,故恶而比之,非宣公实有二病,故笺申传意,以为口柔、面柔也。籧簒口柔,戚施面柔,《释训》文。李巡曰:“籧簒巧言好辞,以口饶人,是谓口柔。戚施和颜悦色以诱人,是谓面柔也。”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
洒,高峻也。浼浼,平地也。○
洒,七罪反,《韩诗》作“漼”,音同,云“鲜貌”。浼,每罪反,《韩诗》作“浘”。浘音尾,云“盛貌”。燕婉之求,籧簒不殄。
殄,绝也。笺云:殄当作腆。腆,善也。殄,毛徒典反,郑改作“腆”,吐典反。
[疏]传“殄,绝”。
○
正义曰:《释诂》文。言齐女反得籧簒之行而不绝者,谓行之不止常然。推此则首章“鲜”为“少”,传不言耳,故王肃亦为“少”也。
○
殄当作“腆”。腆,善。
○
正义曰:笺云籧簒口柔,当不能俯,言“少”与“不绝”,非类也,故以上章“鲜”为“善”,读此“殄”为“腆”。腆与殄,古今字之异,故《仪礼》注云“腆,古文字作殄”,是也。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
言所得非所求也。笺云:设鱼网者宜得鱼,鸿乃鸟也,反离焉。犹齐女以礼来求世子,而得宣公。
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戚施,不能仰者。笺云: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
戚,干历反。下,遐嫁反。
《新台》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诗也。
○
为,于伪反。
[疏]“《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至“是诗”。
○
正义曰:作《二子乘舟》诗者,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伋与寿,争相为死,故国人哀伤而思念之,而作是《二子乘舟》之诗也。二子争相为死,即首章二句是也。国人伤而思之,下二句是也。
二子乘舟,汎汎其景。
二子,伋、寿也。宣公为伋取於齐女而美,公夺之,生寿及朔。朔与其母愬伋於公,公令伋之齐,使贼先待於隘而杀之。寿知之,以告伋,使去之。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伋至,曰:“君命杀我,寿有何罪?”贼又杀之。国人伤其涉危遂往,如乘舟而无所薄,汎汎然迅疾而不碍也。○
汎、芳剑反。景如字,或音影。愬,苏路反。令,力征反。隘,於卖反。驶疾,所吏反;本或无“驶”字;一本作“迅疾”。原言思子,中心养养。
愿,每也。养养然忧不知所定。笺云:愿,念也。念我思此二子,心为之忧养养然。
[疏]“二子”至“养养”。
○
毛以为,二子伋、寿争相为死,赴死似归,不顾其生,如乘舟之无所薄,观之汎汎然,见其影之去往而不碍。犹二子争死,遂往而亦不碍也。故我国人伤之,每有所言,思此二子,则中心为之忧养养然,不知所定。
○
郑唯以“原言思子”为“念我思此二子”为异。
○
传“二子”至“不碍”。
○
正义曰:以序云“思伋、寿”,故知二子伋、寿也。传因言二子争死之由,其言与桓十六年《左传》小异大同也。此言“愬伋於公”,《传》言“构伋子”。服虔云“构,会其过恶”,亦是愬之也。此言“先待於隘”,《传》言“使盗待诸莘”。服虔云“莘,卫东地”,则莘与隘一处也。此言君命不可逃也,寿窃其节而先往,《传》言“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此文不足,亦当如《传》饮以酒也。旌、节不同,盖载旌旗以为节信也。《卫世家》所说与《左传》略同,云“寿盗其白旄而先”。言白旄者,或以白旄为旌节也。言“国人伤其涉危遂往”者,解经以乘舟为喻之意。以二子遂往,不爱其死,如乘舟无所薄,汎汎然迅疾而不碍。无所薄犹涉危也,谓涉渡危难而取死。下言“其影”,以其影谓舟影,观其去而见其影,义取其遂往不还,故卒章云“其逝”。传曰“逝,往”,谓舟汎汎然,其形往,影形可见,故言往也。
二子乘舟,汎汎其逝。
逝,往也。
原言思子,不瑕有害。
言二子之不远害。笺云:瑕犹过也。我思念此二子之事,於行无过差,有何不可而不去也?○
害,毛如字,郑音曷,何也。远,于万反。
[疏]“二子”至“有害”。
○
正义曰:下二句毛、郑别。
○
笺“我念”至“不去”。
○
正义曰:此国人思念之至,故追言其本,何为不去而取死。深闵之之辞也。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
邶国十九篇,七十一章,三百六十三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