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二九 宋紀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己亥),盡閼逢執徐(甲辰),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大明三年(己亥、四五九年)
春,正月,己巳朔,兗州兵與魏皮豹子戰于高平,兗州兵不利。
己丑,以驃騎將軍柳元景為尚書令,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
己酉,魏河南公伊馛卒。
三月,乙卯,以揚州六郡為王畿;更以東揚州為揚州,徙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三月,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為兗州刺史。閬,遵之子也。
夏,四月,乙巳,魏主立其弟子推為京兆王。
竟陵王誕知上意忌之,亦潛為之備;因魏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糧治仗。誕記室參軍江智淵知誕有異志,請假先還建康,上以為中書侍郎。智淵,夷之弟子也,少有操行,沈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無盡無者,其唯江智淵乎!」
是時,道路皆云誕反。會吳郡民劉成上書稱:「息道龍昔事誕,見誕在石頭城修乘輿法物,習唱警蹕。道龍憂懼,私與伴侶言之,誕殺道龍。」又豫章民陳談之上書稱:「弟詠之在誕左右,見誕書陛下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祝詛,詠之密以啟聞,誕誣詠之乘酒罵詈,殺之。」上乃令有司奏誕罪惡,請收付廷尉治罪。乙卯,詔貶誕爵為侯,遣之國。詔書未下,先以羽林禁兵配兗州刺史垣閬,使以之鎮為名。與給事中戴明寶襲誕。
閬至廣陵,誕未悟也。明寶夜報誕典籤蔣成,使明晨開門為內應。成以告府舍人許宗之,宗之入告誕;誕驚起,呼左右及素所畜養數百人執蔣成,勒兵自衞。天將曉,明寶與閬帥精兵數百人猝至,而門不開;誕已列兵登陴,自在門上斬蔣成,赦作徒、繫囚,開門擊閬,殺之,明寶從間道逃還。詔內外纂嚴。以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將兵討誕。甲子,上親總禁兵頓宣武堂。
司州刺史劉季之,誕故將也,素與都督宗愨有隙,聞誕反,恐為愨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疑季之與誕同謀,邀殺之。
沈慶之至歐陽,誕遣慶之宗人沈道愍齎書說慶之,餉以玉環刀。慶之遣道愍反,數以罪惡。誕焚郭邑,驅居民悉使入城,閉門自守,分遣書檄,邀結遠近。時山陽內史梁曠,家在廣陵,誕執其妻子,遣使邀曠,曠斬使拒之;誕怒,滅其家。
誕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用讒言,遂令無名小人來相掩襲;不任枉酷,卽加誅翦。雀鼠貪生,仰違詔敕。今親勒部曲,鎮扞徐、兗。先經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鋒蹈戈,萬沒豈顧;盪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宮帷之醜,豈可三緘!」上大怒,凡誕左右、腹心、同籍、期親在建康者並誅之,死者以千數,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內出奔者。
慶之至城下,誕登樓謂之曰:「沈公垂白之年,何苦來此!」慶之曰:「朝廷以君狂愚,不足勞少壯故耳。」
上慮誕奔魏,使慶之斷其走路。慶之移營白土,去城十八里,又進軍新亭。豫州刺史宗愨、徐州刺史劉道隆並帥衆來會;兗州刺史沈僧明,慶之兄子也,亦遣兵助慶之。先是誕誑其衆,云「宗愨助我」;愨至,繞城曜馬呼曰:「我,宗愨也!」
誕見諸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守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親信並自隨,聲云出戰,邪趨海陵道。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誕行十餘里,衆皆不欲去,互請誕還城。誕曰:「我還易耳,卿能為我盡力乎?」衆皆許諾,誕乃復還,築壇歃血以誓衆,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劉琨之為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誕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右衞將軍垣護之、虎賁中郎將殷孝祖等擊魏還,至廣陵,上並使受慶之節度。慶之進營,逼廣陵城。誕餉慶之食,提挈者百餘人,出自北門;慶之不開視,悉焚之。誕於城上授函表,請慶之為送,慶之曰:「我受詔討賊,不得為汝送表。汝必欲歸死朝廷,自應開門遣使,吾為汝護送。」
東揚州刺史顏竣遭母憂,送喪還都,上恩待猶厚,竣時對親舊有怨言,或語及朝廷得失。會王僧達得罪,疑竣譖之;將死,具陳竣前後怨望誹謗之語。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懼,上啟陳謝,且請生命;上益怒,詔答曰:「卿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自全,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邪!」及竟陵王誕反,上遂誣竣與誕通謀,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後賜死。妻子徙交州,至宮亭湖,復沈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陰山。
上命沈慶之為三烽於桑里,若克外城,舉一烽,克內城,舉兩烽,擒劉誕,舉三烽;璽書督趣,前後相繼。慶之焚其東門,塞塹,造攻道,立行樓、土山幷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奏免慶之官,詔勿問,以激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猶未拔。上怒,命太史擇日,將自濟江討誕;太宰義恭固諫。乃止。
誕初閉城拒使者,記室參軍山陰賀弼固諫,誕怒,抽刀向之,乃止。誕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踰城出降。或勸弼宜早出,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旣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藥自殺。參軍何康之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誕為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暴露之,不與食;母呼康之,數日而死。誕以中軍長史濮陽范義為左司馬。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沈慶之帥衆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乙巳,克其外城;乘勝而進,又克小城。誕聞兵入,走趨後園,隊主沈胤之等追及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誕母、妻皆自殺。
上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侍中蔡興宗陪輦,上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上不悅。
詔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上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為京觀,侍中沈懷文諫,不聽。
初,誕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民間,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寶齎送。旣出門,並散走;唯曇濟不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內史羊璿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擢梁曠為後將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興宗與范義素善,收斂其尸,送喪歸豫章。上謂曰:「卿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言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慙色。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陳。每數萬人止頓,越自騎馬前行,使軍人隨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楊尹劉秀之為尚書右僕射。
丙戌,以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九月,壬辰,築上林苑於玄武湖北。
初,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詔徙於牛頭山西,直宮城之午位。及廢帝卽位,以舊地為吉,復還故處。帝又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孝武帝大明四年(庚子、四六O年)
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己卯,詔祀郊廟,初乘玉路。
庚寅,立皇子子勛為晉安王,子房為尋陽王,子頊為歷陽王,子鸞為襄陽王。
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二月,魏衞將軍樂安王良討河西叛胡。
三月,魏人寇北陰平,朱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甲申,皇后親桑于西郊,皇太后觀禮。
夏,四月,魏太后常氏殂。五月,癸丑,魏葬昭太后於鳴雞山。
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
吐谷渾王拾寅兩受宋、魏爵命,居止出入,擬於王者,魏人忿之。定陽侯曹安表:「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六月,甲午,魏遣征西大將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中山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以擊吐谷渾。
魏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魏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遣使如魏。
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壬午,魏主如河西。
魏軍至西平,吐谷渾王拾寅走保南山。九月,魏軍濟河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三十餘萬。
庚午,魏主還平城。
丁亥,徙襄陽王子鸞為新安王。
冬十月,庚寅,詔沈慶之討緣江蠻。
前廬陵內史周朗,言事切直,上銜之,使有司奏朗居母喪不如禮,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別;坐白衣領職。
十一月,魏散騎侍郎盧度世等來聘。
是歲,上徵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為侍中。師伯以諂佞被親任,羣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上嘗與之樗蒲,上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上失色。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柔然攻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以闞伯周為高昌王。高昌稱王自此始。
孝武帝大明五年(辛丑、四六一年)
春,正月,戊午朔,朝賀。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為瑞;上悅。義恭以上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上之世,得免於禍。
二月,辛卯,魏主如中山;丙午,至鄴,遂如信都。
三月,遣使如魏。
魏主發幷、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辛巳,還平城。
夏,四月,癸巳,更以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
庚子,詔經始明堂,直作大殿於丙、己之地,制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為異。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深之及主帥每禁之,常懷忿恨。左右張伯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伯超懼,說休茂曰:「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休茂曰:「為之柰何?」伯超曰:「唯有殺行事及主帥,舉兵自衞。此去都數千里,縱大事不成,不失入虜中為王。」休茂從之。
丙午夜,休茂與伯超等帥夾轂隊,殺典籤楊慶於城中,出金城,殺深之及典籤戴雙;徵集兵衆,建牙馳檄,使佐吏上己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黃鉞。侍讀博士荀詵諫,休茂殺之。伯超專任軍政,生殺在己,休茂左右曹萬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休茂出城行營,諮議參軍沈暢之等帥衆閉門拒之。休茂馳還,不得入。義成太守薛繼考為休茂盡力攻城,克之,斬暢之及同謀數十人。其日,參軍尹玄慶復起兵攻休茂,生擒,斬之,母、妻皆自殺,同黨伏誅。城中擾亂,莫相統攝。中兵參軍劉恭之,秀之之弟也,衆共推行府州事。繼考以兵脅恭之,使作啟事,言「繼考立義」,自乘驛還都;上以為北中郎諮議參軍,賜爵冠軍侯;事尋泄,伏誅。以玄慶為射聲校尉。
上自卽位以來,抑黜諸弟;旣克廣陵,欲更峻其科。沈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陛下旣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衞之寄。」及襄陽平,太宰義恭探知上指,請裁抑諸王,不使任邊州,及悉輸器甲,禁絕賓客;沈懷文固諫以為不可,乃止。
上畋遊無度,嘗出,夜還,敕開門。侍中謝莊居守,以棨信或虛,執不奉旨,須墨敕乃開。上後因燕飲,從容曰:「卿欲效郅君章邪?」對曰:「臣聞王者祭祀、畋遊,出入有節。今陛下晨往宵歸,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矯詐。是以伏須神筆,乃敢開門耳。」
魏大旱,詔:「州郡境內,神無大小,悉灑掃致禱;俟豐登,各以其秩祭之。」於是羣祀之廢者皆復其舊。
秋,七月,戊寅,魏主立其弟小新成為濟陽王,加征東大將軍,鎮平原;天賜為汝陰王,加征南大將軍,鎮虎牢;萬壽為樂浪王,加征北大將軍,鎮和龍;洛侯為廣平王。
壬午,魏主巡山北;八月,丁丑,還平城。
戊子,立皇子子仁為永嘉王,子真為始安王。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沈慶之固讓司空,柳元景固讓開府儀同三司,詔許之;仍命慶之朝會位次司空,俸祿依三司,元景在從公之上。
慶之目不知書,家素富,產業累萬金,童奴千計;再獻錢千萬,穀萬斛。先有四宅,又有園舍在婁湖;慶之一夕攜子孫及中表親戚徙居婁湖,以四宅輸官。慶之多蓄妓妾,優游無事,盡意歡娛,非朝賀不出門;車馬率素,從者不過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甲戌,移南豫州治于湖。丁丑,以潯陽王子房為南豫州刺史。
閏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卒,諡曰獻妃。
壬寅,更以歷陽王子頊為臨海王。
冬,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右僕射劉秀之為雍州刺史。
乙卯,以新安王子鸞為南徐州刺史。子鸞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鸞愛冠諸子,凡為上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鸞之府。及為南徐州,割吳郡以屬之。
初,巴陵王休若為北徐州刺史,以山陰張岱為諮議參軍,行府、州、國事。後臨海王子頊為廣州,豫章王子尚為揚州,晉安王子勛為南兗州,岱歷為三府諮議、三王行事,與典籤、主帥共事,事舉而情不相失。或謂岱曰:「主王旣幼,執事多門,而每能緝和公私,云何致此?」岱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為政端平,待物以禮,悔吝之事,無由而及;明闇短長,更是才用之多少耳。」及子鸞為南徐州,復以岱為別駕、行事。岱,永之弟也。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雅之從祖弟也。
魏廣平王洛侯卒。
十二月,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甲戌,制民戶歲輸布四匹。
是歲,詔士族雜婚者皆補將吏。士族多避役逃亡,乃嚴為之制,捕得卽斬之,往往奔竄湖山為盜賊。沈懷文諫,不聽。
孝武帝大明六年(壬寅、四六二年)
春,正月,癸未,魏樂浪王萬壽卒。
辛卯,上初祀五帝於明堂,大赦。
丁未,策秀、孝于中堂。揚州秀才顧法對策曰:「源清則流潔,神聖則刑全。躬化易於上風,體訓速於草偃。」上覽之,惡其諒也,投策於地。
二月,乙卯,復百官祿。
三月,庚寅,立皇子子元為邵陵王。
初,侍中沈懷文,數以直諫忤旨。懷文素與顏竣、周朗善,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懷文嘿然。侍中王彧,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顏師伯以白上,上益不悅。上嘗出射雉,風雨驟至,懷文與王彧、江智淵約相與諫。會召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冒。」彧曰:「懷文所啟,宜從。」智淵未及言,上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何以恆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先鞭其面!」每上燕集,在坐者皆令沈醉,嘲謔無度。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調,上謂故欲異己。謝莊嘗戒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所得耳。」上乃出懷文為晉安王子勛征虜長史,領廣陵太守。
懷文詣建康朝正,事畢遣還,以女病求申期,至是猶未發,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懷文賣宅,欲還東,上聞,大怒,收付廷尉,丁未,賜懷文死。懷文三子,澹、淵、沖,行哭為懷文請命,見者傷之。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上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上竟殺之。
夏,四月,淑儀殷氏卒。追拜貴妃,諡曰宣。上痛悼不已,精神為之罔罔,頗廢政事。
五月,壬寅,太宰義恭解領司徒。
六月,辛酉,東昌文穆公劉延孫卒。
庚午,魏主如陰山。
魏石樓胡賀略孫反,長安鎮將陸真討平之。魏主命真城長蛇鎮。氐豪仇傉檀反,真討平之,卒城而還。
秋,七月,壬寅,魏主如河西。
乙未,立皇子子雲為晉陵王;是日卒,諡曰孝。
初,晉庾冰議使沙門敬王者,桓玄復述其議,並不果行。至是,上使有司奏曰:「儒、法枝派,名、墨條分,至於崇親嚴上,厥猷靡爽。唯浮圖為敎,反經提傳,拘文蔽道,在末彌扇。夫佛以謙卑自牧,忠虔為道,寧有屈膝四輩而簡禮二親,稽顙耆臘而直體萬乘者哉!臣等參議,以為沙門接見,比當盡虔;禮敬之容,依其本俗。」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及廢帝卽位,復舊。
乙未,以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為左僕射,丹楊尹王僧朗為右僕射。僧朗,彧之父也。
冬,十月,壬申,葬宣貴妃於龍山。鑿岡通道數十里,民不堪役,死亡甚衆;自江南葬埋之盛,未之有也。又為之別立廟。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
辛巳,加尚書令柳元景司空。
壬寅,魏主還平城。
南徐州從事史范陽祖沖之上言,何承天曆疏舛猶多,更造新曆,以為:「舊法,冬至日有定處,未盈百載,輒差二度。今令冬至日度,歲歲微差,將來久用,無煩屢改。又,子為辰首,位在正北;虛為北方列宿之中。今曆,上元日度,發自虛一。又,日辰之號,甲子為先;今曆,上元歲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會、遲疾悉以上元歲首為始。」上令善曆者難之,不能屈。會上晏駕,不果施行。
孝武皇帝大明七年(癸卯、四六三年)
春,正月,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為太常,衞將軍顏師伯為尚書僕射。
上每因宴集,使羣臣自相謿訐以為樂。吏部郎江智淵素恬雅,漸不會旨。嘗使智淵以王僧朗戲其子彧。智淵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戲!」上怒曰:「江僧安癡人,癡人自相惜。」僧安,智淵之父也。智淵伏席流涕,由此恩寵大衰。又議殷遺妃諡曰懷,上以為不盡美,甚銜之。他日與羣臣乘馬至貴妃墓,舉鞭指墓前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懼,竟以憂卒。
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二月,甲寅,上巡南豫、南兗二州;丁卯,校獵於烏江;壬戌,大赦;甲子,如瓜步山;壬申,還建康。
夏,四月,甲子,詔:「自非臨軍戰陳,並不得專殺;其罪應重辟者,皆先上須報;違犯者以殺人論。」
五月,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姦釁內發,變起倉猝者,不從此例。」
戊辰,以左民尚書蔡興宗、左衞將軍袁粲為吏部尚書。粲,淑之兄子也。
上好狎侮羣臣,自太宰義恭以下,不免穢辱。常呼金紫光祿大夫王玄謨為老傖,僕射劉秀之為老慳,顏師伯為齴;其餘短、長、肥、瘦,皆有稱目。黃門侍郎宗靈秀體肥,拜起不便,每至集會,多所賜與,欲其瞻謝傾踣,以為歡笑。又寵一崑崙奴,令以杖擊羣臣,尚書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憚蔡興宗方嚴,不敢侵媟。顏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壬寅,魏主如陰山。
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願為豫州刺史。德願,懷慎之子也。
上旣葬殷貴妃,數與羣臣至其墓,謂德願曰:「卿哭貴妃,悲者當厚賞。」德願應聲慟哭,撫膺擗踊,涕泗交流。上甚悅,故用豫州刺史以賞之。上又令醫術人羊志哭貴妃,志亦嗚咽極悲。他日有問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淚?」志曰:「我爾日自哭亡妾耳。」
上為人,機警勇決,學問博洽,文章華敏,省讀書奏,能七行俱下,又善騎射,而奢欲無度。自晉氏渡江以來,宮室草創,朝宴所臨,東、西二堂而已。晉孝武末,始作清暑殿。宋興,無所增改。上始大脩宮室,土木被錦繡,嬖妾幸臣,賞賜傾府藏。壞高祖所居陰室,於其處起玉燭殿。與羣臣觀之,牀頭有土障,壁上挂葛燈籠、麻蠅拂。侍中袁顗因盛稱高祖儉素之德。上不答,獨曰:「田舍公得此,已為過矣。」顗,淑之兄子也。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為淮南王,子產為臨賀王。
丙寅,魏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還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子鸞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為東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東海王禕為司空。
己巳,上校獵姑孰。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奉使三返,上以其長者,禮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上習水軍於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歷陽。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義恭加尚書令。
癸亥,上還建康。
孝武皇帝大明八年(甲辰、四六四年)
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雲為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領司徒。
夏,閏五月,壬寅,太宰義恭領太尉。
上末年尤貪財利,刺史、二千石罷還,必限使獻奉,又以蒲戲取之,要令罄盡乃止。終日酣飲,少有醒時,常憑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卽肅然整容,無復酒態。由是內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於玉燭殿。遺詔:「太宰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以驃騎將軍、南兗州刺史柳元景領尚書令,入居城內。事無巨細,悉關二公,大事與始興公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悉委慶之;尚書中事,委僕射顏師伯;外監所統,委領軍將軍王玄謨。」是日,太子卽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書蔡興宗親奉璽綬,太子受之,傲惰無戚容。興宗出,告人曰:「昔魯昭不戚,叔孫知其不終。家國之禍,其在此乎!」
甲子,詔復以太宰義恭錄尚書事,柳元景加開府儀同三司,領丹楊尹,解南兗州。
六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秋,七月,己亥,以晉安王子勛為江州刺史。
柔然處羅可汗卒,子予成立,號受羅部真可汗,改元永康。部真帥衆侵魏;辛丑,魏北鎮遊軍擊破之。
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車五部相聚祭天,衆至數萬。魏主親往臨視之,高車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于景寧陵,廟號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罷南北二馳道,及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於都座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從。
太宰義恭素畏戴法興、巢尚之等,雖受遺輔政,而引身避事,由是政歸近習。法興等專制朝權,威行近遠,詔敕皆出其手;尚書事無大小,咸取決焉,義恭與顏師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興宗自以職管銓衡,每至上朝,輒為義恭陳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性恇撓,阿順法興,恆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答,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在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師伯曰:「主上諒闇,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數與義恭等爭選事,往復論執。義恭、法興皆惡之。左遷興宗新昌太守;旣而以其人望,復留之建康。
丙辰,追立何妃曰獻皇后。
乙丑,新安王子鸞解領司徒。戴法興等惡王玄謨剛嚴,八月,丁卯,以玄謨為南徐州刺史。
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己丑,太后殂。
九月,辛丑,魏主還平城。
癸卯,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乙卯,葬文穆皇后于景寧陵。
冬,十二月,壬辰,以王畿諸郡為揚州,以揚州為東揚州。癸巳,以豫章王子尚為司徒、揚州刺史。
是歲,青州移治東陽。
宋之境內,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縣千二百九十九,戶九十四萬有奇。東方諸郡連歲旱饑,米一升錢數百,建康亦至百餘錢,餓死什六七。